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大火後北京官員受查、辭職 港官犯錯豈能不被問責?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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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地方政府處理「低端人口」的手法惹起爭議,事後北京大興區區長崔志成辭職,另有至少十三名官員正在受查,相信與大火以及驅趕人口的手法有關。這消息實在令人亦喜亦憂,一方面北京地方政府的處理「低端人口」的手法麻木不仁,突顯地方官員的質素有待改善,但另一方面,涉事官員被問責下台,也就能夠令其他官員有所警惕,不重蹈覆轍。反觀香港劏房等住屋安全問題,其實與北京相差無幾,也曾發生多次意外,只是涉事的官員卻仍然安坐其位,未被問責。

2017年11月28日,北京清理低端人口,許多人被迫搬離住所。(路透社)

這次「低端人口」事件,明顯就是地方管治手段出了問題。北京四、五環部分予外來民工居住的房屋設備簡陋,成為安全隱患。在火警發生後,上層下達命令,要求地方政府修正問題本屬正常。問題在於地方政府要求當地居民在嚴冬離家回鄉,未免過於粗暴,引起公憤也是可以預見。

但在事件過後,北京市市長蔡奇立即下達命令,要防止「急躁情緒」,須「給分流群眾留出時間」,並要「注重人文關懷」,下層官員的處理手法隨即有了改善。此外,在大火發生後,已有約十三名北京地方官員受查,據《北京青年報》報道,大興區區長崔志成長疑因為大火以及善後工作的處理手法備受爭議,於本周三辭職。

這些地方官員鑄成大錯,令上千國人無家可歸,固然令人憤憤不平。但另一方面,他們被問責下台,足見當地政府有自我修正能力,令其他官員謹記今日的錯誤不能再犯。

葵涌致華工廈13樓的劏房戶在今年4月收到屋宇署的清折令,並於5月底才收到業主通知,要求他們在6月30日前遷出,有居民至今依舊留守。(吳鍾坤攝)

北京大火過後,不少香港人認為香港較內地文明,云云。但是香港的貧窮人口上百萬,他們不少都要住在劏房、乃至板間房、工廠大廈,他們的生活窘境,甚至比北京的低端人口有過之而無不及。就像2011年6月,土瓜灣馬頭圍道的唐樓劏房,便曾發生大火,導致5死19傷,其中一名死者更是未出生的嬰兒,只是問題一直未有改善,及至今年初,長沙灣的劏房發生大火,一共有30人受傷。

劏房問題情實堪憂,只是在意外發生後卻沒有官員須要為此問責下台。可以說,學生犯錯尚且需要受罰,為什麼香港的官員犯錯後,卻仍然可以安坐其位?如果問責機制如此殘缺不全,官員又如怎會全心全意為民解困?

董建華設立高官問責制原意是予特首權力任命官員,由於問責高官不是公務員、以合約聘請,若然他們犯下大錯,特首可以迫使其問責下台。但是多年來卻少有高官引咎辭職,甚至有些涉及嚴重利益衝突個案的官員可以晉身高位。問責高官的情況尚且如此,就更遑論要那些以長約聘請的公務員負上責任了。

誠然,香港的管治模式有一直以來也行之有效,香港的文官選拔制度,也能確保政務官是社會精英,但是正如再鋒利的刀都會有生鏽的一天,社會精英也有其惰性,若然問責機制名存實亡,官員又豈會盡心為民?

從這次低端人口事件看來,北京的治理模式,固然有一定的改善空間,但另一方面,這也突顯了香港問責機制的不足之處。林鄭月娥曾言要在今屆政府施展施政新風,然而,不革新制度,所謂的新風也就難言落實,只會淪為一個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