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上訴加刑.博評】鏡頭以外 我們有我們的真實
我不是一個真誠的人。起碼不如我所表現出來的真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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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4日,反對新界東北官商鄉黑勾結案繼續審議。我一直沒有留意案件的進度,也不知道當天會宣判。我事前暗忖,也不一定會到高等法院現場聲援。最後我們還是跟着去了。高等法院位於金鐘,從金鐘港鐵站走過去,先要穿過商場,走過架空天橋,天橋兩面都是落地大玻璃,能夠看穿外面的車水馬龍,人來人往。過到天橋以後,我們可以選擇搭扶手電梯穿梭四層到高院大堂,或者升降機。那些在法院工作的人大多都會選擇升降機,幾乎層層停站,扶手電梯通常比較疏落,可以讓你用雙腿選擇自己的速度,快慢隨心。雖然我們總要緩緩向上。
每次這些政治案件審判前,受審者與聲援者都會齊集大堂外面,拉起橫額,叫幾句口號,講幾句宣言。有人會遲到,有人會早到,但只要接近開庭時間,這些舉動就必須要做,不管人到齊了沒有。有些受審者總是遲到,總在這些聲援發言之事剛處理完後就出現。
那天來者眾多,五樓七號庭,庭內早已坐滿,其餘的人要坐在五樓大堂外,也擠滿了人,剛好坐滿大堂座位。法官楊姓振權、潘姓兆初、彭姓偉昌審理,他們多番打斷辯方律師的說話,辯方律師提到刑期覆核不應該如重審一次,推翻原訟庭的事實判斷,換句話說,法官不可能把原來說的非暴力說成暴力,沒有做的事說成有做,只能基於原先的事實裁定思量刑期。楊姓振權多次質疑——「即是我們什麼都不可以做?」、「我們如盲人摸象」、「這些都不算暴力?」。辯方律師後來引據300年前的法律論述,以證人民有使用合理武力的權利,楊姓振權厲聲批評現今社會不能相提並論,哪來「專制獨裁國王、邪惡的議員和大臣」。聽說所有的被告、旁聽市民和記者都在竊笑。那天未有時間處理13名被告的陳情,第二天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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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3日,暑天酷熱,很多人都在立法會外觀看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計劃前期撥款的直播,當時的財委會主席是吳姓亮星。我還記得當時他剪去大部分議員的發言時間,停止討論議員們提出的900多個動議,不容提問,打算將議案付諸表決。現場已經不知是那幾個星期來第幾次集會,此前兩年,所有溝通渠道,諮詢會、見官會、城規會、去信諸如此類也都做過,政府還是一意孤行,硬推計劃。政府早就被揭發規劃之先已對新界東北的業權有完整掌握,而新界東北計劃的劃地「恰巧」與四大地產商的業權重疊,時任發展局局長陳姓茂波被踢爆疑在古洞囤地,在新界東北計劃中可坐收1,245萬元賠償,另外財委會主席吳姓亮星擔任中銀信託董事長,而中銀作為新界東北發展商的主要往來銀行,同時他又是新鴻基地產屬下數碼通的非執行董事,有利益衝突之嫌。這樣看來,政府並非一意孤行,卻是在發展的康莊大道上有伴無數。
當吳姓亮星打算表決前後,現場一直安坐的示威者按捺不住,嘗試衝入立法會阻止撥款,後來防暴警察出動,胡椒噴霧瀰漫現場,警察劃起封鎖線,準備拉人。6月那段時間,社會正熱熾談論公民抗命,和平佔中那邊正在全香港巡迴遊行,宣傳6月22日的全港公投,我還記得他們遊行的隊伍在6月13號當晚剛好走到附近,不過他們最後沒有來到立法會。
最後,現場人們手纏手,安靜坐下來和防暴警察對峙,一小時多後,防暴警察帶走幾百人離開示威區,拘捕了幾十人,那是自戴耀廷提出公民抗命爭取真普選後社會的第一次集體實踐。後來,新界東北發展計劃前期撥款通過了、後來,2014年6月22的公投有近80萬人支持爭取公民提名選特首以及傾向廢取四大界別、後來,7月1日50萬人上街遊行,遊行結束後在終點遮打道有超過3,000人留守,511人被捕、後來,學聯發動罷課,9月26日晚衝進公民廣場,引發舉世矚目的雨傘運動。這也許不是後來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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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東北的發展計劃仍在繼續,沒有後來不後來。2017年8月15日,反對新界東北官商鄉黑勾結案判刑。那天到庭支援的人比早一天少,還是五樓七號庭,庭外大堂座位不滿。有受審者的陳情書裏提到不公義之事依舊,比如在大陸的「709大抓捕」。楊姓振權多次追問這是什麼,重複自己不明白這是什麼,跟陳情有什麼關係。「709大抓捕」其實是指2015年7月9日中國政府大規模搜捕維權律師及維權人士,楊姓振權聽罷即板着臉說這不關香港事,我們不用處理。又有受審者,在陳情時表明今日社會就如百多年前的皇權社會,人民起來反抗,不是暴動,也有道理,反問楊姓振權有沒有回應。楊姓振權說他們不需要回應,有需要就會問,那受審者遂回覆道,「我看你意見之多,也會想知道你這次的意見。」楊姓振權說他們法官不需要回應。
處理完剩下的陳情後,法官宣布休庭45分鐘,然後宣判。現場大家也深明肯定要判予入獄,各被告心情看來也算平靜,與家屬親友道別。然後,繼續開庭,法官幾句,宣判予入獄13個月。庭外大堂旁聽者沉默,然後有哭泣聲,有罵聲,有嘩然聲。我唸唸有詞:「13個月,13個月,13個月……」
沒有人想過會判於如此重的刑期。楊姓振權說要阻嚇後來者行使暴力,但在判刑以後,大家發現他們連判辭也未寫好。我記得在第二晚8月16日,在立法會外有個聲援政治犯集會,有台上發言者提到,13個受刑者中,有位朋友日常照護年邁母親,沒有太多朋友扶持與照顧,在判刑前才草草把錢包與各種財物交給那位發言者。判刑就是這樣一回事,不一定每個人都轟轟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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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7日,衝入公民廣場案判刑。又是金鐘高等法院,又是五樓七號庭,又是法官楊姓振權、潘姓兆初、彭姓偉昌。此案開庭於下午二時半,我們十二點已到,打算排取進入庭內旁聽席的籌碼。我們趕到去後,派籌的職員搖頭抖肩,示意入庭旁聽的籌碼早已派光,只尚有五樓庭外大堂的籌碼。他們說,平常都沒有人取籌碼,可能今天的案件比較多人關注,很早已有人排隊待取籌碼。
後來我們有事要辦離開金鐘,再回到去時已是兩點。整個地下大堂充滿了黑壓壓的人群,水洩不通,這當中,再次見到黑底綠字Freedom Now T-shirt,包括我自己。這件衣服,自雨傘運動後,這三年來,我再沒有拿過出來,一次都沒有穿過。判刑前一天,其中一名被告希望我在判刑還柙後,在地下大堂面對記者讀出他的聲明。我們想了想,還是希望當年共同經歷雨傘運動的學聯朋友,能夠共同讀出聲明。我在學聯的通訊群組裏說明來意,望大家都能夠穿上學聯Freedom Now T-shirt,相約明天。響應的朋友七、八個。到了這一天,地下大堂裏,二、三十人穿上黑色的學聯Freedom Now T-shirt,都是熟悉的臉孔,大家相視,心裏千言萬語。三年來,再沒有試過這樣的一群人共同穿起這黑衣綠字。這衣服意味着太多難以言說的記憶,這天大家選擇再次背上黑色,我想,有各自的答案。
三名被告,最終到達地下大堂外面。所有記者圍着他們拍照,有些則在他們背後,希望拍到他們三人的背影。我們穿上黑色的二、三十來人,要從地下大堂走到外面,攝影記者非常不滿,投訴甚至喝斥我們妨礙他們拍照。他們只想要三個人的背影,而我們要的是共同的背影。我衝開三人背後那些堵路記者的缺口,一手拉一手把大堂內我們的黑色拉出來,與三名被告同在一起。記者有記者要拍攝的真實,我們有我們的真實。
口號叫完,感言說畢,我們轉身走到大堂等候升降機,沿途不斷有人大叫「希望在於人民,改變始於抗爭」,每個人聲音都沙沙啞啞。這是學聯三年前政改運動的口號,這次迴盪在高等法院的地下大堂內。這種口號的呼應,話音的情緒,這種氣息,也是三年未見。五樓七號庭開審,庭內庭外都是人,候着楊姓振權、潘姓兆初、彭姓偉昌,候着直播熒幕,等待判決。擾攘一輪,最終三人分別被判六七八個月。這次,楊姓潘姓彭姓早已準備好判辭,甚至可以即場派發給予記者。
我們學聯三十來人,齊集在地下大堂,分發其中那名被告的聲明段落,聲明共十五、六段,每人自行認投一段對記者讀出。其餘沒分到的人,同到地下大堂外面對記者。大堂外,音響不備,唯有人口讀出,靠自己的身體響聲。我們事前沒有考慮音響問題,這本來是搞運動的基本。我們二、三十人在大堂外,所有記者所有媒體都把咪高峰放到我們面前,旁邊那些反佔領的群眾,音響震天,一邊辱罵,一邊譏諷。我們二、三十人背着黑色,無視那些站在國家一邊的雜音,專心致志在一段一段,一字一句讀出聲明。我是第一個發言的人,發言後我走到後面,看着同伴的背影。國家的雜音愈大愈響,我們這邊的聲音與身影則愈堅定。你說音響機器終會蓋過來自身體的聲音?
聲明讀畢,大伙走到地下底層六樓,即金鐘道旁,那邊是囚車離開的地方。記者們與群眾都守在這個地方,現場群眾一百來人,等待向入獄者致意。三名入獄者分兩輛囚車而出,囚車車窗黑不透光,無法從外面看到裏面,只能靠記者把鏡頭貼在車窗以閃光燈拍攝,後復查看所得照片以確認車內何人。當有囚車駛離,群眾都會和記者湧到車前,然後互相查問車內何人。這個地方可以望去從金鐘那個商場走到高等法院的那條架空天橋,那裏不少遊人隔着落地玻璃遠眺我們這邊的事。不知他們是否知道這裏的事,還是不過好奇。天橋上有人離開,有人停留,有位先生雙手按在玻璃望着我們這邊,站了許久未走。在囚車散去之時我再回望天橋一方,他已經不在。
當囚車駛離時,懲教署職員與警察拉起封鎖線,擋住現場群眾,讓車駛離,然後有人追車,有人衝出馬路,很快又散去。在最後一輛囚車駛離時,警察挑釁一名現場群眾,現場人多擠逼,碰撞時有,我們也不斷被警察推打,但警察竟然就此拘捕那名人士,控以襲警。後來他被送到中區警署,兩名身穿黑底綠字衣服的朋友前去跟進,警察接近凌晨才批准保釋放人。從下午送別囚車離去的五點到凌晨十二時,一直都有近十名聲援者不離不棄,守在中區警署,等候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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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0日,聲援政治犯遊行。我本來想過不出席。最後我們還是到了。遊行人數眾多,駱驛不絕。每個人心裏似乎都有點東西,很多自製標語,很少政黨旗幟,很多人。好像好久未有過如此氣氛的遊行,好像有點東西潛藏其中。我想,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答案。
遊行人多,警察不開路。眾人大叫開路,後放行一條行車線。遊人不斷溢出,佔據第二第三條行車線。在交通交匯點,警察不斷指示巴士及的士甚至私家車往遊行隊伍方向行駛,就算明知遊人眾多。這是他們慣常的手法,這樣可以造成公共交通上的市民受困的圖像,挑起雙方爭執的畫面,好讓他們那邊親近的電視台鏡頭捕捉現場,日以繼夜重播,再配以暗藏殺機的旁白。我們遊行走到幾條馬路交界,有一群朋友拉着橫額,守住這個要塞,不讓警察繼續放車進來。警察一度想拉人,又以揚聲器警告他們不要煽動群眾。又是煽動。然後一些遊行朋友加入他們,一起堵住不讓車通行。警察再想動手,但由於人群太多,而且群眾也自覺把路走到最外的行車線助這群守住外圍的朋友一臂之力。就這樣僵持,警察拍下每個守着要塞朋友的樣貌,直到遊行隊尾到達,這群朋友才隨着隊尾繼續走下去。如果沒有這群朋友,車就會放行,路面就不再屬於人民,大家就要被收縮到行人路上遊行。
我曾經聽過一段說話——「如果天空是黑暗的,那就摸黑生存;如果發出聲音是危險的,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覺無力發光的,那就蜷伏於牆角。但不要習慣了黑暗就為黑暗辯護;不要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不要嘲諷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熱情的人們。我們可以卑微如塵土,不可扭曲如蛆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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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群朋友的臉龐沒有出現在媒體上、二三十個背着黑色的人在國家機器音響之下朗朗鏗鏘讀出聲明的畫面沒有出現在媒體之上、13名反新界東北官商鄉黑的坐牢者故事被淹沒在三名年輕學生抗爭者的報道之中、那些在生活上踽踽獨行默默實踐與承擔的人在光明正氣的鏡頭以外。
世界有世界的光明,我們有我們的真實。
【編按:本文原載《01周報》,原題:「我們有我們的真實」,本博文題目由博評編輯所擬。】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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