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三屆政府 為何青年宿舍仍是一團糟?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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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從曾蔭權時代,政府已構思興建青年宿舍,惟延宕多年,直至林鄭月娥上任特首,才於去年由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宣布大埔青年宿舍項目即將於今年竣工。青年宿舍計劃本意雖好,但卻礙於規模有限,只可說聊勝於無,而其執行過程更被官僚的低效辦事拖延,實教公眾大感失望。而這場鬧劇的背後,無非是政府的政策思維因循所致。

政府於2011年,已在施政報告提出青年宿舍計劃,向有興趣機構資助全額的青年宿舍建設費用;計劃目標為協助滿足青年對擁有自己居住空間的渴望,並希望入住青年能改善生活條件之餘,更能為其日後發展作儲蓄。政府於2013年率先宣布於上環荷里活道及大埔大埔墟兩地進行先導計劃;其後陸續增加了另外四個項目,其中最為社會熱議的,就是由恆基主席李兆基向保良局捐地興建的元朗青年宿舍項目。

多年來開展的六個項目,估計所能提供的宿位數目都不過三千,其項目進程更不斷延遲,有些甚至未能得知實際落成日期。例如獲四叔捐地、於2015年開展的元朗項目,雖近日正式宣布動土,但最新預計須在2021年第三季落成;另外,原料最快於2016年完成的青協大埔墟項目,更是改期不斷,最新預計終能在今年完成,導致整個項目從宣布至竣工,總共歷時約八年。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周二(12日)出席保良局李兆基青年綠洲動土禮。圖示林鄭月娥(左五)、保良局董事會主席蔡李惠莉博士(右五)、恒基兆業地產有限公司副主席李家誠(左四)和其他嘉賓主持動土儀式。(新聞處圖片)

青年宿舍興建進展遲緩,政府顯然統籌不力。民政局在過去回應有關計劃完工無期的質詢,只有籠統地歸咎於項目規模、設計、技術要求、規劃程序等條件不一。但有議員批評,政府將宿舍興建交由像民政事務局及志願機構般的「外行人」處理,效果明顯未如理想;根據房委會與房協的經驗,類似的房屋項目一般能於五年內完成,而他們亦須面對同樣的客觀限制,故局方實在難以為其低效開脫。

政府執行低效,固然教人失望,但更值得批評的是政府的政策思維。首先,整個青年宿舍計劃建基於一種的恩澤心態,政府聲稱體諒青年住屋的困難與需要,卻沒有承擔起解決整體青年住屋問題的責任,僅是有限度地供應另類出租房屋以示回應民情,能受惠的青年自然寥寥可數。根本不見政府有為改善社會青年的居住狀況構想出任何宏觀願景,而整項計劃卻是港青不可多求的「恩惠」,大部分青年不是須繼續與父母同住,便是於私人市場爭扎求存。這種「做吓樣」的政策設計,港人自是相當熟悉。

保良局李兆基青年綠洲模擬圖。(保良局提供)

更重要是,青年宿舍計劃根本無改整體房屋政策以置業為主的調式。計劃只容青年居住不超過一定年數,並希望他們能於入住年期能妥善儲蓄,未雨綢繆。惟數年過後,青年的居住前景為何,計劃未有明言。在目前「重置業、輕租住」的住屋政策下,租住私樓不但缺乏適切的租務保障,客觀上青年始終不具在置業以外更為理性的選擇,入住青年宿舍時的儲蓄也順理成章地用作上車。

再者,計劃亦會剝奪入住青年輪候公屋的資格,進一步收窄青年日後的居住可能。誠然,在職青年即使獲配公屋單位,最終也可能因月入超過入息門檻而未能入住,但這卻恰好反映政府如何不願將公屋分配予青年。港青愈發傾向申請出租公屋,既顯示他們未能負擔私樓樓價,亦反映青年不欲被置業供款捆綁一生,希望尋找可負擔的租住選擇。然而所謂的青年宿舍計劃,並沒有豐富房屋選擇的效果,反倒只協助青年在日後置業,根本沒有設身處地考慮青年的需要。

成功申請入住元朗青年宿舍計劃的住戶,必須放棄輪候公屋。 (資料圖片)

政府的青年宿舍計劃,當然是聊勝於無。但要真正構建讓青年安居的房屋結構,大幅興建資助居屋及出租公屋,與及適當配合低、中收入青年調整入息限制,才是不二之法。至於地從何來,至少李兆基透過是次計劃提供了關鍵的啟示。

回想早年李兆基捐地,不但未能贏來掌聲,更獲得海量負評,一方面市民普遍對有發展商多年來於新界囤積農地反感,同時亦有論者質疑發展商是否以捐地之名,借政府之力發展附近基建。當然,這些說法始終未有根據,但卻反映社會甚為不信官商之間存在不帶利益往來的合作關係。建房需地,公私合作又廣受質疑,政府動用《收回土地條例》向發展商購下農地,自是最為理想。既然農地可買,政府又具過萬億儲備,發展青年住屋又何須發展商多作慷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