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牛池灣住宅搗百家樂檔 18人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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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仙警區特別職務隊第一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後,今日(26日)下午約1時,突擊搜查牛池灣金池徑一住宅單位,搗破懷疑百家樂賭檔,檢獲一張百家樂賭枱、約3萬元賭款、面值約37萬元的籌碼及一批賭具。

行動中,一名姓鄧(59歲)男子涉嫌「經營賭博場所」被捕、一名姓李(77歲)女子涉嫌「協助經營賭博場所」被捕;單位內另外6男10女(24至79歲),則涉「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其中一名女子為內地人。所有人正被扣查。

警方在牛池灣金池徑一住宅單位,搗破懷疑百家樂賭檔,拘捕18人。(警方提供)

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賭博條例》,任何人經營或協助經營非法賭場,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而任何人士在賭場內賭博,亦屬違法,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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