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李國章公司轉讓售半山祖屋 撰文倡撤發展限制被指不避嫌
《香港01》獲悉,行政會議成員李國章與家人近期以公司轉讓方式出售了半山一間大宅,估值約5億元。而該地皮受制於政府1972年起實施的半山發展限制,不能擴建。
李國章2018年底曾以行政會議成員名義撰文,指出政府於2013年曾表示正積極研究放寬半山發展限制,惟一直未有落實,認為政府應解除「這陳舊的行政措施」,以短期增加土地供應。根據現行機制,只有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有權力解除半山發展限制。
本土研究社表示,李國章作為行會成員,公開建議加快落實一項措施,而當中未有詳細披露自身的利益,屬不避嫌,做法並不理想。
李國章透過助手並無正面回應,只表示一直遵守行會規定。
行政會議則回覆指,政府不會披露行政會議的運作、討論內容,以及相關的利益申報。
離岸公司持寶珊道大宅 李國章2月底剔除申報
李國章自2012年獲委任為行會成員後,一直申報由他及兄姊擔任董事的Eight Star Glory Ltd持有一個於中西區的物業,他於本年2月19日刪除此項目,意味李不再持有大宅權益。根據規定,行會成員毋須申報物業的詳細地址,即外界無法得知該中西區物業的位置。
查冊資料顯示,該中西區的物業其實是位於半山寶珊道21號,李國章父親李福樹的故居。現時該大宅由離岸公司持有,香港公司註冊文件顯示董事為李國寶(李國章兄)、李國章等合共四名家人,他們已於2月18日辭任董事,而兩名新董事為股壇名人羅豫西及鄧俏梅,估計為地皮的新買家,惟大宅易手前後的股權分布不明。
該大宅的地皮位於「半山發展限制區」內。1972年,政府為免加深該區交通負荷,決定以行政措施,自動拒絕區內任何地契的擴建修訂申請,限制區範圍大致由堅道至寶珊道之間(見附圖)。
記者翻查該祖屋地皮的地契,發現該地皮有35呎的高度限制,另規定只可由一個家庭居住,資料顯示大宅總樓面8,250方呎。受制於半山發展限制的「緊箍咒」,縱使城規會容許地皮可達10層高及根據建築物條例地積比可增至約4倍(即地皮可建樓面可增至逾7萬方呎),惟地政總署會一律拒絕修改地契及補地價申請,所以地皮的價值被大大壓低。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該幅地皮自1974年批出地契至今,並無修訂地契的紀錄,意味仍受半山發展限制的規定所限。
由於是次交易是透過轉讓離岸公司進行,外界無法得知成交價,而參照區內的市價,現時地皮的成交價估計為4至6億元。就算新買家屬首置個人名義身份入市,不用繳付辣稅,也至少節省數千萬元印花稅,但李國章及家人以公司轉讓方式出售大宅,只需繳付0.2%的印花稅即約100餘萬元。若獲解除發展限制,日後能進行改地契擴建至地積比約4倍,地皮的價值可大增至約10億元。
李國章前年撰文倡撤限 文中未披露持區內大宅業權
「半山發展限制」適用於半山及薄扶林,而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有權解除限制,例如1985年港督會同行政局曾批准解除部分薄扶林的限制以發展華貴邨;2009年前特首曾蔭權任內,港府亦曾批准解除限制,以作薄扶林道128號「Jessville」保育方案。
翻查資料,李國章於2018年10月9日曾以行政會議成員身份於主要報章撰文,題為《打造東大嶼都會為港人夢想之地》,內文倡議政府透過撤銷「半山發展限制」,以增加短期土地供應。李於文中重提,2013年梁振英政府於施政報告指出,正積極研究放寬或解除現時適用於港島薄扶林和半山區,限制出售新土地或修訂契約的延期履行權行政措施,解除該兩區發展的限制一事,並指半山區內交通已改善,但解除未有落實 ,「至今事隔多年,仍然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原本可作短期增加用地的方案變得不了了之」,另指出「對於這陳舊的行政措施,現時是否仍需要一直堅守?」。文章全文或主要意見及後為多個媒體引述。然而,李國章在文中從未提及他在「半山發展限制區」內持有大宅,而該文刊登後約半年,李國章及家人將地皮推出市場招標。
李永達、陳劍青:撰文涉個人利益應作披露
「土地監察」主席李永達表示,行會的申報只要求填寫中西區物業,基本上無人會知李國章持有地皮位於發展限制區內。
李永達表示, 李國章現時作為政府最高級別的顧問,他發表的言論,有機會令政府官員以為屬政府最高層的意見。
李永達續稱,李國章從政多年,亦曾作為前教統局長,雖富有,但亦不會擁有很多市區地皮,應該不會一時不記得限制區內有一幅祖屋地皮。李永達指李國章不避嫌,以及沒有遵守政客的一般披露守則。
李永達指出,由於李國章撰文時無披露祖屋地皮的利益,現時交易又涉及離岸公司轉讓,市民完全無法得知買賣的細節,認為李現時宜披露更多與新買家之間的協議,否則會令人有很多合理懷疑。
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亦指出李國章公開撰文促政府撤銷一個發展限制區,而原來他於區內有一幅地皮,認為他不避嫌。陳亦認為,現時行會只要求成員列出於那一個持有物業,並不足夠,至少要列出所處的街道,否則公眾無法監察。
李國章:一直嚴格遵守申報利益
李國章透過助手回應,指他一直嚴格遵守既定程序向行政會議申報應申報的個人利益。至於行政會議議程及討論內容者,基於保密原則,不能提供。而被問及持有祖屋地皮的EIGHT-STAR GLORY LTD轉讓,基於保密責任,亦未能提供。
行政會議秘書處回覆查詢時表示,按照行政會議的保密原則,政府不會披露行政會議的運作、討論內容,以及相關的利益申報。政府設有有效機制,檢視行政長官及其他行會成員在處理行政會議事項上,是否有潛在的行益衝突。
李國章家族持有半山寶珊道21號時間表:
年份 | 事件 |
1961年 | 李國章母李胡紫霞購入地皮 |
1963年 | 地皮轉讓予李國章父李福樹 |
1972年的6月18日 | 部分地皮隨山泥倒塌,李福樹一家及時撤出 |
1972年7月 | 政府實施半山發展限制, 規定區內地皮不能修改地契擴建.範圍內的地皮包括寶珊道21號 |
1974年 | 李福樹獲重批新地契,地契規定只可建35呎高及重建時樓面上限為4992方呎 |
2018年10月 | 李國章撰文建議加快落實撤銷半山發展限制 |
2019年5月 | 有媒體引述消息指,地皮正在市場放售 |
2020年2月 | 持有地皮的公司董事,李氏家族全退,轉為羅豫西及鄧俏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