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權爭議.觀點】既得利益者轉移視線 反挑城鄉矛盾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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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四(2月22日)鄉議局舉行新春團拜,期間主席劉業強致詞時表示,鄉議局在過去一年不得平靜,批評「別有用心」的人挑釁原居民,尤指對丁權作司法覆核一事。劉續指,原居民未能分享城市發展所得的紅利,大有受盡委屈的感覺。然而,諸如劉業強此等鄉紳,歷年來以丁屋政策享盡暴利,是制度中的既得利益者,從他們的口中說出此番話,難免令人覺得欠缺說服力。更何況,既得利益者更應該明白,「別有用心」的人挑戰丁權政策,並非故意針對原居民,而是旨在建立一套更公平的土地分配制度。

鄉議局新春團拜特首林鄭月娥亦有出席, 鄉議局主席劉業強致詞時批評原居民過往一年屢受「別有用心」人士挑釁,又批政府在新界的施政帶來沈重壓逼感。(盧翊銘攝)

無法分享城市發展之利 說法無稽

劉業強指新界原居民無法分享城市發展利益的說法並不準確,新界早已不是19世紀的農村,隨着新市鎮陸續發展,新界早已成為城市的一部分,原居民不可能再單純地過着當年的生活。而且,原居民與其他香港市民一樣,有權申領公屋及享用各種社會福利,不能謂城市發展對他們毫無利益。更甚者,有部分新界有勢力的鄉紳,利用丁權作非法交易,亦即所謂「套丁」,從而牟取暴利。

劉皇發以涉套丁手法,90年代發展成龍濤灣畔一期及三期,圖為三期外貌。(香港01記者攝)

《香港01》以往多次報道「套丁」事件,以及倡導收回丁權。丁屋本為保障原居民住屋權,但「套丁」的既得利益者從丁權政策的漏洞中牟取數以億計的利潤,相信這絕非丁屋政策的本意。劉業強、其父劉皇發及多位家族成員涉「套丁」囤積大量土地及物業,當中包括1990年代屯門龍鼓灘的丁屋屋苑「龍濤灣畔」及「成發山莊」。丁屋制度存在流弊,小部分新界原居民更因「套丁」暴富,正說明丁屋政策必須改革。

說到根本,這小部分人到底能否代表整體「原居民」,亦存在重大疑問。新界的確有原居民生活艱苦,而且欠缺資金,即使有丁權也無法建屋安身立命,故此屢屢出現「套丁」問題。但另一方面,部分鄉紳卻坐擁大量土地。劉業強持有34個土地物業,遠比其他非官守成員要多。劉皇發離世前,由他或與他有關聯公司所持有的土地更逾600幅,可謂「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因此,丁權帶來的矛盾,絕非在「城鄉」之間,而在於大眾與「既得利益者」之間。社會的批評並非針對原居民,而是針對利用政策弊病獲取私利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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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於2016年揭發,曾負責丁屋政策的地政處高級地政主任賴奕平家庭疑涉套丁。(資料圖片)

取消丁權非挑釁 而是分配正義

事實上,劉業強口中「別有用心」的人,並不是想挑釁和製造矛盾,只是希望通過合理的方法,更有效利用土地資源。現時,政府為了保證原居民有地可建丁屋,預留了900多公頃「鄉村式規劃發展」用地。丁屋政策又容許丁屋建於村外,形成「飛丁」;甚至已移居海外的「原居民」仍然保有丁權。凡此種種,顯然會令政府在開發土地時面臨更多制限。假若政府毋須扣起大量土地,建屋和土地發展將更有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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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丁權已成為部分既得利益者的生財工具,並非所有原居民皆能享用。「死守」丁權到底是為了全體「原居民」,還是為了小部分人,答案就如劉業強所言,「很容易估」。住屋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但香港房屋嚴重短缺,不少人蝸居劏房,丁屋政策已成為一種有礙發展規劃的絆腳石,而非單純的所謂「傳統權益」。

須知「傳統權益」所包括的並不止丁權,還有新界原居民的習俗,何以獨有丁權一事惹起如此大的爭議?說到底,不是社會不尊重原居民的「傳統」,而是丁屋政策已衍生出愈來愈多問題。既得利益者謂有心人故意挑釁,不過是轉移公眾視線,藉此維護一己之利。就此,政府和社會應該更有決心,找尋終止丁屋政策的合理方法,討論各種替代方案的可行性,例如丁屋與資助房屋混合興建,從根本解決有違公義原則的土地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