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墮樓】被指偷拍留遺書自殺 議員:道德是使命感及壓力來源

撰文:潘安奇
出版:更新:

一名30歲姓袁男社工今日(1日)下午4時許於大圍住所墮樓亡,留下遺書指與同事相處不開心,又指雙方有誤會。自殺案發生前一刻,四名探員就一宗不誠實使用電腦案,上門尋找袁了解事件。袁開門後藉詞叫探員稍候,隨即墮樓。消息指,袁早前被女同事指偷拍其裙底並報警,疑因此工作不開心。有社福界立法會議員指,社工背負的道德壓力比一般職業大,可謂「成也道德,敗也道德」,平日面對有關道德的指控會有更大壓力。

據了解,墮樓死亡的袁姓註冊男社工在鳳德邨一間社區中心任職,在住所房內留下兩封遺書,分別給予家人及女友,內容指與同事相處得不開心,又指自己被誤會。黃大仙刑事調查隊四名探員今午到袁的寓所拍門,欲就一宗不誠實使用電腦案件向袁了解事件。袁一度打開木門得悉其來意,並指身上並無鑰匙,須返回屋內尋找鑰匙打開鐵閘。探員在場等候五至十分鐘後不見其蹤影,始知袁已跳樓身亡。

社工「成也道德,敗也道德」

立法會社福界議員邵家臻表示,作為專業人士的社工「成也道德,敗也道德」,道德賦予社工使命感,但也是壓力來源,令他們背負比一般職業更多關於道德的社會期望,一言一行均容易惹來「你係社工點可以咁」等評語。邵不諱言,「社工都係人」,也有軟弱的一刻。

社工專業資格受《註冊條例》規管

邵又指,面臨刑事檢控的社工須向社會工作者註冊局申報,但不一定面臨除牌的懲罰,要視乎罪行性質。若有人干犯性罪行如強姦或非禮,則可說必定會被註冊局裁定除牌。

根據《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註冊社工若干犯任何可判處監禁的罪行(不論該人有否被判處監禁),即屬作出違紀行為,後果包括永遠除去社工資格、暫時註銷資格、書面譴責及口頭訓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