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4過了!
61票贊成,3票反對,12票棄權,撥款獲得通過。
T4主幹路雙程雙線,接駁城門隧道公路/青沙公路與沙田路,全長2.3公里,包括1.4公 里的高架道路、0.6公里的地下行車道、0.3公里的地面道路。原本71.6億元,經修訂後改用成本較低的傳統物料建造隔音屏障、縮減一部位於大涌橋路的升降機和橫跨城門河道的單車天橋等,總共節省3.5億元,最新造價68.1億元。
2.3公里68.1億元,相當於每米300萬元。立法會和社會有爭議,沒有人會感到意外。不過有兩點沒有爭議:造價貴,以及繁忙時間沙田不少主要路口和迴旋處均十分擠塞,尤其是大埔公路(沙田段)。如果可以,還有第三點沒有爭議:沙田繞道在落成後能大幅減輕大埔公路(沙田段)的交通壓力。即使是城門河以南的三個路口,政府亦預計2041年沙田繞道若已落成,上午繁忙時段的容車量就算沒有T4亦只是缺2%至6%。
分歧在於沙田繞道最快亦要2039年才落成,此前應否用68.1億元紓緩目前的交通壓力?
反對者認為不值得,長遠可以等沙田繞道解決問題,短期可以修訂T6橋的設計以分流交通,紓緩城門河以南三個路口的擠塞情況。政府卻堅持沙田繞道未能解決燃眉之急,修訂T6橋的設計亦需要時間,不能及時紓緩交通問題。如果為了省成本而大幅修改T4設計,最少額外又要三年時間重走流程,同樣遠水不能救近火。
很明顯,不同方案各有好壞,涉及不同價值判斷,並不是所謂蘋果對蘋果的比較。行車快一點、慢一點,紓緩早一些、晚一些,成本高一點、低一點,不同人有不同取捨。運輸及物流局一句「T4號主幹路方案為最能兼顧主幹路的功能性和具成本效益 ,並能夠平衡各方利益的最佳方案」,等如意見不是聽不到,但他們的取捨還是照舊。
如果環境及生態局也是如此堅決,多好?垃圾徵費透過按量收費以創造經濟誘因,明明能夠鼓勵社會各界從源頭減廢和加強回收,從而降低整體廢物棄置量。但因為有輿論批評「擾民」,前線清潔員工、垃圾收集商的工作增加……局長於是說「在『先行先試』看到的確有很多問題產生,很多人會覺得比較繁複,最重要是我們看到可能對前線清潔工人或管理人員造成額外的工作,工作量大,他們都表示工作很辛苦」。
幹路規劃不同方案各有好壞,環保政策何嘗不也涉及不同價值判斷,並不是所謂蘋果對蘋果的比較?減廢重要一點,抑或擾民問題大些,謝局長如果有林局長的決心,是否也可以說一句「垃圾徵費為能夠平衡各方利益的最佳方案」?被指鋪天蓋地宣傳、僅2.3公里卻花費68.1億元的T4主幹路也通過了,垃圾徵費沒有辦不到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