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書評審「無王管」 須設立監督及檢討機制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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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坊間不斷出現有關教科書內容的質疑,指出其內容有錯漏或偏頗。現時出版社可自由制訂課本內容,若希望被列入教育局《適用書目表》則須送審課本評審小組。惟現時課本評審制度欠缺監管及檢討機制,難以確保課本質素,須進一步改善。

《適用書目表》供學校參考 須經教育局評審

現時香港市面上流通的教科書均非官方所出,而是出版社經參考教育局課程發展處就課本編印和送審事宜提供的最新指引,及各科的《課本編纂指引》,自行編訂,再送至學校由校方挑選。

教育局設立課本評審制度,出版社可將其教科書送至相關課本評審小組,評審小組會提出修訂建議及評語,確保內容準確、配合課程及具一定質素,通過評核或按評審小組建議修訂內容的教科書可被列入《適用書目表》,供學校參考。

據教育局表示,每本送審教科書由五位成員組成的課本評審小組審核,成員來自教育局內外,局內評審員為相關專科組成員,局外評審員則包括現職學校校長、教師、大學學者及其他熟悉該學科內容的專業人士,經由專科組推薦就任,任期一般為兩年,輪流加入評審小組,擔當不同課本的評審工作。

中國新版歷史教科書部分內容有變化。(網上截圖)

評審小組制度不透明 保密理由欠說服力

課本評審小組審核制度備受質疑。在本年四月及六月,「01觀點」早已說明評審小組內容修改建議之荒謬。立法會議員葉建源亦有在會上質詢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質疑為何教育局不公開評審小組名單及機制,以加強監督。楊表示,教育局不會公開課本評審及內容,評審人員身分亦須保密,以確保評審員能夠在「不受干擾、沒有壓力和成見下,公平、公正、專業地進行評審工作」,近日受訪時更表示不排除有人公開內容是製造恐慌。而且,楊表示該制度實行多年,是經教育局、出版社、及廉署商討而生,意指其制度足夠公平公正,亦毋須多加監督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出席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時稱,「香港位於中國南方」語句不清晰,可解釋作香港位於中國境外的南方,或位於中國境內的南方,故要求出版社修改。(資料圖片)

但是,教育局推搪的寥寥數句蘊含了許多值得質疑的前設。首先,教育局認為在現時制度下,評審人員足夠「公平、公正、專業」。名義上,評審小組包含局內外的專業人士,但局外評審員須經局內專科組推薦擔任,實質上即須與局內人同質。

其次,教育局言下之意,即有外界壓力下,評審員便不可能「公平、公正、專業地進行評審工作」。就此,有關方只是在塑造一個虛假的二元對立,「公平、公正、專業地進行評審工作」與「加強監管」兩者並非互相排拒,教育局預設監察會令評審員無法正常履行評審工作,顯然是不當預設。現時成員名單既非公開,任人標準亦是保密,近日亦頻有發生具爭議的審核事件,此等涉及公眾利益的事情,市民絕對有知情權,得知當局委任的人員是否真的合宜。這不是要讓政治紛爭捲入教育事務,相反,而是要將一切置於陽光之下,藉公眾監察來確保教育事務不受意識形態之爭影響。

楊潤雄書面回覆指,課本評審程序及內容必須保密,以免資料被用作宣傳目的或使出版社/有關人士聲譽受損。(資料圖片 / 盧翊銘攝 )

楊潤雄指現時的制度由教育局、出版社、廉署制定,意即其行之有效,不必修改。假設制度能保障評審員專業地審核課本,隨著社會教育制度、政策時時改變,制度亦有不合時宜的可能,多年前制定的制度能否保持其效用仍是成疑。《適用書目表》對校方而言是具一定權威的參考資料,為確保課本具質素、不失偏頗,切合學生學習需要,教育局應考慮檢討及引入監管制度,不應諸多推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