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你偷拍,我活該?社會「集體戀物」 的病態情意結
十幾年前常聽到一句:「望咩望!」之後就有人答:「你出得街,預左俾人望啦!」今時今日,則有另一句:「你著成咁預左俾人影啦!」
可是,當不時有「警員偷拍裙底」、「女校生、空姐、少女被偷拍」、「偷拍並勒索鄰居」等新聞出現,幾個月前更有新聞指社交平台出現不少偷拍群組如「街拍谷」、「校服谷」、「黑絲/腳腳谷」、「制服谷」,分享偷拍得來的黑絲、短裙、校服及制服照時,問題真的是出於女性的衣著打扮?
當人可以偷拍別人再將相片放上社交媒體,視之為「戰果」,然後可以理直氣壯把問題責任推卻到他人身上,無疑是人格的倒退。更重要的是,若然將人的身體部位不斷放大,並將其與「性」扯上關係,只會進一步鼓吹人將彼此視為感官及肉體上的性刺激及消費對象,破壞人與人之間的基本尊重。
人的視覺影像最容易引起性興奮
的確,食色性,除了無性戀者之外,由古至今「性」都是人類喜好討論的題目。而視覺影像最容易引起性興奮,因眼睛是接觸色彩與影像的器官,而色彩與影像勾起感官刺激。弗洛伊德曾指出:「與撫摸一樣,觀看也具有類似的特點。人的視覺影像最容易引起性興奮,從目的論的角度看,正是人眼完成了性對象的選擇過程,因為只有它才能發現性對象的美麗所在。」
「偷窺」,人的天性?
隨着文明的發展,人們開始通過穿衣打扮遮掩自己的身體。不過這也沒有掩蓋人對性的慾望,反而引起人的性好奇,在腦子裏總是幻想着將性對象的衣服剝光,讓他/她們的身體一覽無遺。「偷窺」的行為因此常常出現。
早在希臘神話中,就有偷窺維納斯沐浴的牧神。心理學更指出人類「偷窺的慾望」與生俱來:弗洛伊德把人的原始本能分為對立的兩種,一種是生的本能,亦即性的本能以及愛的本能,另一種是死的本能,即攻擊的本能。他把人的好奇心的表現和「窺視」的慾望當作是性本能的一種。這種「窺視」的慾望,在精神分析術語中被稱為「窺淫癖」。
但弗洛伊德在提出以上論點後,同樣指出:「不過,這種衝動可以借助昇華作用,轉化為藝術行為。人們不再只將注意力投向性器官,而開始關注整個形態之美。」換言之,這種將對方由單一性器官擴展到整體的行為,是超越性器官的層面,亦是尊重人不止是性器官,反而是身為一個「人」,擁有人的美麗之處。
附帶鏡頭的手機及網絡出現 社會進一步去人性化
然而,因附帶鏡頭的手機及網絡的出現,為人類的慾望提供更多便利,可以更隨意及靜悄悄走入人群,借助手機鏡頭偷窺,甚至「收藏慾望」,並在一個個社交平台中分享「戰果」,形成文初所講的偷拍群組,如「街拍谷」、「校服谷」、「黑絲/腳腳谷」、「制服谷」。
而這種因附帶鏡頭的手機及網絡而形成及擴展的現象,會使得被看者(當中大多是女性、年輕的男性、以及小眾)進一步被去人性化。
首先,偷拍行為在未問準對方意願就拍下對方私人部位,甚至放上社交媒體分享,這行為在現今香港社會中是一個侵犯性行為;當這種無視他人感受的行為變得廣泛,也意味着「尊重」在這個社會變得稀有,亦明顯是愈來愈多人無法以理性控制獸性的表現。
被放大的部位=性=禁忌
另外,因為在這些偷拍群組中的圖片,不少只局部放大被看一方的某一個身體部位,如腿、「事業線」、裙底,而當某些身體部門不斷被人與性扯上關係時,那個部位就會被建構成性的符號。之前歐洲的free the nipples行動,就是希望打破「乳頭=性=禁忌」這一符號規律。整個行動背後,目的就是指出女性的乳頭,因許多原因,成為了不可展露的身體部位。同樣,若然腿、「事業線」、鎖骨等身體部位,不斷被人色情化,進而與性扯上關係時,該身體部位長久之下亦會成為禁忌。結果就會出現:「你敢露該部位就是個蕩婦,被偷拍是活該」/「要是想保護自己就把自己包實」非黑即白而且保守的觀念。而整個現象背後的思維,就是基於「女性=被看者=性對象」,而「性對象」只在乎肉體某些部位,而不是講求喜不喜歡對方,或因為覺得對方個性吸引所以想與對方結合。
社會「集體戀物」 會否陷入病態?
若然社會變得只著重某一身體部位,只著重胸部、腿、腹肌⋯⋯不再追求思想上的進步,描述對方吸引時不再重視其個性的魅力,無疑是社會倒退到只講求感官刺激的層面。人追求感官刺激的確沒錯,只是當偷拍行為會令人不安甚至受傷害,更令整個社會變得保守,這時就要問到底人的慾望是不是可以如此理直氣壯無限放大?
另外,弗洛伊德亦曾指出:「而一旦對替代物的追求取代了正常的性目標,甚至完全脫離了這一原則,決定了一個人到底僅僅是性衝動略病偏差,還是完全陷入了病態。」當社會只迷戀身體部位,不再視他人為一個整體,就是一種戀物情意結。回看香港,這些年來由狗仔隊及偷拍手法製造的新聞從未間斷,不少娛樂新聞亦不時強調「事業事」、「長腿」、「腹肌」,正是一種集體戀物的表現。
香港社會普遍對偷拍零容忍(至少在表面上是零容忍),但因為偷拍難以界定,例如當自拍但不小心拍到他人是否同樣不被容許?或是視乎拍攝者是否故意(即意圖)?但除非拍裙底或放大身體部位,否則街拍時很難辨別是否故意。現時香港法例並無針對偷拍,而是用其他法例去判罪。但當偷拍愈來愈濫泛,正正需要公眾更多討論,政府亦應正視問題的嚴重性,開放地諮詢民意,有需要時採取行動甚至例改法例。另一方面,社會亦應建立起「看到有人偷拍他人就出聲」的文化。在公眾一起維持秩序下,大家才可以安心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