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較DSE易取高分? 拿男拔、聖保羅學生與全港比較沒意義
昨天(4日),立法會教育界議員葉建源召開記者會,力陳本港的大學招生制度「不符合『擇優取錄』的精神和原則,帶來嚴重的社會不公」,並提出多項倡議,例如限制「非聯招」生的比率。按其所指,其擔憂源於愈來愈多本地學生參加非本地課程考試,再經「非聯招」制度報考大學;而由於這些課程所費不菲,故變相令經濟能力較高的學生多了一條另類出路。無可否認,論者對學制的陳述符合事實,但這些事實能否推演出其結論,卻是值得商榷。
為便於討論,先交代一下聯招(JUPAS)與大學收生制度。現時八間資助大學每年共提供約15,000個一年級學士學位予本地學生,要參加JUPAS,必須持DSE成績,惟除此之外,本地生尚可持其他學歷,例如IB、GCE A-level或副學位,經非聯招(non-JUPAS)方法入讀大學。教育局稱,政府沒有要求大學訂定經JUPAS或non-JUPAS錄取本地學生的比率,葉建源議員謂據他了解,院校錄取non-JUPAS本地生時以不超過全校本地生20%為目標,估計是院校自行訂立的參考指標而已。
non-JUPAS不是終南捷徑
言歸正傳,到底non-JUPAS是否已成為入大學的終南捷徑?根據官方數字,在2013/14至2017/18五個年度期間,經non-JUPAS入學的本地生一直只佔全體一年級學生的14.1至14.7%,並無明顯起伏;更甚者,按理較受歡迎的港大和中大,相關數字更逞跌勢,前者由19.1%跌至16.8%,後者則由14.2%降至12.8%。由此看來,若要論證non-JUPAS已成為某些人的「入學秘道」,還須提供更多解說。
當然,論者或會指出,現在最值得擔心的是具經濟能力者可經non-JUPAS「較易」入學,而前一段所引用的non-JUPAS入學數據還涵蓋了副學位學歷者,故未能真正釋除疑慮;就此,不妨再花一點精力、集中分析持IB和GCE A-level成績(基本上,會報讀這兩個考試的本地生,都是來自國際學校、直資名校或私校,也就是論者所言的較具經濟能力學生)經non-JUPAS升讀大學的本地生數據。由於沒有現成數據,以下僅集中分析港大和中大這兩所較受歡迎院校的數據︰
由上可見,持IB成績入讀大學的本地生,其百分比只有輕微上升,若結合IB和GCE A-level一同觀察,則兩者的合計百分比更是不升反跌!如此一來,所謂富有學生能藉non-JUPAS暗渡陳倉、對基層學生不公,此說法現階段未能成立。
直接比較兩試成績 忽略IB生本就是精英生
退一萬步而言,假如某天經non-JUPAS入學的本地生真的增加了,那又如何是好?論者建議,可考慮設定non-JUPAS收生比例上限(例如80%經JUPAS;20%經non-JUPAS),或者「以相同的百分比公平對待不同考試的考生」,例如若某課程只錄取DSE最好成績的10%考生,便也應只錄取非本地課程考試的最佳10%考生。這兩項建議皆違反了擇優而錄的宗旨,更忽略了一個現實︰持IB成績的最佳10%考生,其學術水平必然優於全港DSE考生中最好成績的10%。眾所周知,全港絕大部分學生,不論來自band 1、band 2抑或band 3學校,都會應考DSE,至於會報讀IB的,卻大多是名校的精英學生;若大學「以相同的百分比公平對待不同考試的考生」,豈不是排拒了學術表現較佳的IB考生?這顯然不合情理。
論者的另一建議是設計一個「考試分數換算機制」,以確保收生公平。此建議乃基於一個前設,即GCEA和IB較DSE容易,必須另設換算機制,才能公平比較;至於考試難度不一的「證據」,則是據稱有24.1%本地IB考生獲取H7(最高等級),但只有1.3% DSE考生獲得5**,兩者足足相差18.5倍。先不論不同考試的等級如何能合理地換算,前文已經指出,這種立論忽略了應考IB和DSE的學生本就有能力上的差距,強調18.5倍,根本沒有意思。平情而論,拔萃男書院、聖保羅男女中學等名校中的IB班學生,其學術能力勝於全港學生平均值,不是很正常嗎?
換算機制更證IB沒明顯優勢
論者又指英國也有一個名為「UCAS Tariff」的大學收生分數換算機制,香港值得參考;有趣的是,若參照這個換算機制分析收生實況,便可知「IB較易考取高分,有利富有學生讀大學」一說未必能成立。以下是UCAS Tariff的換算法︰
就以今年因大幅增收non-JUPAS學生而被質疑有礙基層學生向上流動的港大醫科收生情況為例,其DSE成績中位數是最佳六科39分,即三科5**及三科5*,依UCAS Tariff換算便是324分;IB方面,收生成績中位數是44.0(IB共考六科,每科最高7分,合計42,再加「拓展論文」及「知識論文」共3分,滿分45分),假定這批報讀醫科的尖子都能在論文部分獲取3分,其科目成績則為五科H7及一科H6,換算後則是328分,分數比DSE生還要高!
2018年9月13日按︰
得讀者指正,文章作者同意前段論述有誤,茲補正如下︰
IB方面,收生成績中位數是44.0,而IB科目分高級程度(Higher Level)和標準程度(Standard Level),共考六科,每科最高7分,一般考生修讀3HL+3SL,部分考生則為4HL+2SL,另加「拓展論文」及「知識論文」共3分。假定這批報讀醫科的尖子都能在論文部分獲取滿分,其科目成績則可能為三科H7、兩科S7及1科S6,換算後則是272,即使計作四科H7、一科S7和一科S6,換算後仍為300,確實「不及」DSE。
數字鑿鑿可據,作者同意原文「有趣的是,若參照這個換算機制分析收生實況,便可知『IB較易考取高分,有利富有學生讀大學』一說未必能成立」的論證方法有誤。惟須強調的是,如此「換算分數」是否合理,乃另一課題,原文本就有所保留;此外,全文的立論基礎仍存(見其他論據),論證未因一段之誤而失效。
謹此向發現文章訛誤的網民CJ Wong致謝。
由此可見,論者質疑IB生較容易入讀大學,在數字上欠缺根據。當然,論者或會堅稱IB本來就較DSE容易取得高分,但證據何在?前文已指出,比較本地IB、GCE A-level和DSE考生獲取最高等級者的百分比,根本毫無意思;若將比較擴展至全球應考者,則牽涉更多變量,例如教育制度、生活習慣、社會風氣等,更難(儘管不是沒可能,但需要複雜的論證)得出有意思的結論。當然,GCE A-level常被譏容易獲取高分,但相信主持收生事宜的教授也對情況有所理解,不會看到考生有A*便覺合適,否則持GCE A-level入學的學生人數也不會持續處於極低水平。
一所大學同時有不同學術背景的學生,能促進思想碰撞,絕對是一件好事,因此,除非有很強的理由,否則不應千方百計降低IB和GCE A-level考生入讀本地大學的機會,而上文亦已解釋,一般論者所舉的理由,其實都不能成立。
論者擔憂教育制度設計不利階級流動、製造不公,誠為一番好意;不過,必須承認的是,教育也可以是一種商品,總不能因為富有的學生多數就讀國際學校、直資名校或私校,便嘗試增添IB和GCE A-level入大學的難度;因此,與其向IB和GCE A-level考生「動手」,不如改善DSE課程、增撥資源予津貼學校,以及改革直資制度,這才是正確的構思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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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葉建源議員還有一項建議,指大學聯招處應增加資訊透明度,標明各課程過去錄取「本地聯招生」與「本地非聯招生」的比例,這點絕對值得支持;若資訊更公開、完備(例如公開non-JUPAS考生的入學成績),不單讓考生「心裏有數」,公眾也能更了解現況,一起監察制度是否真的會造成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