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教育】另類教育冒起 教育局:不鼓勵以之取代學校教育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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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本地學校教育備受批評,被認為既填鴨式,又增添學童過多學業壓力,有不少學生被迫得透不過氣,抑鬱至輕生亦非少見,自殺潮時的社會陰霾仍歷歷在目。為助子女走出操練文化,有家長參考外國經驗,投向另類教育,為子女選擇在家教育(homeschooling),跳出傳統教育框架。惜政府雖不禁止學童離開學校,但有關支援政策只是徒具虛殼,有待改進。

另類教育成新選擇 

另類教育是指與主流學校教育不同的教育,在家自學是其中一種,將學童的學習地點由學校轉至家中。《Homeschooling in the United States: 2012》報告顯示,美國有約180萬學童在家受教育,佔全國學齡人口約3.4%,較1999年升約112%;在英國,2016/17學年亦有30,000學童在家受教,比2011年升近1倍,顯示另類教育在外國已非罕事。

教育為社會培養良好公民,並助個人尋找人生目標、追求美好生活。現時香港教育制度被抨為應試教育,即使政府以「求學不是求分數」來粉飾,也改變不了學校、甚至社會以分數取人的事實。在家教育擺脫一貫的應試教育,除了能為個別學童度身訂造配合自身能力及學習進度的課程,以提高學習效能,亦能提供孩童培養自己興趣的機會及時間。成都一名10歲男童,他指,上學令他沒有時間練琴、看書,故在小學二年級後選擇在家學習。他現時的英語水平可比擬內地的「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水平,已寫成兩本全英語小說,合共逾30,000字,而且創作了兩首曲,更舉辦了個人鋼琴獨奏會,學業、興趣兩不耽誤。

瑞瑞在打橄欖球。(一条提供)

本地在家教育須受評估

在家教育亦引起不少香港家長的興趣。《教育條例》第74及78條規定,家長有法律責任確保六至十五歲、受九年免費普及基礎教育制度保障的子女定時上學。若有關部門得知有違法個案,會派員聯絡家長或家訪,了解情況,及就有關個案作定期評估和跟進。若家長沒充分理由解釋為何不讓子女定時上學,教育局常任秘書可發出入學令,要求家長送子女入學。

故若家長希望為子女提供在家教育而不接受學校教育,家長需知會教育局,提供有關文件,包括課程範圍、考核形式及內容,以及提供在家教育的原因。及後,教育局會安排家訪,以檢查家長是否按照既定教學時間表進行教學活動,以及教學資源及活動是否足夠及適當,符合學童教育需要。教育局每年將安排兩次家訪,以確保子女學習進度。

立法會會議上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就郭榮鏗議員提問的書面答覆。(立法會文件)

另類教育受忽視

但是,有關評核制度並不公開透明。家長制定的學習內容需要教育局批核,但有關部門卻無提供任何指引,有關評核要求如「教育需要」亦無公開客觀準則,令有心走出體制的家長無從入手。既然政府、家長雙方均希望為學童提供合適教育,為何政府態度如此消極,似乎不願再走前一步?

2014年,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曾問教育局局長吳克儉有關本地在家教育政策問題,詢問有關部門有無計劃設立專責小組,照顧本港愈顯的在家教育需要。吳則回應指,學校教育可以「為兒童提供更廣闊和有系統的正規課程及豐富的學習經歷,讓他們與同儕和師長進行互動,彼此切磋砥礪。這對於兒童在德、智、體、群、美各方面的均衡發展,至為重要」,故不鼓勵家長脫離傳統學校教育,安排子女在家受教。

但是,現時學校教育負面聲音甚多,教育局亦遲遲未推行根本改革改變制度。根據《世界人權宣言》第26條(3),父母對其子女所應受教育的種類,有優先選擇的權利。既然學校教育提供不了健康的教育,家長為子女打算、另尋出路亦是無可厚非。而倘若政府不禁止在家教育等另類教育,何不提供更多支援,讓家長有能力去制訂更適合子女的學習計劃、真正照顧子女教育需要? 現時的制度看起來似是政府在不想違反《世界人權宣言》、又不願讓學童接受另類教育的心態下,草草敷衍了事的產品而已,實須進一步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