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教師」不利高等教育 實任制、終身制才是出路

撰文:評論編輯室
出版:更新:

大學講師一般被視作高級知識份子,常常被先入為主地劃為「人生勝利組」,但實情根本不是這樣。教協周日(17日)發布調查,顯示大專學界的「流浪教師」和「合約教師」愈來愈多,他們與普通打工仔一樣,朝不保夕。
林鄭月娥上月初才說香港有條件成為教育樞紐,有潛力向內地或東南亞國家招生,但本港大學講師所受的待遇,多少令她的「弘願」大打折扣。

去年10月16日至11月16日間,教協以網上調查方式,調查大專教員的工作狀況,最終收到來自八所受資助大學、15所自資學院、公開大學、職業訓練局,以及演藝學院合共534位教師的回覆。

調查結果揭示,大學講師很難稱得上是「筍工」──過去一年,受訪兼職教師中的57%,曾在多於一間院校任職,當中6%更曾於五至六間院校任教;高達94%受訪兼職教師表示,他們沒有任何員工福利;近七成兼職教師合約期只有一個學期至六個月,為了維持生計,被迫到不同院校「流浪搵食」。

即使是全職合約教師,情況亦不太理想。根據現行制度,合約教師經過六年服務,表現良好者理應轉為實任制或終身聘用。但調查顯示,六成全職合約教師即使服務超過六年(當中四成更已服務逾九年),仍然無法轉為實任教師。

與很多市民一樣,本港大學講師朝不保夕,他們的苦況令人慘不忍睹。(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大學講師受到「虧待」,其實不是最近的事。自2002至2003財政年度起,大學教授薪酬與公務員薪酬脫鈎,由於教資會容許院校在招聘時更加自主,部分院校於是把教學、研究分家,將資源集中在聘請頂級教授、追逐國際排名上;同時,為了減輕大學教授在教學上的負擔,方便他們騰出時間專注研究,各院校遂聘用大批助教、兼職講師、客席講師「頂檔」。這批人一般是合約制員工,有續約壓力,情況類似中學合約教師。

站在教學的角度而言,上述情況是不理想的。由於「合約教師」、「流浪教師」的合約較短,無法營造穩定的教學環境,學生亦較難與老師互動,遑論建立深厚感情。大學希望提升研究水平、創造更多知識,這是無可厚非的,但大學畢竟並非私人企業,不應在「調撥資源」用作研究的過程中,製造大批朝不保夕的「流浪教師」和「合約教師」,因為這最終只會犧牲教學質素。

林鄭曾向立法會申請50億元撥款,希望解決中小學教師的待遇問題。她應該以同樣招數,舒緩大學講師面臨的窘局。(資料圖片)

教育是高尚的事業,如果持分者不正視當中的問題,只會玷污這項事業。還記得林鄭月娥上任後,曾向立法會申請50億元撥款,試圖解決中小學教師的待遇問題。在政府坐擁龐大財政儲備的情況下,她是否有足夠魄力,以類似手法舒緩大學講師目前面對的問題?多花一點錢,安頓「流浪教師」和「合約教師」,為他們提供更佳的就業保障,何樂而不為?

院校本身亦不應置身事外,它們應考慮調高實任制或終身教席聘用教職員的比例。香港的大學講師一般擁有高等學歷,專業水平有保證,理應獲得更體面的待遇。「01觀點」去年亦曾經指出,終身僱用制是不少國家和地區鼓勵優秀教研人員留任的主要僱用方式,香港作為國際大都會,香港的院校標榜「國際化」,怎能落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