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雜貨店涉賣內地走私食品 海關拘兩男 檢$10萬大閘蟹凍肉等
海關破獲一宗內地走私食品到港案,涉利用跨境貨車運送至荃灣區內一間有出售肉類的雜貨店。案中兩名男子被捕,分別為跨境貨車司機以及店舖負責人。行動中,海關檢獲300公斤走私凍肉及1,000公斤走私食品,市值約10萬元,當中包括大閘蟹及海鮮。
調查顯示,該批走私食品收藏在已申報的入口蔬菜內,惟運輸過程沒有冷藏裝置,其後更直接放置路邊卸貨,衛生成疑。海關表示,檢獲的肉類會在司法程序完結後銷毀。
跨境貨車文錦渡入境 利用申報蔬菜掩飾凍肉
香港海關表示,一直密切關注從內地非法進口食物到香港的情況,因此早前開展破冰者行動,於今年3月至9月開始兩輪執法行動,共破獲8宗案件,檢獲1,300公斤懷疑走私食品。海關調查後,估計食品供應予本地市場,因此本月針對一些潛在售賣來歷不明的零售店舖,進行第三輪破冰者行動。
有組織罪案調查科根據線報調查,發現有不法分子利用跨境貨車,經文錦渡管制站走私食物入境,再運至荃灣供應予食物零售店舖。海關鎖定一部跨境貨車,於11月5日採取執法行動。涉事貨車於當日晚上時分入境,當時報稱裝有蔬菜,其後貨車到達荃灣後,卸下一批未列艙單貨物。
走私凍肉運輸過程中沒有冷藏裝置 檢獲凍肉包裝滲血
海關於翌日(11月6日)早上發現,該批食物被分發到當區的食物零售店舖,於是採取執法行動,在該店舖,檢取較早前提取的走私食品貨物,包括凍肉、海鮮以及其他副食等,關員遂拘捕店舖負責人,以及在粉嶺區拘捕一名涉案跨境貨車司機。兩名被捕人分別為51歲以及52歲男子,均已獲准保釋候查。行動中,海關檢獲300公斤走私凍肉及1,000公斤走私食品,包括大閘蟹、海鮮及其他副食品,市值約10萬元。
消息指,涉事店舖為一間位於楊屋道街市附近的雜貨店,有持牌出售肉類,售價與其他店舖相近。涉案凍肉被放置路邊,只被人取走部分,海關現正追查案件涉及多少間當區店舖。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調查主任林駿興指,海關留意到該輛跨境貨車在繁忙時間入境,不排除走私分子嘗試以闖關形式,以逃避海關人員偵查。同時,該輛貨車使用有申報的蔬菜作掩飾,將走私貨品收藏在貨斗深處,企圖蒙混過關,惟最終仍然逃不過海關法眼。
案件中檢獲的凍肉,運送期間沒有儲存於適當溫度,送至荃灣時亦被放於路邊,其間亦沒有任何冷藏裝置。根據海關提供照片,檢獲凍肉時包裝上有血跡。海關指,該批來歷不明的肉類沒有接受任何監察,難以確認可供人食用,該批肉類將於整個司法程序結束後銷毁。
食環署指有關肉類沒有來源地證明 不適當儲存滋生致病細菌
食物環境衛生署高級衛生督察鄭靜雯指,為保障食物安全,基於公共衛生理由,某些高風險進口食物,例如野味肉類,家禽蛋類等,均受現行法例及相關安排監管。
根據香港法例第60章《進出口條例》,每批次進口肉類及家禽,須向食環署申請進口許可證。根據法例第132AK章《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任何人或進口或攜帶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需附有來源地有關當局簽發的衛生證明書或食環署的進口准許證。違例者一經定罪,可被罰款港幣5萬元及監禁6個月。
行動中檢獲的肉類及家禽,並沒有附上來源地當局簽發的衛生證明書,源頭成疑;而且在運輸過程中,有可能因為不適當儲存,包括溫度及包裝等,導致致病細菌滋生。食安中心提醒業界,切勿進口或售賣來歷不明的食物,例如肉類、蛋類或大閘蟹等。消費者亦應光顧信譽良好及領有食環署簽發相關牌照或售賣許可證的商户。食安中心亦呼籲來港旅客以及外遊返港的市民,切勿攜帶生肉及蛋類入境香港,以免觸犯相關法例。
海關提醒,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走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