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四名議員遭DQ 為香港帶來甚麼啟示?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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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五(7月14日),高等法院宣判四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和姚松炎的宣誓無效,取消其議員資格。消息公布後,不少公眾批評當日梁振英政府控告議員的決定,認為此舉加劇社會矛盾。香港乃法治社會,四名議員若決定上訴,他們的權利應當獲得尊重。但從政治上,當日控告四名議員是前朝政府,新政府剛上場,務必撫平這事件帶來的政治裂痕,更不能再像上屆政府一般,處處挑起爭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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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盼平息風波 對法院判決無奈

今次判決之所以引起公眾關注,除了因為判決會令立法會的版圖出現重大改變,非建制派將失去分組點票的否決權。此外,亦因為從情理上,四名議員的宣誓縱有瑕疵,但相信不少市民都認為,是否真的要走到法庭相見這一步?

正如《01觀點》曾經指出,去年爆出議員宣誓風波,梁頌恆與游蕙禎被褫奪議員資格後,公眾希望事件盡快平息,令癱瘓已久的立法會回復正常運作,不應該再令宣誓風波沒完沒了,甚至惹來政府刻意「政治追殺」非建制派的不良公眾觀感,徒添社會撕裂。

11月15日,高等法院法官區慶祥裁定游梁二人已喪失議員資格,並宣稱二人的議席懸空。游蕙禎於15日下午到高等法院應訊,她稱裁決結果屬「意料之內」。(李澤彤攝)

而且,涉事的四名議員之中,部分議員在宣誓期間的表現,亦未至於公眾難以接受的程度,例如姚松炎的「加料」內容,是在誓詞的最後加插「定當守護香港制度公義,爭取真普選,為香港的可持續發展服務」的語句,惟爭取制度公義、真普選、可持續發展等,正正是香港主流社會的價值,明顯有別於梁頌恆、游蕙禎二人在宣誓時加入港獨及侮辱性字眼,惹公眾反感。

雖然如此,既然議員的宣誓問題,因為梁振英政府的決定而不幸地鬧上法庭,香港作為一個法治社會,就應當以法論法,從法律的角度處理這個問題。觀乎區慶祥法官頒下的判詞,是次對剝奪四名議員資格的依據,是《基本法》104條及人大常委會對此的解釋、《宣誓及條例聲明條例》相關案例,而按照法律的嚴格要求,四名議員在宣誓中「加料」,確實存在抵觸法律的問題。他們獲判失去議員資格,從情理上或許令不少人感到難以接受,但從法理上,卻只有接受法院的裁決。

四名議員有權上訴 政治人物要汲教訓

當然,今次作出判決的只是高等法院,四名議員尚有上訴的機會,如果他們決定上訴,既然法律賦予他們上訴的權利,就應當尊重。

但是,這次事件對於香港的政治人物來說,也是一個深刻的教訓。過去,除了個別激進派議員外,少有議員會更改就職誓詞,然而其後此風愈演愈烈,不少議員都將街頭抗爭的方式,搬進議事堂,甚至逐漸成為常態,終導致今日的局面。

議員不應忘記,他們加入議會的目的,不是喊喊口號,又或是作一些表態式街頭抗爭。他們的責任,是在議會上審理政府議案,監督政府施政,運用他們的投票權、乃至在體制內的影響力為市民大眾爭取利益。正如《01觀點》曾經指出,在某些情況下,他們甚至可以進行拉布,對抗官僚、既得利益者的諸般霸權。如今他們因為宣誓不合規而失去議席,就再無法兌現他們對選民的承諾,更失市民所望。今後,議員必須吸取此教訓後、知所行止,明白自己的職責所在。

裁決或不利社會和解 為林鄭出難題

假若他們上訴失敗,立法會無可避免需要處理,是否向四名議員追討去年10月至今約九個月的薪津事宜,估計每人至少涉款數百萬元。去年梁頌恆及游蕙禎被剝奪議會資格,當時已經有立法會行管會成員提出,應該由裁決當日起計算追收金額,惟最後議決追收梁頌恆及游蕙禎的所有薪津。

梁國雄向林鄭月娥遞信,要求落實全民退保。(吳煒豪攝)

相比之下,若終審判決他們失去議員資格,立法會應否比照對梁頌恆及游蕙禎的處理,應該有斟酌空間。因為雖然法官把判決追溯至上任之初,但今次涉事的四名議員的宣誓過程,曾經獲立法會秘書長確認,隨後四名議員與其議員助理,亦有履行公務。因此,如果四名議員真的不幸地失去議員資格,立法會方面應該考慮這些因素,以合理方式處理。

對於今次判決,非建制派的支持者無疑深感不滿,他們對政府的怨憤亦將隨之加深。雖然提出今次訴訟的是梁振英政府,但對於林鄭月娥來說,這個裁決結果無異為她帶來一個政治難題,為她促成社會和解增添障礙。無可否認,林鄭月娥在上場之初似乎已作出不少舉動,劃清與梁振英政府的界線,然而上屆政府造成撕裂,實非一朝一夕能夠解決。故此,今屆政府必須細心觀察社會對今次裁決的反應,適時應對,未來更要加倍努力,挽回市民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