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直擊「秦始皇」買樓變租樓樓盤 中介推香港借財仔「買」公寓

撰文:李穎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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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灣區睇樓團」在通關後愈辦愈多,吸引了不少香港人都跟團北上。不過,前亞視藝人、「秦始皇」劉永就聲稱,跟團去廣州買樓,落訂後才知單位無產權,簽的只是40年的租約。
《香港01》記者到廣州直擊,發現部份售樓中心職員要在記者反覆提問下,才會說明公寓的產權問題,更教人在香港「借財仔」個人貸款買樓。另外,有銷售員形容這些無產權公寓的前景樂觀,租戶在未來甚至可以分到業權,或涉誤導消費者。
在內地及大灣區執業的律師提醒,內地《民法典》規定一般租約超過20年無效,建議港人北上置業時要冷靜。國土資源部亦明確表示,部份所謂出租產權公寓,涉及違法用地、違法建設和違法銷售,産權不受法律保護。

劉永8月開記者會,公開於廣州被誤導買「無產權公寓」事件。(資料圖片/陳順禎攝)

總價60萬元人民幣「買」廣州兩單位?

前亞視藝人劉永8月開記者會,指自己跟團到廣州「睇樓」,原本打算以總價60萬元人民幣購買兩個單位,但付了6萬多元訂金後,始知道是簽租約,不能買斷單位的業權。

現時內地有不少這種「無產權公寓」,到底這是不是大灣區買樓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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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盤距廣州東站40分鐘車程

記者到廣州同一個樓盤「放蛇」,樓盤位於黃埔區,主要是廣州工業、製造業的所在地,從天河的廣州東站乘搭的士,需要40分鐘才能到達。雖然樓盤旁有商場和住宅,但該處並不是旺區,人流不算多,旁邊的地舖有很多都未租出。

售樓中心就設立在樓盤的附近,入內參觀都需要用微信登記。職員先介紹樓盤周邊的設施及發展後,帶記者參觀售樓中心內的示範單位。職員介紹指,該樓盤皆是複式單位,最大的45平方米單位(約484呎)只需約人民幣60萬元:「自住就兩層一齊用,出租就拆成兩個單位,很靈活。」

萬薈瓏寓售樓中心職員指,樓盤的業權屬地主村委,但稱業主在租賃期內,不會將物業抵押或轉讓。(李穎霖攝)

業主為村委 稱發展商與「買家」同船

職員起初無特別提到產權問題,只表示要做按揭的話,不像一般買樓般做物業貸款,而是個人信用貸款。至記者提到想看發展商的賣樓許可證,職員才表示,並非賣個人產權證,簽的亦是租賃合約:「我們只賣40年使用權,不是賣產權,現時廣州市場都是在做這種公寓。」

追問之下,職員再詳細說明,附近的南崗村村委是樓盤的地主,發展商是代為發展。換言之,樓盤所有單位的業主均為村委。職員又嘗試釋除記者的疑慮,指雖然村委是業主,但和發展商達成了共識,保證簽約後40年間,土地上的物業均為發展商及租戶使用,不可拿去抵押或轉讓:「我們開發商和你們是坐在同一船上。」

位於廣州黃埔區的萬薈瓏寓,「出售」的單位皆無產權,只能簽訂租約。(李穎霖攝)

先稱可以做按揭 再慫恿回港借「財仔」

既然「無產權」,又可否做到按揭呢?職員先稱可以,但並非房屋抵押貸款,而是個人信用貸款,「裝修貸、信用貸等五年貸款。」之後又稱港人回港申請私人貸款利息更低,「我們有很多香港客戶,在這邊買完單位後,回港申請貸款,因為利息低很多。」

實際上她是建議港人在香港人借「財仔」,向財物公司借款。

誤買糾紛愈來愈多

這些無產權公寓,在內地又叫使用權公寓、小產權房,顧名思義即付費買使用權,長租幾十年,不會成為真正業主。這些公寓,有些是建於工商業用地,另一些建於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後者概念和香港新界的祖堂地相似,不過內地政府明文規定,這些土地不可買賣,亦不可興建可供出售的住宅。有發展商就和農村合作,建屋之後分租出去,廣州黃埔、天河、荔灣區,甚至是北京、上海都有這些項目。

無產權公寓單位的「售價」比一般住宅便宜一大截,最平20多萬元就有交易,面積一般亦不大。由2020年起,內地已有不少人誤買這些公寓,有些人亦聲稱是被中介誤導買入,最後需要律師介入才能退回訂金。

租約40年滿後「跟政策走」

「買樓」變租樓之餘,這些無產權公寓與地主之間的協議,一般只有40年效力,那40年後又怎樣呢?職員表示,廣州尚未有到期案例,但其他城市已有類似樓盤的租約續期:「到時你放心,跟政策走,現在的政策一般也是補回稅金。」

萬薈瓏寓旁有店舖,向「業主」徵收單位「租上租」,當旅館經營。(李穎霖攝)

租上租 鄰居變「賓館」

這個樓盤現時有三幢樓宇,其中一幢仍在興建,有一幢已經有人入住,另一幢剛交樓不久,但有單位已掛上出租,甚至是「公寓出售」的橫額。旁邊的商場有多間店舖,將這些單位「租上租」,當旅館經營,有店員更指,他們在該樓盤有百多個租盤,「你隨時來租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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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樓盤開宗明義「租樓」

廣東省內很多這類的「無產權公寓」,記者看過同區另一個樓盤,職員開宗明義說是簽租約,但仍稱「買家」為「業主」:「會簽20年和17年的主合同和補充協議,合同要拿去備案,那你就是一手業主了。」

職員稱接待過不少跟團「睇樓」的香港人,形容他們對無產權公寓的接受度較高:「因為它的價錢較香港樓價抵,香港人會覺得抵。」

黃埔創新中心售樓部的職員稱,單層的公寓在未來5至8年「極有可能分割到產權證」。(李穎霖攝)

聲稱政府帶頭開發 國土資源部:涉違法銷售不受保護

有人說「無產權公寓」是陷阱,但兩個樓盤的職員都稱容易轉手,前景亦樂觀。他們皆稱,「無產權公寓」為政府帶頭發展,大開發商、央企都在開發這種產品,只計廣州有幾十萬個同類單位。其中一名銷售員更稱,單層的公寓在未來5至8年「極有可能分割到產權證」。

然而,所謂的政府帶頭發展,並非指這些「無產權公寓」。國土資源部表明,試行城中村拆遷重建的「集體建設用地設租賃住房」,但這些房屋並不是「小產權」、「出租產權公寓」。國土資源部的官員更強調,「小產權房」涉及違法用地、違法建設和違法銷售,産權不受法律保護。

香港有專做內地樓盤的中介,推銷複式、商住兩用的「公寓」。(李穎霖攝)

香港「大灣區睇樓團」 宣傳買公寓

香港不少專做內地樓盤的中介,都有免費的「大灣區睇樓團」,周末團較多人報,可即日來回或者兩日一夜,包車費、食宿。湊不夠人數,或想一兩個人去睇樓,經紀都可以安排,而且費用全免。除了推銷住宅,這些中介還會推銷「公寓」,以複式、商住兩用、可投資出租做招徠,價錢只有住宅的三分一,但地權較住宅短,只有40年:「40年後到期就自動補地價,你要付錢,香港也有收稅、差餉。」

劉永最後因為事件鬧大了,加上他有知名度,最後樓盤全數退回訂金,所有簽署的合約作廢。不過,香港及大灣區執業律師譚雪欣指出,無產權公寓和一般住宅表面上無明顯分別,即使明白是租用亦暗藏風險。

香港及大灣區執業律師譚雪欣指,內地的樓宇、土地,與香港有很多不同之處,呼籲香港人北上置業時都要冷靜,不要被銷售氣氛影響。(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民法典》:租約不超過20年

無產權公寓的租用期一般長達30多年,但譚雪欣指,根據內地《民法典》第705條,一般簽的租約都不會超過20年,超過的部份會視為無效無效。另外,此類公寓無房產證,租戶在房屋拆遷或續期方面的合權益都無法律保障,公寓亦無法作抵押貸款或轉讓。如港人因不實廣告,或在中介隱瞞、誤導下,購入了無產權公寓,可尋求律師協助,到內地法院、仲裁機構撤銷合釣。

至於香港中介推銷的商住公寓,譚雪欣指是有產權,但比起一般住宅,交易稅費、水電費較高,物業借貸率較低,年期亦會短:「大部份城市其實都不容許商住房業主入戶。」

律師籲北上置業勿受銷售氣氛影響

香港人去買內地樓是隔山買牛,一般跟團北上到銷售中心,即場簽約買樓的話,亦無律師師在旁。譚雪欣指,內地的樓宇、土地,與香港有很多不同之處,呼籲香港人北上置業時都要冷靜,不要被銷售氣氛影響。

她表示,北上置業時找一位香港或內地律師幫忙看看會較安全,在無律師的情況下,消費者亦可要求發展商出示俗稱「五證二書」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住宅質量保證書》及《住宅使用說明書》:「這些都需要仔細查明,有時魔鬼在細節,證件會否已經過期,或者標示的樓房並非你要買的,買家都需要注意。」

劉永1984年加入亞洲電視,並在1986年的重頭劇《秦始皇》中飾演嬴政。(亞洲電視片段)

劉永再受訪:不會因此怕了北上買樓

就記者在廣州直擊採訪的現象,劉永再接受《香港01》電話訪問,他說今次買樓受了教訓,認為自己太相信「睇樓團」,又被銷售氣氛影響,指「香港人不熟內地法例,一定要看清楚。」

不過,他指今次經歷不會令他不敢再北上置業:「我還是會買,但會想清楚。對業權要清楚、有紅簿仔,適合自己用就買,不會亂簽名,也不會先付錢。我覺得不可太信任睇樓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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