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德權入市後樓價即升 偷步之過為何一再發生?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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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上周公布《施政報告》,放寬首次置業買樓按揭門檻,坊間普遍認為將刺激樓價。行政會議官守成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聶德權卻在報告公布前購買住宅樓花,被質疑「偷步買樓」,他事後解釋自己無份參與房屋政策的討論,故認為不構成利益衝突。是次施政報告以房屋政策為重中之重,行會成員竟稱未聽聞相關資訊,教人難以信服。

「偷步」買樓疑點重重

聶德權在《施政報告》公佈前兩周,知會行政會議秘書處更新利益申報紀錄,在物業資料中新加入兩個位於深水埗的住宅樓花,而《施政報告》涉及放寬樓按門檻的招數,料樓價將會有所刺激,故聶德權被質疑「偷步」入市,構成利益衝突。事後他強調其交易屬家人持有,自己無份參與,並已在得悉交易後按程序通報行會;另外,政府亦強調聶並無參與施政報告中房屋政策的討論及制定,特首林鄭月娥早前更回應,聶德權與一般市民無異,是在施政報告當日才得知相關政策,故不構成「偷步」問題。

聶德權指買樓花的交易屬家人的決定,他完全沒有參與。(資料圖片/高仲明攝)

聶德權身為行政會議官守成員,可謂身處施政權力核心,即使他沒有參與房屋政策的制定,始終難言他並對有關政策毫不知情。政府時常會就施政報告內容「漏口風」,一般市民在報告發布前已可略知一二,更何況是作為施政班子一部分的聶德權?而早在9月28日,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已在電台訪問中透露,將研究放寬按揭保險,或調高按保承保樓價上限,可見政府有意出招幾乎人所共知,更有理由相信行會成員可在此前已知悉有關資訊,但偏偏惟獨聶德權「懵然不知」,更碰巧其家人在此期間購入住宅樓花,其說法可信性實在頗低。

行會秘書處要求官員須在利益變動日起14日作出申報,而聶德權在10月2日作出通知,可料其家人在9月19日或以後購買樓花,故在時間上他或許「錯過」上述資訊。但必須重申,聶德權作為行會成員,絕對有機會知道政策制訂之方向甚至具體措施,以「後知後覺」為由實難以說服公眾。更何況,政府連月來強調將集中解決社會的深層次矛盾,可料施政報告在房屋政策上必有「動作」,就算聶德權未知政府即將公布的房策為何,也理應謹慎行事,避免在敏感時間招致公眾懷疑,這已非個人的政治敏感度問題,已是官員應有的操守,但明顯聶德權未明為官之道。

聶德權若「偷步」買樓,更有機會構成利益衝突。聶德權強調其家人置業並無受惠於是次施政報告的房屋政策,林鄭早前亦強調放寬按保門檻並非托市。但事實為何?二手樓市場隨即變得熾熱,市場不乏反價放盤例子,中原地產十大屋苑周末更錄得20宗成交,較過去周末急增14宗,更為27周以來新高,市場人士普遍認為樓市將持續向好;至於一手樓市場方面,施政報告亦刺激一手樓花的出售,以近日推售的深水埗樓盤「愛海頌」為例,據悉在開初公布價單後,發展商每日收200票左右,惟在施政報告公布當日,項目在下午3時前已收逾300票,項目認購總共超額6.3倍,可見施政報告刺激樓花認購,有機會刺激一手樓花價格上升。綜觀上述因素,可料聶德權家人所購入的樓花升值潛力甚厚,所謂並無受惠只怕不符事實。

當然,政府新按保只適用於現樓住宅,理論上不適用於樓花。但市場均預計發展商會積極推出建期付款,即容許樓花買家可先付首期,在入伙後才找銀行進行按揭,故新按保實際上也適用於樓花。

歷史在前 港官重覆犯錯

歷史似是不斷重覆,港官「偷步」買賣亦不時重演。早於2003年,時任財政司司長梁錦松被揭在宣布財政預算案、宣布增加汽車首次登記稅前,偷步購入凌志汽車避稅;而在2012年,時任行政會議成員,有「行會樓王」之稱的林奮強同樣在政府推出辣招整頓樓市前,率先沽出兩個半山單位,偷步賣樓。兩者均屬以權謀私,疑利用其官職所能掌握的內部消息先發制人,盡享先機。而更有趣的是,林奮強同樣強調事前不知有關措施,當時行會亦證實他無參與有關會議。但無論如何,兩者同因偷步買賣黯然落台。

「往績」在前,作為持有物業數量僅次張建宗的行會成員,聶德權明顯未能借鑑前人、汲取教訓,即使他已作申報,但亦明顯無損其藉內部消息意謀圖利之嫌,實屬失職、甚至失德,政府絕應對此作出調查,甚至予以問責。始終,不能忘記官員本身亦為當前政經制度下的既得利益者,他們在擁有較一般人更多的權力、資訊的同時,更須面對更大的制約、限制,方能達致公眾期望。

范國威到廉政公署總部,舉報聶德權涉嫌違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余俊亮攝)

「偷步」案例一再發生,不只反映個別官員或行會成員之問題,更是政府領導層與政策關係千絲萬縷,甚至往往可被視為既得利益者。不論是汽車登記稅、印花稅、按揭政策等,均與這些政策制定者有直接的利益關係。一方面,他們須比「白紙更白」,不能讓社會有絲毫利益衝突之觀感;另一方面,他們亦要明白當從政者也熱衷於購買資產、放租等市場遊戲時,市民實難相信他們願意撼動已扭曲之經濟結構,推動經濟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