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命案背後的土地爭議 地產商囤地30年終遇上北部都會區藍圖

三代命案背後的土地爭議 地產商囤地30年終遇上北部都會區藍圖
撰文:周偉強 勞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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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振興新村懷疑自殺及謀殺案,三名死者是姓文一家三代人,懷疑是孫子殺死父親和爺爺後自殺。93歲的死者「文叔」早年繼承父輩大量元朗新田土地,有三宗土地官司與發展商纏繞逾20年,最新一宗更在案發翌日判決,文叔敗訴。
警方仍在調查死因,翻看土地官司的法庭判決,無法得知死者與家人之間的關係,但從這些官司,可探討發展商近30年,在香港現行制度下收地、囤地的策略,是研究香港「土地問題」的案例。這些土地分別位於北部都會區的新田科技城和牛潭尾大學城,規劃區域內或剛好在邊界外。發展商囤地,用30年時間等待,終於換到一個北都願景,而好像文叔那樣,分散的私人地主,又是否可能得到回報呢?

2025年2月11日深夜,元朗振興新村揭發命案,兩人倒斃在一間村屋內,另外一人高處墮下身亡。(資料圖片 / 左朗星攝)
2025年2月11日深夜,元朗振興新村揭發命案,兩人倒斃在一間村屋內,另外一人高處墮下身亡。(資料圖片 / 左朗星攝)
命案背後的土地官司,可探討發展商近30年,在香港現行制度下收地、囤地的策略,是研究香港「土地問題」的案例。(香港01製圖)

新田魚塘地恒基收地 發展難度極高

最新一宗官司爭拗的土地是元朗新田魚塘地,也是三宗官司中面積最大的一幅,現場所見是丟空荒廢了,與附近真正的魚塘很不同。這幅土地位於米埔新村旁邊,直接看到深圳的高樓大廈,步行至加州豪園大約20分鐘。

1987年4月文叔與其他兄弟一共九人,從父輩繼承這幅17.8萬平方呎的土地。1997年其他八兄弟,將九分之八的業權,以5,290萬元,賣給發展商「新基業發展有限公司」。「新基業發展」的董事是關乃雄,他是恒基兆業創辦人、「四叔」李兆基的妹夫,曾多次代表恒基收地。2003年恒基在年報上,將這間公司列為擁有100%股權的主要附屬公司。

第一宗官司新田米埔魚塘地,航拍所見是荒廢的魚塘,與相鄰其他正在使用的魚塘很不同。此處要發展難度系數非常高。(馬楚烽攝)

九兄弟僅一人不賣地 26年後收購價低63%

要發展一幅地要過好多關,但最重要的第一關,就是要取得100%業權。法庭紀錄無文叔不賣地的原因,到2024年1月,新基業再向文叔開價243萬元,換算百分百業權的呎價是123元,即經過26年,價錢低了63%;文叔還價2,378萬元,折合百分百業權呎價是1,200元。

雙方談不攏後對簿公堂,法庭形容文叔開價不合理及不實際,發展商亦提出分劃業權,其中原因包括2018年收到地政處警告信,指土地上有20個貨櫃集裝箱,建築材料倉庫等違例構建物需要拆除,否則將收回該地段。發展商曾要求文叔共同移除這些構建物承擔費用,但文叔沒有作出任何回覆。

土地官司發展商勝訴,法官判決劃分地皮。(法庭判辭)

法庭裁決劃分土地

法官最終判發展商得直,雙方須按業權比例分劃地皮,文叔獲得担竿洲路附近的九分之一地皮。

發展商1997年收地開出高價,當時是樓市高峰,相鄰的加州花園正值入伙、轉售得如火如荼,不過就算發展商成功收地,要在這個魚塘發展私宅並不容易,起碼要過三關。第一關購得完整業權,已經蹉跎28年。

第一宗官司新田米埔魚塘地,現場是荒廢的魚塘,要發展難度系數非常高。(勞顯亮攝)

濕地緩衝區內 城規會七次否決

第二關要得到城規會批准填塘。根據城規會紀錄,2000至2006年間,城規會曾接獲四個將這塊地填塘的申請,連同上訴否決了七次,原因包括沒有建丁屋的迫切需求,批准的話會做成不良先例及破壞周遭環境等。這塊地在米埔村的濕地緩衝區內,除非生態影響評估結果為,發展項目不會造成不可緩解的負面影響,否則不得在緩衝區展開任何發展項目。

米埔魚塘地要發展成加州花園、加州豪園那樣的豪宅,難度系數極高。(馬楚烽攝)

就算過到生態環境這一關,這塊地於原居民村米埔村的村界範圍內,是主要屬意作丁屋發展的「鄉村式發展」地帶,要改為興建豪宅,就要村代表指出村內已有足夠地皮,應付未來十年男丁的建屋需求。

三代命案中背後三宗土地官司,其中兩宗涉案土地位於北部都會區新田科技城計劃內及邊界外。(香港01製圖)

新田科技城大綱邊界外

換言之這幅地如果要發展,要過兩次城規會,每一次的難度系數都非常高。

根據發展局提交給立法會的文件,這幅地剛好在,新田科技城建議發展大綱圖的範圍外,相鄰的是新田科技城第一期第二階段發展的「創新科技」用途土地,還未有發展時間表,而新田科技城內已規劃了公私營房屋用地。

牛潭尾過渡性房屋「新田部屋」,由新世界提供地皮,2024年入伙,營運五年。(勞顯亮攝)

新田部屋旁零碎土地 新世界擁有

元朗牛潭尾過渡性房屋「新田部屋」有1,080個單位,地皮由新世界提供,由基督教香港信義會營運,2024年已入伙,計劃營運五年。在「新田部屋」旁,有四塊不相鄰、相距不遠的地皮,面積合共約2萬平方呎,是第二宗官司的士地,目前由新世界擁有。

這些地同樣是文叔與其他八兄弟在1987年繼承的,2018至2019年發展商新世界,以約1,010萬元向文叔的八兄弟購入約90%的業權,文叔亦一直不肯賣。新世界入稟法院,表明若成功併購,會納入過渡性房屋項目,長遠希望發展住宅屋苑。

官司牽涉的四幅土地,位於新世界提供土地的過渡性房屋「新田部屋」附近,已由新世界收購。(馬楚烽攝)

法庭批「出售令」

法官在2024年3月批出出售令,判辭指四地皮相近但不相連較難興建房屋,考慮到過渡性房屋計劃的存在,將有關地段併入屬良好時機。文叔上訴失敗,新世界用181萬元購入土地業權,換算百分百業權的呎價約758元,比八兄弟賣地的價格高約50%。

由於這地皮不屬村界內,且早年已獲批准作住宅(丙類)用地,即作低密度私宅發展。發展商的策略是先配合政府的臨時房屋計劃,無論稍後於申請出售令或提高地積比,都較易獲得法官及城規會批准。新世界2023年已向城規會申請,將地皮由住宅丙轉為住宅乙類地皮,地積比由0.4倍增至5倍,正等候城規會審理。

牛潭尾過渡性房屋「新田部屋」,由新世界提供地皮,2024年入伙,營運五年。(勞顯亮攝)

新田科技城公營房屋、政府機構規劃用地內

這些地在新田科技城第一期第一階段發展的公營房屋和道路範圍,以及一期第二階段發展的政府機構社區用地範圍內,由於不近鐵路北環線新田站,預計2034年才入伙。不過政府仍未公布向發展商收地、換地的計劃。

假設發展商得不到城規會批准發展私人住宅,政府若按科技城規劃收地,現時近年政府以第一級農地收地補償率收地參考價每呎1,070元,發展商可獲2,386萬元,不計利息因素,較向文氏兄弟收地合共付出的1,200萬元,仍賺約一倍。

三代命案中背後三宗土地官司,其中一宗涉案土地位於北部都會區牛潭美大學城規劃內。(香港01製圖)

牛潭尾大學城住宅發展區範圍

第三幅地在元朗牛潭尾真善路旁,是政府2024年底公布的「北都大學教育城」範圍內,規劃中的住宅發展區,現場所見是有空地和貨倉;與該土地相鄰、在河對岸的用地,就是規劃中的第三間醫學院及教學醫院。

第三宗土地官司,涉及的土地位於北部都會區牛潭美大學城規劃內的住宅用地,航拍所見,目前有貨倉。(馬楚烽攝)

法庭判劃分 仍持有800呎地

這幅土地共7400平方呎,收地的發展商是「培利發展」,董事與新田魚塘地的「新基業」一樣,是四叔李兆基的妹夫關乃雄,據恒基地產2016年年報,這間公司是恒基的附屬公司。

2006至2007年,發展商用144.8萬元,向文叔的八兄弟購入九分之八的業權,換算百分百業權的呎價約220元;到2014年法官批准將土地劃分,文叔分得九分一,即819平方呎。

第三宗土地官司,涉及的土地位於北部都會區牛潭美大學城規劃內的住宅用地,現場所見有貨倉。(勞顯亮攝)

未知用作私宅或公屋

政府的願景就是,牛潭美大學城的住宅發展區首批居民可在2034年遷入。若案中土地屬私宅用途,近年政府的做法是會容許發展商原址換地,即是補地價建高層私宅。

私人地主需等待發展商上門,以呎價2,000至3,000元收地,這幅劃剩九分之一的土地,收購價約200萬元;若地皮最終劃為公屋或其他公共用途,政府收地一般按每呎1,070元計算,總價只有約87萬元。

圖中右邊為規劃中的北部都會區牛潭尾大學城住宅用地,左邊為第三間醫學院及教學醫院用地。(馬楚烽攝)

《分劃條例》賦權法官下令分劃或出售物業

大家或許會奇怪,地產商為何獲得法庭支持、強制小地主出售地皮?

文叔的三場土地訴訟,地產商都是根據《分劃條例》向法院申請分劃或頒出售令。《條例》列明,任何土地財產由兩個或以上人士持有,法院均可命令分劃或出售土地財產。

過往的案例中,法官主要考慮三個因素作出決定,分別是分劃土地的可行性、原告人是否有其他方法脫離共有權的束縛,以及分劃或出售令會否會對任何一方造成不利或極大困境。如法官認為,雙方最大利益是繼續共同擁有該財產,或命令會使其中一方陷入重大困境,就可拒絕申請。

恒基向文叔提出的兩場訴訟,都是申請分劃面積較大的地皮,分劃後文叔的地皮仍可獨立作有意義的發展。法庭最後頒下「分劃」命令,將地權分割,文叔仍可在相關地皮的邊緣,按業權分數,保住自己的一份土地。

文叔自行出庭上訴 無法與地產商律師抗衡

相反,涉新世界個案的地皮較小,判辭指分劃後地皮不可能獨立使用,亦難單獨賣出,會造成土地空置;若出售予地產商,將它納入過渡性房屋計劃,可增加該計劃的社會價值。文叔無使用涉案土地,法官評估後認為賣地對雙方更有利,故按《條例》下令出售。

文叔沒有委聘律師自行上訴,判辭形容文叔陳述的案情內容「紛繁蕪雜」,大部份並無任何理據或者與本案無關。判辭指文叔陳情的的唯一重點,即不同意出售,但並未就此提出任何更進一步的理據。最終文叔無法與地產商律師抗衡,法官以上訴理據薄弱為由判文叔敗訴,並下令文叔支付地產商訟費。

在這案例中,法官直接為土地訂下底價,命令新世界的代表律師按《分劃條例》及《受托人條例》,用私人協約的方式出售土地,並為賣地訂下時限,超時未完成就要公開拍賣土地。法官下令,賣地所得須先支付地租、差餉、地產商佣金、律師費等費用,最後才按業權,將餘下收益的18分之一分予文叔,其餘歸地產商。

2025年2月9日,中央港澳辦主任夏寶龍(第一排中)到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區調研。廣東省省長王偉中(第一排左二)、港澳副主任周霽(第二排左二)、中聯辦主任鄭雁雄(第二排右一)、署理行政長官陳國基(第一排右一)、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第一排右二)均有陪同。(政府新聞處圖片)

北部都會區「分階段」變「全速推動」

中央港澳辦主任夏寶龍2月初南下後,北部都會區發展的字眼,由上一份財政預算案的「分階段推動」,變成最新一份的、就算千億財赤下都要「全速推動」。

命案警方還在調查之中,無論是涉案的土地,還是與之相鄰的其他一大片區域,在發展的洪流中會變成怎樣,如何平衡普通土地擁有人的利益,可能十年或數十年後才會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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