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無信不立——一場由政府自編自導的六月浪潮
特首林鄭月娥經過一個月企硬後,終於宣布「《逃犯條例》的修訂工作或這條條例草案已經『壽終正寢』」,又大談未來要改革其施政作風,要多聆聽不同意見,改革諮詢制度,解決香港長年的深層次矛盾。然而,林鄭推動修例時漠視港人的憂慮與合理質疑,只知強攻,過程中政府說法又不盡不實,前後矛盾,即使她多麼想快快繞過這場香港開埠百多年來數一數二的政治危機,如果不拿出切實行動撥亂反正,恐怕嘴巴對施政新風、改革藍圖、香港願景說得如何美好,都難以取信於香港市民。
林鄭在今年2月以處理本港少女潘曉穎在台灣被殺案為由,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希望打通香港與其他中國地區的引渡安排。在港人對中國大陸司法制度存在焦慮的現實下,這本來是不易為之之事,林鄭一味強攻,反而進一步激起港人的恐懼。
面對法律界等種種質疑及憂慮,林鄭選擇視而不見,指修例是要堵塞「漏洞」,又暗諷過去歷屆政府「鴕鳥」了二十多年。其漏洞說迅即遭踢爆,前港督彭定康、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前英國外相聶偉敬等人,及英國外交部解密檔案,皆指出當年中英雙方故意把大陸剔除於引渡協議之外,以區分兩地迥異之司法體系。當然,隨着一國兩制實施多年,《逃犯條例》確有修訂的需要,但林鄭政府以不盡不實的理由推動修法,其口中雖言「初心」,令不少港人感到的卻只是「居心叵測」。
當修例演變成社會運動,台灣方面看在眼裏,也急急劃清界線。台灣總統蔡英文針對修例一事宣稱「一國兩制不可行」,趁機大打「抗中牌」拉抬自己的選情。就事件表態也成為她在明年大選的各個潛在對手面對輿論無法迴避的動作,而標準答案是「今日香港不是明日台灣」。香港的民間抗爭在台灣成為選舉籌碼,或多或少也反過來刺激香港的社會情緒。
至於與修例直接相關的引渡殺人犯事宜,早在5月9日,即6月9日大遊行的一個月前,台灣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稱,即便香港通過修訂《逃犯條例》,台方亦不會同意移交殺害潘曉穎的陳同佳,又稱其三度提出司法請求與會商要求,皆不得港府回應。至6月12日金鐘大型衝突,林鄭於三日後宣布「暫緩」條例修訂工作,仍是以處理台灣殺人案作藉口,市民看在眼裏,難免對其無視事實的言論感到憤慨。
6月12日大型衝突期間,林鄭於政府新聞處發表電視講話,以強烈措辭稱金鐘一帶的集會,是「公然、有組織地發動暴動」。這句話震撼很多當時在金鐘的和平示威人士的心坎。然而不夠一個星期,林鄭及警務處長盧偉聰以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聲稱沒有為整場集會定性,又稱沒說整場事件是暴動。然而其謊言再度被拆穿,民陣在一封警方發出的信件中,發現警方已於當日於金鐘政府總部一帶「舉行的集會定性為暴動」。政府明明曾為事件定性為暴動,現在卻前言不對後語,如此如小孩耍賴皮,何足以取信於人民?
暴動定性一事,並非純粹公關或面子問題,更是還當天有參與過金鐘集會的市民清白,還關乎保險等諸多法律細節之問題。當天疑遭催淚彈撃中的香港電台外判司機莊文龍便稱,由於政府一度以「暴動」形容當天衝突,保險公司拒絕賠償醫療費,令他得不到應得的醫療服務。一天政府不撤回暴動之定性,一天便有參與和平示威的市民要蒙上「暴徒」的陰影,法律上尚有一定風險。市民要求政府簡單直接說明,及以行動撤回條例草案及暴動定性的兩大訴求,毫不過分。
子貢問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貢曰:「必不得以而去,於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
春秋時期,子貢問為政的方法。孔子說:「糧食充足,軍備充足,人民信服政府。」子貢說:「假使在不得以的情形之下,要在這三項裏面去掉一項,應該先去掉那一項呢?」孔子說:「先去掉軍備。」子貢說:「在不得已而要在這兩項裡面去掉一項,應該先去掉那一項呢?」孔子說:「那惟有減掉食糧,信義是斷乎不能缺的;人終有死的一天,假使失信於民,政府便無法存立。」
當今香港人的人身安全既無受外敵威脅,大部分人民生活亦尚且飽足,卻爆發了回歸以來最嚴重的政治危機,二千年前的孔夫子對此早已明言——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當政府錯誤研判民情,漠視理性反對聲音,甚至試圖用拙劣的謊言謀求達到修例目的,又如何使港人嚥下這口氣?假使政府不以行動重拾港人對其基本信任,再多的道歉,再多美好的施政新風、改革藍圖、香港願景,都只會被視為空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