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劵|上水和悅會「借殼」收劵做免費日託 對話紀錄揭穿有收費

撰文:梁祖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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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水和悅會早前被揭發為非認可單位,涉違規為收取長者社區劵提供日間照顧等服務,社署就事件報警。據了解,至少十多名和悅會會員協助調查。
客戶林小姐稱,上水和悅會事後要求補簽「同意書」,同意失明患癌的爸爸由獲認可收社區劵的大埔和悅會提供「護送服務」,到上水會址接受「免費日託」,但有紀錄顯示日託收費近4,000元。
林小姐批評和悅會手法不老實,更涉濫收其他服務費用,令家中長者及她感困擾,失社區劵減輕照顧者壓力原意。
和悅會回覆稱,林小姐曾確認服務內容,又稱新入職的職員錯誤收費,已退回差額。

上水和悅會早前被揭發為非認可單位,涉違規為收取長者社區劵提供日間照顧等服務,社署就事件報警。據了解,至少十多名和悅會會員協助調查。(黃浩謙攝)

在上水和悅會使用社區劵的林爸爸今年80多歲,患有癌症並完全失明,依賴輪椅出入,並由八旬妻子照顧。女兒林小姐為上班族,家中育有三名小孩,分身不暇,故在11月首次使用社區劵,向上水和悅會申請陪診及每周兩日到日託中心等服務,減輕媽媽負擔。不過,他們使用服務未足一個月,上水和悅會便被揭發未獲社署認可,涉濫收社區劵。

80多歲的林爸爸患有癌症並完全失明,依賴輪椅出入。(讀者提供)

要求簽同意書接受上水「免費日託」 實收3,888元

傳媒揭發事件後,和悅會職員同日要求林小姐補簽「同意書」,同意爸爸「參加由大埔和悅會提供的護送服務,並在護送過程中前往上水和悅會享用膳食及室內設備」。翻查資料,大埔和悅會獲社署認可,可以收取社區劵。

林小姐覺得十分奇怪,曾致電社署查詢事件,社署職員著她不要簽署同意書,並拍下同意書內容。林小姐認為,上水和悅會涉「借殼」大埔分會收社區劵,提供日託服務。

和悅會向《香港01》解釋稱,上水和悅會以「免費方式」為持社區券的長者提供暫託服務,大埔和悅會就「護送服務」收取服務費。但翻查會方與林小姐上月的對話紀錄,「暫託服務」是有收取3,888元,並非會方所稱的「免費」。

和悅會:新入職職員誤會所致

和悅會再度回覆稱,新入職職員誤以為上水和悅會等同大埔和悅會,所以錯誤地稱上水和悅會可接受社區劵。

上水和悅會被揭發疑違規收社區劵後,和悅會稱獲認可收社區劵的大埔和悅會提供「護送服務」,到上水會址接受「免費日託」,但有紀錄顯示日託收費近4,000元,並非免費。(讀者提供)

社區劵主要為合資格的長者提供日間及家居照顧服務,按「能者多付」的原則提供服務,長者根據經濟狀況,只需提交整個服務組合的5%、8%、12%、16%、25% 或40%費用,其餘由政府承擔,每月社區劵最多可用10,260元。

林小姐稱上水和悅會亦有濫收費用,提供不需要的服務。林小姐整個服務組合每月收費為9,256元,使用社區劵後只需繳付當中的8%,即740元,服務包括八日日間暫託、四次護送覆診及兩次家居清潔。但林小姐稱有近二千元收費是不必要的服務,和悅會時間表所顯示的服務,與她的要求有所不同。

和悅會職員要求林小姐補簽「同意書」,同意爸爸「參加由大埔和悅會提供的護送服務,並在護送過程中前往上水和悅會享用膳食及室內設備」。(讀者提供)

涉濫收近二千元費用 和悅會:投訴人曾確認服務 已退款

根據和悅會提供的時間表,上面有「輔導人員到戶看顧」及「專業人員到戶看顧服務」,惟林小姐指並無要求會方提供有關服務。

根據林小姐10月31日與和悅會在Whatsapp的對話紀錄,她有向和悅會查詢為何多了兩次「專業人員到戶看顧服務」,收費亦多了1,852元,林小姐曾於電話中拒絕這項不需要的服務。林小姐同日致電社署查詢事件,獲回覆可取消不需要的服務,她向和悅會轉述後,會方僅稱會再作安排,但多日來都無處理。

在10月24日,和悅會職員曾確認林小姐預約的是「家居清潔服務」,收費是每小時147元(左邊紅框),但最後時間表卻變成了每小時243元的「輔助人員提供服務」(左邊黑框)。(讀者提供)

至11月6日,和悅會本應派人提供「家居清潔」服務,但稱工作人員有急事未能提供服務。林小姐要求退款不果,再致電社署求助,發現兩次「家居清潔」服務變成了兩次收費更高的「輔導人員到戶看顧服務」,即由物理治療助理員/保健員提供的服務,會提供肌力測試或訓練等服務,收費由每小時147元,增加至每小時243元。

林小姐多次強調只需要「家居清潔」服務,不需要額外服務。至11月18日,有和悅會職員到林小姐爸爸家中,退回326元支票予林小姐的媽媽。有關金額較服務差額高,但職員未有解釋是什麼服務退款,林小姐稱怕是掩口費,一直未有入票。

雖然已退回款項,但林小姐稱和悅會後來仍安排了一名物理治療師到訪。物理治療師並不知道是做到戶清潔,最終在不太情願的情況下清潔。林小姐稱媽媽為此感到很內疚,也令父母對和悅會的服務愈感抗拒。

林小姐多次向和悅會表示,只需要清潔的「家居服務」,但最後仍有物理治療師到訪。(讀者提供)

與和悅會斡旋近月 照顧者斥手法不老實感疲累

和悅會回覆稱,曾向林小姐建議首次家居支援服務,由註冊社工到戶照顧評估,後續由合資格輔導人員跟進。林小姐亦確認過服務內容及時間表,曾表示滿意服務,但接待的新職員誤以為上水和悅會,等同大埔會址可收社區劵。

和悅會稱,退回的支票包括退還錯誤收取上水和悅會暫託的費用,及林小姐認為不需要的服務費用,包括社工到戶照顧、輔導人員改回家居清潔差價等。會方承認職員解釋有欠清晰,未與林小姐達成共識,會加強培訓,並就事件真誠致歉。

林小姐不接受有關說法,認為和悅會手法不老實,令她和父母十分困擾。林小姐氣憤表示,錢銀並非最大問題,但她曾多次要求取消服務及退款不果,濫收問題佔用了她很多私人時間與和悅會及社署斡旋。

林小姐稱職員每日致電要求補簽「同意書」,到月尾仍要安排物理治療師到家中清潔,令她感到不受尊重,也失去社區劵減輕照顧者重擔的原意。

多間認可單位滿額 餘沙頭角可日託需申禁區證

林小姐稱,是向社署查詢時被職員提醒時,才發現被濫收費用。她認為不少長者或照顧者也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濫收費用,發現後也可能沒有心力與會方斡旋,但仍希望透過今次事件提醒大眾。

林小姐曾致電北區及元朗區88個社區劵認可單位,很多中心名額已滿,或無提供跨區接送服務,餘下沙頭角的青健坊有位,要額外申請禁區紙,需時至少半個月。林小姐無奈表示,只能繼續接受和悅會的服務,同時爸爸也不太願意重新適應新的環境,只能見步行步,讓爸爸逐步到沙頭角接受日託及其他服務。

和悅會向《香港01》解釋稱,上水和悅會以「免費方式」為持社區券的長者提供暫託服務,大埔和悅會就「護送服務」收取服務費。但有紀錄證「暫託服務」是有收取3,888元,會方稱新職員有誤會,最終退款。(黃浩謙攝)

社署:若認可單位違規 可暫停或終止其服務協議

長者社區劵認可服務單位有292個,和悅會有13間為認可單位。但開業7個月的上水和悅會因處所未符不應距離地面超過24米的規定,未獲為社區劵認可服務單位。有傳媒在上月中揭發未獲社署認可的上水和悅會,接受長者使用社區劵,社署就事件報警。

社署回覆稱,和悅會(上水)現時並非「社區券計劃」的認可服務單位,其處所位於距離地面超過24米的樓層,不符合「社區券計劃」相關規定。就上水和悅會涉違規收取社區劵,社署已聯絡警方要求作出調查。

此外,社署稱如發現認可服務單位未有按議定的服務範圍、水平、服務量及質素提供服務及作出糾正,社署會暫停或終止與該認可服務單位簽訂的《服務協議》。

警方回覆稱,11月13日接獲社署轉介,案件由大埔警區重案組跟進,暫未有人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