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鄉證」歷史任務已竟 身份證兩地通用可一箭雙鵰
近日,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表示,內地正研究將回鄉證「升級」為港澳居民在內地通用的身分證。這政策無疑可進一步促進中港溝通,方便兩地人員交流。其實當年設立回鄉證的歷史背景早已改變,現在正是時候檢討該如何適應回歸後的新格局。將來,除了將回鄉證「升級」外,還可以進一步將香港身份證提升至兩地兼用,令香港居民可在內地生活得更方便。
港人前往內地,需要持有俗稱為「回鄉證」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其起源於1950年代初中港邊界封閉之時。殖民初期,中港邊境未設限,人員可自由流動,故此根本毋須任何通行證;但在1949年後,因中港形勢變得複雜,雙方始在1951年邊境設關。自邊境封閉後,港人每次返回內地便須向中方申請通行證。在1970年代末,內地局勢經歷文革後方始稍定,不少與內地有聯繫的港人頻繁回鄉探親,有見及此,內地政府遂於1979年推出可重複使用的「回鄉證」,便利港人往返內地。
回鄉證的原意是方便居於香港的中國人往返內地,故此早期稱為「港澳同胞回鄉證」。中國政府不承認割讓香港的不平等條約,主張要收回香港,香港華人自然都是中國人,但非華人則不在同胞之列。故此,當時只有華人才能申請回鄉證。自九七回歸以後,回鄉證便轉型成為讓中國籍香港居民往返內地的通行證。中國籍身分經《基本法》確立,不再單純指華人,也包括正式申請入籍的非華人。故此,回鄉證亦更名為「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開放予所有持中國籍的香港永久居民申請。
時至今日,「回鄉證」理論上已不再只是「回鄉」而已,而是為中港兩地交流提供一個身分認證平台。港人返回內地愈顯頻繁,無論是生活、工作或只是短期逗留,要開立銀行戶口、申請社會及醫療保障、買車票、坐飛機等都需要身分證明。隨着內地「實名制」與電子化認證和付款系統等愈發成熟,而實名系統又以內地身份證為認證基礎,回鄉證雖然勉強可以應用於提供身分認證,但始終與內地身份證制度並不兼容,會產生諸多不便。例如使用流動支付購買內陸航班機票或是高鐵車票,內地身份證都可以通過電子化系統輕易做到,但回鄉證就手續繁複,往往需要用人手解決諸如取票等簡單程序。
本月中,內地已宣布港澳居民於9月1日起,只要在內地居住半年並有工作和住址證明,便可申請有效期五年的居住證,功能基本上與內地身份證相當。但往返內地的港人,未必都居住於內地,不符合申請資格;內地有意將回鄉證升級成內地通用的身分證,便可將覆蓋率擴至所有中國籍的香港人,無疑是大開方便之門,值得期待。
更甚者,再大膽一點想像,將來不單只可以將回鄉證升級,或許還可以直接將香港身分證轉為與內地相容,實現「一卡兩用」。當然,直接將香港居民身份證與回鄉證結合仍存在一些問題,例如並非所有香港永久性居民皆屬於中國籍,但這些都是晶片技術能克服的事情。
其實,回鄉證「升級」所代表的並不單只是一種便利措施,其在中港融合的過程中更有象徵意義。香港回歸多年,但卻經常有人指「人心尚未回歸」,其中一個原因不免是香港人與內地之間的陌生感。文化上的差異固然難以突然改變,但制度上的隔閡並非無法消解。將回鄉證「升級」為與內地兼容的身分證制度,正好可以從制度上消弭一部分的中港差異。回鄉證起源於殖民時代的政治局勢,象徵了中港兩地的隔閡,讓回鄉證成為歷史除了現實地方便中港交流之外,在兩地融合中亦具有很大的象徵意義,可謂一箭雙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