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示威 根本解決不了問題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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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了近兩個月的反修訂《逃犯條例》運動,近期演變為每到周末便上演警察與示威者的衝突,到周一(8月5日)民間發起罷工及七區集會,更觸發「遍地開花」的警民對抗,從天水圍、沙田、荃灣到尖沙咀,在任何一條馬路或公共場所,示威者所到之處,都可以被定義為示威戰場。衝突期間有多間警署遭示威者投擲磚頭、雞蛋等物件,沙田警署大門外更有示威者用雜物縱火,這些暴力行為明顯過火,絕不可取,必須批評。

警方周一公佈,6月9日至今已發射1,000枚催淚彈、160發橡膠子彈、150發海棉彈。然而,社會上下都知道,再多的子彈也解決不了社會問題;同樣地,示威者的破壞行為,不但無法讓社會正視訴求,更已完全偏離市民反修例的原意。「01觀點」亦早已直白不諱地批評,警方處理整場運動時確實犯了不少錯誤,包括6月12日以過度武力驅散金鐘示威者,突顯其缺乏應對大型示威的專業能力;7月21日元朗發生白衣人襲擊市民事件,警方更是失職。

毋庸諱言,這些都是當前社會彌漫「仇警」情緒的原因。曾長期享有「亞洲最佳」美譽的香港警隊,雖在五年前的「雨傘運動」中,因魯莽發射催淚彈驅散和平示威,種下了示威者對警察的憎恨,然而,在反修例風波中,警察根本就不應成為社會撕裂的磨心,因為政治和社會問題的大爆發,並非警察能夠處理,但示威者卻將矛頭指向警察,並獲得不少市民支持。難道大家希望警察全面撤離,任由示威者管理社會?甚或香港應該體驗一下「無政府」狀態?

政治和社會問題的大爆發,並非警察能夠處理。(資料圖片)

當社會發生衝突時,警方是政府賴以「維護法紀」的隊伍;當他們站上社會衝突的最前線,有時候難免會成為承受民怨的代罪羔羊。無論這種狀況的起因是什麼,用暴力宣洩情緒的「仇警」行為絕對不能接受。示威者不滿警方違規行為,應透過既定機制處理,當局更可在適當時候,成立覆蓋所有議題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全面瞭解整件事情發展的原委,包括警察的角色;但示威者絕不能任由「仇警」情緒支配,包圍警署,肆意破壞,甚至向警署內拋火種。

香港人必須撫心自問,大家預備好要進入無政府的狀態嗎?市民必須認清,即使警察某些地方有錯,也不代表示威者能以暴易暴、以怨報怨;即使目前監察警方的機制成效有限,也不代表示威者可以一己違法的方式報仇。這些行徑,並不會令他們更接近原本想要達到的目標,反而可能令事態失焦甚至失控。

平情而論,反政府示威變成反警察暴力,是很常發生的現象。以黃背心運動餘波未了的法國為例,在2015年初巴黎恐襲後,警隊曾經是安定民心的頂樑柱,民望超過八成,但2016年政府的勞動法改革引發大規模抗爭,警方的處理手法成為眾矢之的,警察更罕見地在全國發起「反對仇恨警察」活動,呼籲群眾不要刻意攻擊警察。至黃背心運動爆發後,警隊的暴力問題再度惹來批評。

香港社會好像也擺脫不到這個軌跡,示威者和警察已陷入暴力的惡性循環:示威者愈來愈暴力,甚至擺明車馬挑釁警方;警隊施放愈來愈多的催淚彈,警棍也屢次不受控。對於政府,我們苦口婆心地重申,必須嚴肅面對問題,即刻展現自己解決問題的誠意,而不是在那裏轉彎抹角;對於示威者,我們亦不得不堅定及強烈批評,就算對警方有多大的怨恨,肆意攻擊警署、投擲火種及其他阻礙社會運作的暴力行為也是我們完全無法支持的。

香港不需要一場無政府主義運動,也不應用滋擾市民的所謂「不合作運動」來誤導目前的事態;香港需要改革,但絕對不需要徹底放棄原來的生活方式;香港的問題必須通過合法和理性的路徑解決,不需要用「消滅」警察的方式來達到。這種無節制的武力攻擊行為,既不合法,又無功效,更解決不了問題。畢竟在每一個社會中,警察都肩負維護秩序、除暴安良的責任,我們要做的是改良警隊,而非摧毀警隊——後者恐怕是近乎無政府主義不切實際的幻想。如果事態繼續如此朝消極方向發展,香港將錯失改革良機,更無法完成一些具理想的年輕人原先支持這次社會行動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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