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終設獨立調查委員會查沙中線 應擴大調查 勿做鉛水事件第二

撰文:評論編輯室
出版:更新:

近日,有傳媒接連揭發港鐵沙中線工程質量有問題。港鐵及政府初時矢口否認,但隨着披露的內部文件愈來愈多,港鐵及政府終改口認同紅磡站工程質量可能有問題。另一邊廂,立法會內部就是否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一事上意見分歧,內委會終在6月8日否決建議。建制派議員指若由立法會全員參與調查恐費時失事,並建議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展開調查。本周二(6月12日)上午,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終於宣布成立由前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夏正民出任委員會主席就沙中線紅磡站工程展開調查。獨立調查委員將按《調查委員會條例》(第86章)成立,以免被公眾及議會批評為「無牙老虎」。
但調查委員會未必能釋公眾疑慮,因為繼紅磡站工程質量可能有問題後,周一(6月11日)又有議員揭發沙中線土瓜灣一幅原定有兩層鋼筋的牆,其中一層鋼筋可能被大面積削去。但是,今天特首在回答記者提問時,指為避免委員會「失焦」,委員會的調查工作會集中處理紅磡站月台施工工程,找出原因及受影響範圍。至於沙中線其他站出現的工程問題,將交由相關部門跟進。但是,政府之所以要成立委員會就是因為先前包括運輸及房屋局及其屬下部門未有對沙中線工程嚴肅監管所致,若再次交由這些部門跟進,是否恰當,實在令人懷疑。有立法會議員亦批評如果委員會的調查範圍,只是局限於沙中綫紅磡站月台事件是不足,因為不應該漠視其他有可能出現問題的狀況。

特首林鄭月娥形容,馬時亨過往3年領導港鐵「勞心勞力」。(資料圖片)

權力及調查範圍左右成敗 應考慮由委員會按調查進度決定

事實上,特區政府近年就不少大型意外或受公眾廣泛關心的議題組織了多個獨立調查委員會或獨立檢討委員會跟進。但由於獨立委員會的權力及調查範圍均由政府事先訂明,而這些標準將影響獨立委員會的最終成果。

以近年的大型意外為例,因應2012年發生導致多人死傷的「南丫海難」,政府其後按《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立的「南丫島附近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委員會的職責被規定為調查事件的成因、檢討當時的海事航行標準及監管制度,及就避免日後發生同類事件作出建議。但是早於成立之時政府已明確界定「裁定某人是否須負刑事或民事法律責任,不屬委員會職權範圍。」但由於委員會在調查過程中成功找出事故原因及涉及事件的人員證供,最終包括海事處前官員在內的數名人員,被律政司檢控送上法庭,並被裁定有罪。

南丫海難也是香港近年較罕見的嚴重傷亡意外。

政府在沙中線事件上引用《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立獨立委員會,依「南丫海難」標準成立委員會,是一種有承擔的表現。但是,就年初(2018年2月10日)發生的「大埔公路雙層巴士翻側事故」,政府雖然於3月中即宣布成立獨立委員會跟進。但職權僅限於審視監管現在專營巴士問題,但「關於二○一八年二月十日發生的致命意外的成因及所涉人士的法律責任等事宜會由警方進行調查,該等事宜不屬委員會的職權範圍。」雖然委員會的工作尚未結束,但基於其只是「獨立檢討委員會」,而且不由《調查委員會條例》委任。所以,在委員會成立之初已飽受公眾批評,包括運房局局長陳帆便曾因出席立法會一地兩檢會議而缺席聽證會。

可見,目前由政府單方面決定是否就個別事件成立委員會,以至委員會權限的制度實在值得檢討。以「南丫海難」和「鉛水事件」為例,兩者雖然均按條例成立,但因成立之時,政府已按當中的第3條C款「裁定某人是否須負刑事或民事法律責任,不屬委員會職權範圍。」所以,最終有關人士是否需要負責,純粹依賴其後政府相關部門的跟進行動及是否採納委員會的建議。所以,政府和社會應就是否修訂《調查委員會條例》進行研究,包括是否可賦予調查委員會就其調查情況在途中修改調查範圍的權力,或按需要委任專家加入委員會等。

大埔車禍造成19人死亡,但政府僅成立檢討委員會。
+6

沙中線調查刻不容緩 應擴大調查委員會權力及範圍 追究相關人士

若林鄭月娥能把委員會調查範圍不只局限於沙中線紅磡站月台工程,相信能更令公眾信服。

首先,她雖然指出已獲作風開明,廣受法律界敬重夏正民法官同意出任調查委員會主席,並要求委員會在6個月內提交報告。但是,夏官過去亦曾被委任調查高鐵事件,但因只獲政府授權作「行政調查」,沒有法定權力傳召特定人物作供,結果沒有人被追究刑事責任。今次政府引用《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立調查委員會,具法定權力傳召特定人物作供,實在值得讚許。但是目前規定調查範圍由政府決定,是否合乎公眾期望值得討論。

沙中線土瓜灣站爆出醜聞,一幅結構牆的其中一層鋼筋被削走。(歐嘉樂攝)

另外,林鄭月娥指為免委員會「失焦」將收窄調查範圍至紅磡站,而沙中線其他站出現的工程問題工程問題將由運房局和路政署負責。但是,目前已被揭發的部分既已延伸至土瓜灣站,而且或可能是冰山一角。若委員會只被限定調查紅磡站,或其中一部分,是否足以找出沙中線的問題,或確保安全,值得懷疑。特別是運房局局長陳帆的辦公室日前亦已被揭「涉案」,對承建商中科的疑問視若無睹,草草結案。而且,他們本身及屬下的路政署本來就負責監管鐵路興建事宜,他們的「怠政」有份造成今天的局面。若由他們負責跟進沙中線其他工程恐難以服眾,懷疑他們會避重就輕,以免惹禍上身。

以林鄭月娥為首的政府實應該「放手」讓獨立調查委員會作出「獨立調查」,而非由牽涉事件的政府決定調查範圍,才能挽回公眾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