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返港即日申報半山豪宅自住 鄭若驊發言人:官邸可作官式活動
多次被質疑利益申報不全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上周二(3日)從北京返港當日,突然新增申報丈夫潘樂陶擁有一個中西區住宅單位連車位,註明由申報當日起作自住用。
潘樂陶去年被揭以公司名義購入兩個中西區住宅物業,鄭若驊當時稱她無權益因此毋須申報。《香港01》翻查資料,潘現時持有至少五個物業,而鄭只申報其中兩個。
記者向鄭查詢為何只申報丈夫部分物業,以及是否遷出律政司司長官邸。律政司發言人今晚(11日)回覆,鄭已按機制申報,而律政司司長的官邸「有需要時可用作舉辦官式活動」。
受傷後在北京治療 回港當日申報中西區物業作自住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11月中在倫敦出席活動時,遇示威受傷,先後留英國及北京醫治,並於上周二(3日)從北京回港。根據行政會議成員個人利益登記冊,鄭回港當日新增申報一個中西區住宅單位連車位,由丈夫擁有,並於申報的同日作自住用。
記者周三(11日)早上向律政司查詢,鄭若驊是否會搬離山頂的律政司司長官邸、官邸會否改作其他用途,以及鄭為何未同時申報丈夫擁有的其他物業等問題。
律政司發言人:官邸有需要時可用作舉辦官式活動
律政司發言人晚上回覆指,鄭於12月3日申報了一個由其丈夫擁有、位於中西區的物業,作自住用途,並指鄭作為政治委任制度主要官員和行政會議成員,已按照機制作出相關申報。發言人又指,律政司司長的官邸有需要時可用作舉辦官式活動,惟未正面回應鄭是否會搬離官邸。
潘樂陶擁5住宅 鄭只申報當中兩個
鄭若驊的利益登記冊,目前合共申報擁有八個物業,有六個在香港,包括五個住宅及一個工廈單位;該五個住宅單位中,兩個位於屯門及中西區的單位註明由丈夫擁有,作自住用。
記者翻查資料,潘樂陶目前持有至少五個住宅物業。不過鄭只申報其中兩個,其餘三個由潘樂陶與前妻所生女兒聯名持有的住宅物業,鄭則未有申報。
今年7月,潘樂陶被揭於2018年10月及12月斥資逾1.5億元,分別購入羅便臣道及雅賓利兩個住宅單位,而鄭未有申報。鄭若驊當時回應指,相關物業非由她持有,亦無為她帶來實際利益,因此毋須申報。目前未知鄭今次新增申報的物業,是否上述兩個其中之一。
2018年1月履新的鄭若驊,甫上任即被揭僭建醜聞,她同年4月遷入位於山頂施勳道的律政司司長官邸。建築署於鄭搬入前,進行修葺及裝修工程,翻新花費207萬元。
律政司長鄭若驊持有香港住宅
物業 |
購入時間 |
購入價(萬元) |
現市值(萬元) |
屯門樂翠街一洋房 |
2008年9月 |
2,600 |
5,000 |
淺水灣海峰園一單位 |
2017年 |
6,200 |
7,000 |
沙田駿景園7座一單位 |
2006年12月 |
595 |
1,400 |
資料來源:土地註冊處登記資料
潘樂陶現時持有本港住宅
物業 |
購入時間 |
購入價〈萬元〉 |
現市值〈萬元〉 |
半山羅便臣道1號複式單位 |
2018年12月 |
約7800 |
7800 |
半山雅賓利豪宅 |
2018年8月底 |
8980 |
9500 |
屯門樂翠街一洋房* |
2012年 |
2700 |
5000 |
大潭浪琴園一單位* |
2011年 |
1600 |
2800 |
大潭紅山半島一單位連雙車位* |
2016年 |
3564 |
4500 |
*潘與女兒聯名持有
資料來源:土地註冊處登記資料
潘樂陶2018年斥1.6億 購入兩中西區豪宅
潘樂陶曾任工程師學會會長,是安樂工程集團的股東,1996年獲頒大英帝國官佐勳章,2003年再獲特區政府頒發銅紫荊星章。潘於本港已擁有多個本港豪宅(見上表)。潘另透過公司,持有北角港運大廈及渣華道128號約四億元的寫字樓。
潘樂陶去年8月底及12月,斥資約1.6億元購入半山兩個豪宅,其中先於8月以個人名義斥資8,980萬元買入雅賓利大廈一個低層單位連車位,再於12月購入羅便臣道1號複式單位,該交易以公司轉讓股權形式進行,公眾無法得知成交價。市場消息則指,成交價約7800萬元,而由於潘透過以公司轉讓股權進行物業買賣,可以避過辣稅。
根據行政會議申報制度,成員須申報個人持有實益的資產,若物業並非成員持有,但有實際利益例如租金收入,亦須申報。成員配偶持有的資產,而成員本身沒有實際利益,按照現行制度不用申報。不過由於這往往涉及官員自行判斷,公眾難以監察,制度一直為人詬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