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龍虎山瀑布3男女大石當燒烤爐燒雞翼 網民﹕報警就啱架喇!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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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雞翼,我鍾意食!」看電影見過周星馳用毛筆沾醬料燒雞翼,但現實生活中,不論有幾愛「燒雞翼」,都必須要遵守法例。網上流傳有3名男女,今午(10日)在薄扶林龍虎山郊野公園內,以大石當燒烤爐,架起鐵網燒雞翼,依山傍水大快朶頤,相當寫意。不過根據《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任何人不得在非指定燒烤地點「生火或用火」,有網民直斥其非,認為「報警就啱架喇」、「報警話有人放火」。而上傳照片的網民亦指事後有4名警員上山,但不清楚有無執法。

網傳龍虎山郊野公園有3男女非法燒烤。(網民Mars Tong上傳至香港自然生態論壇)

上傳照片的網民指,事發於下午3時半,「龍虎山瀑布,見到有人居然喺度燒烤,激死」。照片可見,3名男女在大石上鋪了膠檯布,放有飲料等,而後方另一塊石頭則用一堆碎石砌成了「燒烤爐」,正中央有一處凹位,疑有點火,上方則擺了一個鐵網及數隻雞翼,雞翼已燒成金黃色。

根據《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只可在郊野公園範圍內指定露營地點或指定燒烤地點生火或用火,任何人在郊野公園內非指定地點生火及用火,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1年。

網民對於3人的行徑大為憤怒,擔心釀成山火,認為應該報警拘人,「正常呢啲位唔可以燒嘢食,特別係郊區 。我點知佢會唔會搞到火燭?」、「如發生山火,出動直升機去救山火,即是燒緊大家嘅錢,影響咁大,當然唔可以做啦!」、「香港咁多燒烤爐免費用,係都要做壞規矩」、「報警話有人放火」。

漁護署回覆查詢指,署方今日並無接獲相關報告,但會就相關個案跟進調查。

網傳龍虎山郊野公園有3男女非法燒烤。(網民Mars Tong上傳至香港自然生態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