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何志平案的警示:精英為祖國當過河卒,卻賠上香港的名聲

撰文:特約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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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律界基層工人Charles

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卸任後繼續以推動「國民外交」的名義四出走訪,卻突然招致美國司法部起訴控以多項賄賂海外政要及洗黑錢罪名,連保釋申請也被拒絕,落得身陷異鄉牢房的下場。正如近日不少有識之士所倡議,人們理應充分尊重司法制度與程序,絕不可犯上「未審先判」的錯誤,因此基層工人亦務必恪守智者們的教誨,在美國法院得出裁決以前,不會輕言何氏或同案的塞內加爾前外交部長加迪奧必定有罪。

上載至美國聯邦司法部網站的起訴書,鉅細無遺地描述案情涉及兩項主要串謀,即「乍得計劃」(Chad Scheme)與「烏干達計劃」(Uganda Scheme)的來龍去脈。針對兩人合共八項控罪、全文長五十四頁的起訴書內,將不少關鍵人物、企業及組織隱去,但從上文下理順籐摸瓜,除了那些基本上等同「開了名」的非洲國家總統、部長外,人們不難推敲出其他涉案者姓名乃至他們的機構背景,例如何代表的能源智庫,以及在上海遙控該智庫的中國能源公司;再加上媒體報道以至大陸半官媒對號入座式的反駁,其實已幾乎「證實」了一干涉事人物團體的「真身」。

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卸任後繼續以推動「國民外交」的名義四出走訪。(何志平個人網站圖片)

先略說乍得那一部分。中國國企龍頭中石油在乍得遇到了大麻煩,被乍得政府指控破壞環境,罰款十二億美元。何志平被指「搭上搭」地在聯合國大會期間與「老朋友」加迪奧談起,能否由何代表能源公司名義出面,透過加迪奧邀請乍得總統德比,「擺平」該國與中石油的爭議;殊不知中石油自己跟乍得政府談好了,罰款減少三分二結案。由加迪奧為何氏和能源公司高層拉線的乍得之旅,一波三折後仍然成行,一行人親自飛到遠離乍得首都恩將納的一個小村莊拜見總統大人,談的不再是國企大事,而是能源公司自己在乍得的能源生意,並請總統協助疏通。何從乍得回來後,按照加迪奧的「專業意見」,由能源公司向總統許諾捐贈二百萬美元,「支持閣下為弱勢群體舉辦的社會行動……閣下可全權酌情決定如何運用」。能源公司透過加迪奧與乍得政府談了兩年,甚麼也談不成,但何則給中間人加迪奧在杜拜的銀行戶口先後匯了四十萬美元,作為「搭路」的酬勞;給總統大人的二百萬美元捐款亦未見匯出,能源公司最終從台灣石油國企購得乍得開採業務的股權。

然後是烏干達。大約在加迪奧幫忙何氏張羅乍得之旅的同時,何自己亦結交了時任聯合國大會主席、前烏干達外長庫泰薩。庫泰薩亦曾經在香港與能源公司主席見面,期間委任公司主席擔任聯大主席的「特別榮譽顧問」。到何、庫首次見面的大約十四個月後,庫泰薩已經離任聯大主席,返抵烏干達回任外長,而他的親家穆塞凡尼則第五度連任烏干達總統。經由庫泰薩妻子的「溫馨提示」,何氏安排了一筆五十萬美元的匯款到一個由外長指定的慈善基金,用以支持總統的政治活動和「青年就業支援工作」;能源公司主席則獲邀出席總統連任後的就職禮,但能源公司只派出了公司高層與何氏前去,順道代主席給兩位政要帶一些「禮物」作為心意。烏干達觀禮之旅以後,外長妻子與何氏之間仍有零星來鴻去雁,包括詢問能源公司有否興趣打一間正陷入危機的本地銀行的主意,但最終沒有下文。

重要的事的確要說兩次、三次甚至很多次︰以上引述起訴書的案情,全是未經審訊確證的指控。有一點很有趣︰美國司法部收網拉人、大費周章,涉案事件跨越廿八個月,但美方所指控的兩項串謀計劃,原來全都是無甚成果的「冇米粥」。嚴格來說,司法部起訴所涉及的匯款,全都是流向了拉線的中間人,即加迪奧和烏干達外長的基金會,但暫未見有指涉任何決策官員直接或間接收取了由何氏經手的款項;算是足以構成賄賂官員的,就只是承諾給予乍得總統的二百萬美元,以及公司主席安排送給烏干達總統和外長的「禮物」。更重要的是,能源公司最終是透過收購台企業務而進軍乍得油業,因此才可以義正辭嚴地否認,曾經透過何氏或者智庫違法搭路。相類似的是,司法部指稱何有關烏干違的勾當,同樣沒有給何或背後的上海能源公司直接帶來甚麼商機,反而由聯邦調查局的蒐證所見,烏干達外長提供的那個甚麼「基金會」,居然是一個電郵無效、地址也屬「無此人」的可疑機構。

但這一切亦不代表可以斷言,全案指控純屬子虛烏有。畢竟法律上不會說,一個蹩腳差勁的串謀就必定不算違法,何況立心要行貪賄之事的人,亦未必需要公然堂皇地設立一個隨時找到的辦公機構。還是那一句很重要的廢話︰「審過至知」。從目前資料可見,司法部主要是依靠不同涉事人物之間的通訊,特別是何氏智庫與能源公司掌舵者之間的電郵副本,支撐起整個控方案情;若說美方對起訴成功入罪的機會甚有信心,相信主要是由於已經取得一些內部人物的協助,不但提供了電郵內容,還解讀了不同發郵者之間的權力關係與涉事程度,甚至不排除有被指串謀於計劃中的人,願意以免訴條件出庭指證一眾被告。

何志平涉行賄在美國被捕,案件將在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審訊。(資料圖片 / 鄭嘉如攝)

從控方案情看來,何氏在兩項合謀中扮演主要角色,卻充其量只能算是較高級的執行者,而非實際決策掌權者。從與中間人談判的策略、付款與中間人的方式,以至行程的細節,何都要仔細地向身處上海的能源公司主席報告;而能源公司除了具體指示外,亦不時會越過何直接與中間人溝通,例如加迪奧收取有關乍得項目的首期付款後兩個月,何氏的秘書就通知加迪奧,項目已經由在北京的能源公司「行政負責人」和另一名高層接管,兩人會取代何成為加迪奧的聯絡點。而這名「行政負責人」,亦負責代表能源公司簽署致乍得總統的信件。

據本地與海外媒體指稱,總公司在上海的能源公司主席本身家世成謎,而其企業則被指具解放軍以至對台統戰背景。按照中國官方與重要企業的習慣,如果連「上海」也得向「更上層」請示,這個在京畿辦公、有權向他國總統發函的「更上層」,很大機會就是能源公司的黨委委員甚至書記;如果此推論屬實,亦足以推論能源公司一方在兩大項目的態度從熱變冷,很可能是黨政高層介入叫停所致。

若再加上起訴書提及那些情節,好像能源公司這邊廂為國企當說客、那邊廂國企卻自己「搞掂了」;能源公司一邊聯繫加迪奧一邊跟台企密斟;烏干達大計無疾而終……何志平案呈現出的,恐怕是一幅讓不少中國在港掮客心寒的圖畫︰就在他們風塵僕僕為祖國的民間外交奔走、不惜親手疏通行賄的同時,給他們下指示幹這種勾當的「上面」人物,只不過當他們是手上無數用來鑽探經營的「過河卒」之一;一旦「上面」嗅到燶味,高層們完全有條件能力辦法任由「卒仔」掉進河裡,自己則將所有關係撇個一乾二淨。香港不少政、商、專名人(包括法律界翹楚)為了分沾祖國富強的榮耀與厚利,熱衷於投身中國「向外闖」的外交經濟方略,甚至不惜拋棄自己信守多年並賴以成功的誠信、廉潔與嚴謹價值,他們可清楚知道自己正在為甚麼背景的人在幹齷齪的差事?他們可想像到正身陷何等凶險的風暴?

令人遺憾的是,這群精英自甘墮落的同時,卻正在賠上我們這城市的名聲。在何志平申請保釋的聆訊中,控方陳詞反對保釋時力指,一旦何潛逃回港,即使港美之間有引渡協議,美國政府並不信任香港政府會合作將何引渡回美。事實上,特區政府至今尚未就何被捕有任何表態或評論;但就算香港政府官方未發一言,美國政府已經公開表明,再無信心香港願意秉持兩地司法合作協定,將涉及貪賄指控的疑犯依約引渡。我們當然更要關注,若日後美國當局需要本港進一步協助,以便向本地金融體系及相關人士錄取證據時,特區法律、金融部門與民間機構,能否撇除政治考慮,忠於歷年來的司法互助慣例,積極協助,還是以「國家」「外交」等名義諸多阻撓抗拒,甚至不惜切斷香港多年來與海外合作反貪的連繫。

何志平案的是非曲直,必需經由法院審訊裁決;但案件無疑已經帶出一道「魚與熊掌」的命題,就是能否繼續FF,只要向祖國一制的行事作風靠攏妥協,就足以保住香港一制的苟安。權貴精英們在熾烈的「大陸熱」中,連自己交手的對象在盤算甚麼、有何後著,或者自己在旋渦中陷得有多深,怕且也不甚了了。他們必須自問,是否值得為了在國家的經濟宏圖中分一杯羹,就必得蜂擁著雙手呈上「投名狀」,甚至斷送這個小島得來不易的清廉信譽。

 

【編按: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原文刊於作者Facebook專頁。】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