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民主】浸大學生上莊要考牌 師生共治無蹤影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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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網民發現浸大學生「上莊要考牌」,再度引來學生抗議。近年來,浸大不時制定富爭議性的政策,惹來學生激烈反對,是否反映在校政制定過程中缺乏學生聲音﹖

大學有大學五件事,包括住Hall(宿舍)、拍拖、讀書、做兼職和上莊(成為學生組織幹事)。(YouTube截圖)

大學五件事成就達成有難度 浸大降格變浸小﹖

大學生有「大學五件事」,包括住Hall(宿舍)、拍拖、讀書、做兼職和上莊(成為學生組織幹事),有人認為做遍五件事才算是過上圓滿的大學生活。社會大眾是否同意「大學五件事」是一回事,但可以肯定的是,近日香港浸會大學推出新政,確為同學「成就達成」添上難度。

上周五,Facebook專頁「浸大山神」發表貼文《浸大再高壓:上莊要考牌》,指出浸大要求學會幹事出席名為「CODE」(全稱為「a series of workshop packaged as “Coaching, Organization Development, and Engagement” Programme」)的課程,若不出席有關課程,則無法行使學會本有權利,包括在七、八月租用學校場地、參與賣物週等。校方十分「貼心」,鑑於新政甫出而提供過渡期安排,若學會幹事缺席核心課程,只須遞交悔過書(confession),及為每一個缺席講座撰寫不少於1,000字的功課,便可恢復租借場地等應有權利。浸大學生及網民紛紛表示校方安排「反智」、「大學變小學」、「有心打壓學生組織」等,新政更被戲稱是「上莊考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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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推出惹爭議的政策已非新鮮事,例如早前引起社會關注的,便有將普通話課程列作畢業要求一舉,引來學生激烈反抗,發生衝擊語文中心等衝突。學生行為固然不理智,亦非有效之舉,但亦反映學生極為反感有關校政。值得注意的是,諸如「學生不滿校政」此類的事並非浸大一家獨有,各大院校亦曾發生過學生反抗校政的事情,其實與缺乏學生參與的大學制度不無關係。

師生共治待發展 校方應增學生代表

「師生共治」這種校園民主並非新概念,是指教師與學生作為校園持份者共同參與決策校園事務,平衡雙方利益。目觀現存大學機制,師生共治不算是絕跡,但極少出現。

師生共治是校園民主的體現。(Antoine Taveneaux via Wikimedia Commons)

以經常惹起爭議的浸大為例,浸大學生能參與校政的空間極少。浸大內決定校園事務的最高機關包括校董會、諮議會及教務議會,學生其中一個在制度內參與校政的途徑是成為學生代表,以手中一票保障學生利益。而縱觀三個權力機關,校董會(共35席)、諮議會(共100席)均只有1個學生代表,分佔全部議席的3%及1%(教務議會未有公開資料)。反觀國外名校劍橋,同樣的校政決策中心The University Council則有3名學生代表,佔成員的12%,遠超本港大學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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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代表比例少,代表學生方的實際議政權力弱。根據《香港浸會大學條例》,上述三個校政機關的會議須在主席指定的時間和地點舉行,而且召開法定人數為當時任職成員的半數,只佔一席的學生代表無法影響會議的召開,而在會議上,學生代表亦只有一票。固然,非學生代表(如校友代表、教師代表)不是鐵板一塊,未必與學生利益有衝突,但單靠學生代表微弱的一票及非學生代表對學生的愛護之心,亦實在難以說是有效保障學生利益。而且,那惟一的學生代表還只能是學生會會長,即要求一人身兼多職(還未算上學生會會長在其他校政組織的當然成員身份),削弱學生代表在單一組織上的議政精力。

《香港浸會大學條例》列明浸大校董會的會議程序。(浸大網頁)

校政制定過程中缺乏學生參與,自然難以展現學生訴求,不難明白為何大學校方總是推出一些不受學生歡迎的政策。作為培育社會人才、耗費大筆公帑的大專院校,實應為保障各方利益及促進校園民主,增加學生代表比例,提高學生校政參與度,這也是為社會培育「公民」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