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醫保名過其實 恐重蹈強積金覆轍
香港公共醫療系統「爆煲」,醫護人手不足,人所共知。政府即將在4月1日推出的自願醫保計劃,就是希望長遠減低公立醫院的壓力,將部分病人從公立醫院引導到私營醫療服務。不過,現行自願醫保計劃缺少了「高風險池」和「必定承保」兩項安排,難以幫助最需要醫保的長期病患者;另外,業界被質疑收取高額行政費,政府也不願承擔更大財務責任,只以稅務扣減方式「肥上瘦下」,導致經濟能力有限的青年和一般家庭反而受惠較少,都可能令整個計劃淪為「強積金2.0」,高不成低不就,徒具虛名。
自願醫保是食物及衞生局推出的一項政策措施,以規範個人償款住院保險。保險公司和消費者的參與均屬自願性質。在這計劃下,參與的保險公司將提供經食物及衞生局認可的住院保險產品。規定保證續保至100歲、不設「終身保障限額」,承保範圍擴展至包括:一、未知的投保前已有病症;二、先天性疾病治療;三、日間手術;四、訂明的先進診斷成像檢測;五、訂明的非手術癌症治療;六、精神科治療。保險公司可自由訂定保費水平,並因應年齡及性別釐訂保費,政府會為每名受保人提供8,000元可作稅務扣減的保費上限。
稅務扣減未能讓有需要人士受惠 偏離政策原意
在過去10年,本港有購買醫保的人口大幅增加八成,現時超過240萬名市民有購買醫保,個人醫保覆蓋率接近35%。對於經濟上有餘裕購買醫保的中產市民來說,相信不少人都已經人手一份。如果政府希望透過自願醫保計劃幫助公共醫療系統解決供不應求的問題,進一步擴大私營醫保的覆蓋面,在制度設計上本應向有意購買醫保但未能購買的人入手。
這些有意購買醫保但未能購買的市民,包括長期病患者、經濟能力有限的青年和生活捉襟見肘的一般家庭。在香港,現時約八成住院病人是65歲以上人士,對長期病患者來說,現行自願醫保計劃較原先設計刪去了高風險池,即政府不再提供資金與險公司共同承擔高風險人士投保,以及必定承保的條款,無助減少高風險人士和長者對公共醫療的依賴。在現行市場機制下,保險公司除非收取高額保費,否則不會為長期病患者或高風險長者提供醫保。有些公司甚至不論收取多高額的保費,也不願意接受這些保險申請。
至於青年和一般家庭,現時港人每月入息中位數是16,800元,即20萬年薪,在扣除132,000元基本免稅額後,應課稅收入稅率是6%。這個入息的市民即使購買年費8,000元的自願醫保,也只能節省480元稅款,更遑論不少大專畢業生的月薪遠遠達不到這個水平,很可能無法受惠於稅務扣減制度下的補貼。
至於另一種香港常見的三人家庭,2016年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為24,900元,若只有丈夫工作,他供養父母子女、扣除基本免稅額和強積金供款後,已經是不用交稅,對這類生活捉襟見肘的一般家庭來說,雖然十分需要醫療保障,但卻享受不到政府提供的扣稅優惠。
至於哪些人能夠將政府提供的扣稅優惠「最大化」呢?假設一對同是40歲的夫婦,兩人各自月入50,000元,有兩名子女,雙方各自供養60歲以上的父母,他們本來要繳稅62,000元,現時為全家八人購買醫保,兩名子女各需2,500元,兩夫婦各需4,000元,四名父母各需8,000元,合共45,000元,這樣才可享受7,650元扣稅優惠。根據2016年的人口統計數字,全香港每年總收入達100萬元以上的家庭只有6.4%。
「01觀點」早前已撰文批評政府的「退稅思維」不合乎公共理財原則,甚至禍及民生措施,無法將資源精準地用以幫助最有需要的人士,在自願醫保當中,對於家庭年收超過100萬的家庭來說,購買個人醫保的承擔相對較輕,政府卻花更多資源補助這些中高產家庭,卻忽略更有迫切需要的長期病患者,以及生活捉襟見肘的一般家庭,做法並不恰當。
醫療保險行政費極貴 保險商才是最大贏家?
而且,政府現時的自願醫保計劃,與強積金十分類似的地方在於,政府僅將自己的角色定位為市場引導者,不會規管自願醫保計劃下認可產品的非索償比率,或當中的行政費水平,市民容易被保險商予取予求。
舉例來說,根據立法會一份研究簡報,過去醫療保險把全港醫療開支由公營系統分流到私營系統的成效不彰,部分可歸因於營運個人醫保系統的行政費用較高所致。在2014/15年度,個人醫保計劃行政費比率為37%,而政府營運公營醫療系統的相應比率僅為1%。
在這樣的市場條件下,政府推出以稅務扣減作為資助模式的自願醫保計劃,不但難以讓真正有需要的人受惠,而且如果只促使中高產轉移和加保單的話,所謂退稅措施只不過變相補貼保險商,讓他們有更多做生意、收行政費的機會。而政府最終難以落實「高風險池」和「必定承保」兩項安排,亦再一次自揭害怕既得利益者的問題。強積金的前車之鑑,教訓難道還不夠深刻嗎?如果要真正讓有需要的市民受惠,政府必須摒棄「市場主導」的思維,自行承擔起營運醫療保險的責任,才是真正「為市民提供多一個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