勞工、銀行假仍未劃一 政府不應再假手勞顧會
周三(18日),勞工顧問委員會(下稱「勞顧會」)討論劃一假期,在勞資兩方各執一詞下,會議最終亦無達成任何共識。本港作為發展成熟的經濟體,卻在勞工保障上遠遠落後,如同早年的標準工時、男士侍產假等討論,箇中原因,與勞顧會的制度設計甚有關聯。若港府真的有意提升勞工保障,須摒棄現時「中間人」的角色,走到幕前推動政策改革。
現時,打工仔的假期可分為法定假期(勞工假)和公眾假期(銀行假)兩類。前者是根據《僱傭條例》(第57章)所訂,即僱員不論其服務年資長短,均可享有每年12天法定假日;而後者則是根據《公眾假期條例》制訂,即除了星期日外,每年打工仔可享有17天的公眾假期,所有銀行、教育機構、公共機構辦事處及政府部門須遵守(也有不少私營企業自願實行銀行假)。可是,即便現有不少白領勞工可享有17天的公眾假期,但同時大量藍領勞工只享12天的法定假日,職業有如「分貴賤」。
勞資各執一詞
在劃一假期討論上,資方代表、工業總會主席郭振華認為,假期日數應交由市場原則決定,並引用近月疲弱的經濟數據,來強調劃一假期對資方的負面影響。勞方代表、工聯會的鄧家彪雖然認同本港經濟轉趨嚴峻,但同時亦強調政府須承擔責任,牽頭推動改革,一如政府早前宣布明年四月起,非公務員合約員工可享每年17日的公眾假期。不過,在兩方各執一詞下,會議最終再度膠著收場。
資方反對增加法定假日的取態,其原因不外乎成本上升。據政府的假期調查預測(但2011年第二季後再無更新),將勞工假和銀行假調整至看齊水平,每年的額外成本為18.3億元,使至有不少中小型企業的僱主不但覺得難以承受,同時亦或會削弱本港的競爭力。可是,除了目前已有研究證明,增加法定假期與生產力並非必然呈反向關係,改善勞工待遇亦有不少非金錢能夠量度的優點,如促進假日消費、提升員工士氣、減低因工受傷的機會等,故在討論法定假日的日數時,理應與整體僱傭環境一併檢視。
勞顧會流於討論
儘管政府自2006年起已推行五天工作周,但本港打工仔的工作時間在全球仍是數一數二。根據國際勞工組織(ILO)及各地政府的統計數字,2018年香港的每周平均工作時數為42小時,只是僅次於新加坡,卻遠較大部分先進地方,如德國(35小時)、英國(36小時)和美國(37小時)為長。更甚是,極長工時的情況主要集中在未能享受銀行假的行業,如保安、物業管理、安老院舍和飲食界別。故此,在標準工時長年議而不決的狀況下,劃一假期確實有助緩解勞工遭雙重剝削的現況。
要解決勞工保障不足的問題,終歸還須正視勞顧會的制度缺陷。勞顧會作為非法定組織,一般會就勞工事務向勞工處處長提供意見,而組織由勞工處處長出任主席,共有12名非官方委員,分別由僱主及僱員各派六名代表出任。從過往的經驗看來,不少勞工政策如標準工時和男士侍產假等,政府都會諮詢勞顧會的意見,才考慮呈上立法會審議。
在看似公平的制度設計上,勞顧會的實際效用卻猶如「城市論壇」,通常都難以就勞工議題達成共識。縱然勞資兩方各佔委員數量一半,勢力看似均等,但以企業利潤為依歸的資方代表,其既定立場不但反對任何提升勞工權益的建議,更常會以「拖字訣」應對,情況一如標準工時和超時補水多年來仍流於「討論階段」。是以,若政府續依靠存有先天缺陷的勞顧會「達成共識」,才下定決心推動勞工權益改革,其結果也是像過去廿年般寸步難行。反之,在勞資兩方各執一詞下,港府更理跳出「中間人」的角色,主動審視勞工所處的工作環境和待遇,引領輿論走向,這才能真正使工人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