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察】違法傾倒猖獗 回收鏈未成熟 垃圾徵費能否實踐仍存疑
環境局日前修訂了都巿固體廢物收費的安排,包括擴大按袋收費的範圍、取消「按桶收費」、支援綜援戶、成立外展隊執法、中央收集廢膠樽、監督廚餘回收等。社會下一步要面對的是立法和執法過程的問題,為確保整個收費制度順利展開,達到減少廢物和污染者自付的目標,政府必須就此交出清晰答案。
香港每天生產9,000公噸垃圾,堆填區亦已近飽和。相比起台北、首爾、東京等大城市,香港垃圾徵費的步伐落後得多,迄今只由差餉、膠袋徵費、堆填區入閘費收費,實難以促使工商界、市民大量減費。
政府計劃在2019年底實施垃圾徵費,在今年3月公布實施細節。家庭、商戶、回收及運輸業界表達不滿,指執行後會導致混亂。首先,按原來設計,私營收集商派出的垃圾車,進入堆填區時收取「入閘費」,企業要預備大額墊支費,阻礙現金流動,而用戶只會平均攤分付費,未能污者自付。第二,作為過渡措施的按幢按桶收費方式,既多一舉之餘,亦對產生較少垃圾的住戶不公平。第三,政策未有考慮到基層的負擔能力。
環境局上周宣布改訂措施,重點是擴大指定垃圾袋的適用範圍,取消按桶收費,資助綜援受助人,減少民間的反對聲音。然而,局方卻未有正視關注執法問題,尤其是非法棄置,以及發展回收再造行業,令廢物不落地,有出路。
政府承諾會以罰款、應用程式舉報、觀察員網絡,以至跟鄉議局及村代表合作執法。我們固然期望此等方法奏效,然而現時在街道、後巷、回收筒丟棄垃圾,郊野棄置建築廢物的情況已經隨處可見,新界大量的泥頭山仍未還原。政府尚且未能杜絕,何以保證當垃圾徵費實行,公共垃圾箱減少後,回收箱變垃圾箱、違法棄置將會有所收斂?
有論者提出仿效台北和首爾,設立民間舉報制度,舉報者有獎賞。獎賞制度或許有效,惟畢竟此舉在香港是新嘗試,究竟會減少亂丟還是製造更多民眾對立,難以預料,故宜在垃圾徵費推行一段時間後才考慮是否引入。無論如何,政府必須立刻增添人手打擊亂棄廢物,尤其是郊外棄置,禁止日常垃圾混入建築廢料,建立公眾對日後垃圾徵費的信心。當工作量大增,政府也應有適當措施平息食環署清潔工人的壓力。
不少人提出有市民會照用一般垃圾袋甚至仿冒膠袋載垃圾,而不購買指定垃圾袋。我們可以參考台北市和新北市為例,兩市政府規定偽造、販賣專用垃圾袋者判刑及罰款。實行至今,縱有違法事件,但尚未至於令制度崩潰。
《01觀點》早前指出,垃圾徵費只是資源循環利用的一個步驟,減廢才是目標。可惜,香港的回收行業一直仰賴內地市場,加上本地回收鏈阻礙重重,物流成本貴,不利回收商大量收集物品再造。在2015年,家居廢物的循環再造率只佔25%。尤有甚者,過往媒體發現廢紙、廢膠和廚餘最後也被送進堆填區,違反原意之餘又浪費市民的環保心意。政府對業界的資金援助,要麼不見效,要麼不足夠。
政府最近提出更多補救方案,希望完善回收產業,例如上月預留7,000萬元支援回收商購置貨車和處理塑膠的機器,又提出中央收集廢膠樽,增建廚餘廠,增加綠色採購等。政府也寄望日後落實的生產者責任制,鼓勵吸納源頭回收。即使如此,方案未夠全面,土地不足仍然困擾業界,而面對每天廚餘達3,600多公噸,但漁農業只佔本地產業一小部份,香港有沒有能力吸收?政府需要有更多答覆。
減少垃圾是全民責任,不宜再拖。隨著垃圾徵費實施日期漸近,近月有一些屋苑試行計劃,其中大埔明雅苑的成效不錯,四個月來垃圾量比以前減少24%,回收量大增八成。民間自發群組「不是垃圾站」,在元朗街頭做垃圾分類及回收,數量遠超公帑支援的「綠在區區」,這證明港人有能力推動減廢回收。當然,我們絕不宜低估執行垃圾徵費和處理的難度,尤其要配合執法和回收產業。其他實行同類政策的城市,初期也有不少反對聲音和漏洞,需要時日改進,相信香港也不能倖免。香港政府需要汲取外地經驗,減少陣痛。辦不好的話,市民就不會跟從制度,只能眼巴巴看著垃圾圍城,實非社會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