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2019】延期年金扣稅遭濫用 折射香港荒謬退休政策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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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經常使用「財技」及「扣稅」之類的技倆,來包裝對基層市民來說實際上是空空如也的退休保障組合。在上月初(4月1日)生效的延期年金及強積金自願性供款扣稅,就是箇中「表表者」。

「01觀點」早前已經撰文批評,基於簡單低稅制,如果想獲得「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稅務扣除上限的六萬元,其主要受惠者是高收入人士,至於相對低收入人士能享受的優惠,近乎微不足道。政府的措施只不過是幫助高收入人士進一步夯實其退休生活護城河,卻置社會弱勢人士的退休需要於不加聞問的地步,可謂極盡涼薄之能事。
 
至於可扣稅延期年金的部分,最近又被傳媒踢爆,有保險公司利用政策漏洞,推出可在5年後100%退回本金的產品,讓投保人可以節省繳稅,同時保險公司也可以增加現金流,締造「雙贏」,但犧牲的卻是庫房和公眾利益,以及違背「鼓勵公眾定期作小額儲蓄,以便退休後獲得穩定的收入」的政策原意。
 
平情而論,市民利用一些合法手段節稅,是人之常情。歸根究柢,問題根源仍然是香港政府沉迷於「退稅思維」的思想毒瘤。所謂「上有好者,下必甚焉」,政府若不從根本扭轉得過且過的「財技」手段,真正承擔起市民退休生活保障的應有責任,這種資源用不得其所的情況只會無日無之,形同鼓勵市民鑽漏洞,變相懲罰老實不耍手段者,而庫房亦淪為被醒目仔和保險公司「上下交相賊」之下的提款機,社會更無公平公義可言。

延期年金產品需符合保監局發出的指引,其有關保費才可以扣稅。(資料圖片/羅國輝攝)

退休年金變短期儲蓄保險 納稅人埋單 官員聰明反被聰明誤
 
根據政府官員今年1月在立法會會議上的介紹,所謂「年金」,指的是「長期保險合約」,投保人透過繳付保費,以享穩定現金流。年金每次派發的金額包括本金以及利息(投資收益)。
 
年金又可分為「即付年金」和「延期年金」兩種。第一種即付年金,是指投保人需要一次過繳付一筆保費,但投保後便可即時領取年金收入,例如由港府全資擁有的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早前推出的「香港年金計劃」便屬於這種。
 
另一種「延期年金」,則不需一次過繳付保費,投保人可先分期按月繳費,提供保險公司一段累積生息的時間,再行領取年金收入。舉例來說,市民投保一款延期年金,可以先供款五年,供完五年後便可停供,但要再給保險公司五年,即凡十年的「累積期」,迄第11年再開始領取年金收入,進入「年金期」。
 
視乎年金期的長短,又可細分為「終身年金」和「定期年金」兩種。終身年金是保險公司須派發年金至年金領取人身故;至於定期年金,則是指保單已訂明年金期的時限,例如15年、20年,或直至100歲等,不一而足。
 
今次被傳媒批評指可被用作避稅的年金,就是扣稅延期年金。我們可以看到,保險公司是巧妙地偷換概念,將「延期年金」的退休儲蓄功能,變成單純的短期儲蓄保險。雖然涉事的中銀人壽指,監管當局的認證準則要求保險公司不會因為保單持有人提前終止保單而獲利。不過,保險公司精明的地方在於,他們利用政策漏洞和節稅誘因,可以不費一分一毫就吸引市民定時定候供款,同時保險公司並不用為這些供款付出任何成本,等同享受「免費錢」。就算保險公司只將這些錢放在銀行,也會有利息,真可說是「空手套白刃」的最佳典範。
 
根據某間保險公司在網上提供的「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稅項計算機」,假設一名市民在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每年繳付六萬元保費,並按12%稅率計算,估計每年可節省稅款達7,200元,即將「稅率」完美地轉化為「回報率」,對相對高收入的人士來說,便可輕易地獲得遠超一般市面上短期儲蓄保險的回報,但卻是由全體納稅人為這些聰明人「埋單」,政府庫房成為特定階層的「提款機」,完全違背常理。
 
我們一直以來不斷批評以羅致光為首的政府社福政策制訂者,應該及早迷途知返和承擔起應有的責任,不應再以「退稅」手段迴避現實,更不應該自作聰明地利用「財技」手段堆砌出一套不堪一撃的退休保障組合,否則機關算盡,最終仍將聰明反被聰明誤,自作自受。如今看來,竟一語成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