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促交報告 對比3年前童樂居案處理 匡智會應交代更快更多?
匡智會轄下一間殘疾院舍,有兩名男女院友疑遭性侵,警方已拘捕一名涉案男職員。特首李家超今日(29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批評涉案人卑鄙無恥,要求匡智會盡快提交報告,並促警方全面調查。
事件發生至今超過兩個多月,機構未有親身交代。對比三年前發生的童樂居虐兒事件,機構事隔4日已召開記者會交代,亦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紀錄,揭出更多受害人及施虐者。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認為,即使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匡智會仍可以交代,包括事件是否涉及系統、制度或管理上問題。她批評會方至今仍未公開交代,情況不理想,已去信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要求開會討論匡智會監管及制度問題。
江玉歡批匡智會未公開交代不理想 去信立法會要求開會討論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表示,理解社署為了保護受害人及照顧家屬的感受,選擇事隔兩個多月才公開事件。即使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政府或匡智會未必方便透露案件詳情,但她認為匡智會可以交代是否系統、制度或管理上出現問題。
江玉歡批評會方至今仍未公開交代,情況不理想,「件事發生到𠵱家兩個幾月,要調查應該都做晒,係咪有啲問題出咗要補足?」她舉例院舍內的閉路電視有否運作、有沒有職員監看等,匡智會應一一公開。就算事件揭發前做得不足,會方亦應向公眾披露事發後有何補救措施,「究竟係咪一個系統問題?希望佢地(匡智會)明白市民緊張係正常,因為呢啲人唔識得保護自己」。
江玉歡已去信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要求開會討論匡智會監管及制度問題。
匡智會性侵案與童樂居虐兒事件的機構處理手法比較
事件如何被揭發及公開?
童樂居虐兒事件發生於2021年12月17日,院舍附近居民目擊有職員涉在露天遊樂場虐待幼兒,同日向機構舉報。機構於5日後、即同月的21日向社署通報,22日報警。兩日後,傳媒率先揭發事件。
匡智會院舍性侵案發生於今年8月,據悉有院舍家長發現兒子疑被猥褻,於是向院舍舉報。匡智會於8月14日報警,同月通報社署。社署與匡智會於10月29日發新聞稿公布,距離事件發生約兩個多月。
揭發後機構何時交代?
保護兒童會總幹事蔡蘇淑賢於事件被揭發後4日,於2021年12月28日晚舉行記者會交代調查進展,發現有更多員工涉虐待幼童。元旦日,機構發表聲明稱「萬分的歉意」,並宣布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2022年1月4日,獨立檢討委員主席黃嘉純連同其他成員會見傳媒交代職責、檢討工作時間表。
匡智會於事發後兩個月多,以新聞稿交代事件,並以書面回覆傳媒查詢,至今未有公開現身回應。
機構事發後如何跟進?
保護兒童會:首先外聘專家全面追查轄下院舍共891支鏡頭,翻看近一個月畫面,發現有更多職員涉「體罰」。
事件被揭發後一周,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負責調查虐兒事件成因、審視機構轄下其他設施是否符合法規和服務要求、評估員工心理和情緒狀態、就防止同類事件再發生提出改善建議等。委員會配備獨立秘書,由德勤會計師及風險管理專家SVA支持。
委員會於成立後一個月內,即1月26日召開記者會交代首階段檢討報告,揭示童樂居兒童「持續地」遭粗魯對待,包括被「掟落地」、「掟埋牆」、扯頭髮、掌摑。
保護兒童會執行委員會主席夏穆於記者會上鞠躬致歉。保護兒童會總幹事蔡蘇淑賢及童樂居院長崔惠英辭職。蔡蘇淑賢留任至新總幹事履新。
匡智會:院舍8月接獲家長查詢,「隨即」就個案報告上司及跟進調查,包括翻看閉路電視,並就事件報警及通報社署。即時解僱涉事員工。
由疑似性侵事件發生、機構接獲家長舉報、報警及向社署通報的具體日子,機構一律未有詳細交代,僅指正循司法程序處理,不便透露。
機構成立監察調查委員會,督導和審視管理層提交的調查和跟進工作。委員會由香港律師會前會長熊運信任擔任主席,由防止虐待兒童會前總幹事雷張慎佳女士出任獨立顧問。雷張慎佳於過去兩個月已檢視內部情況,提出改善建議,並已向委員會提交報告。
機構未有交代何時公布檢討報告,僅稱「適當階段」向外公布。
社署和政府對事件反應?
童樂居事件:時任特首林鄭月娥於事件被揭發後第二日在社交媒體發文,形容個案令人髮指,要求當時的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督促社會福利署徹查。
社署就事件向保護兒童會發出書面警告,亦派出跨專業團隊到中心調查,逐一確認涉事幼兒中心的兒童身心狀況穩定,又派遣專隊進駐中心,包括社工、護士及具備監管幼兒中心經驗的人員,每日密切監察中心運作。
2022年4月,社署成立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檢討委員會跟進,由社署署長領導。
匡智會性侵案:
社署向涉事院舍發出書面警告,續牌期由3年一次,縮短至一年一次。另外,更新《殘疾人士院舍實務守則》,要求院舍就監控及翻看閉路電視監察系統制定政策。
特首李家超批評涉案人行為卑鄙無恥,促匡智會盡快提交報告。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高度關注事件,會嚴肅跟進,由於警方已拘捕涉案人,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評論。
被問到匡智會和社署於事發超過兩個月後才公布,而未有選擇即時公布,孫玉菡稱須照顧受害人和家庭,免受二次傷害。
三大疑團未解?
1.匡智會性侵案涉一名38歲男職員,據悉為助理舍監。涉案職員何時入職?機構有否查核性罪行定罪紀錄?
2. 匡智會過去有否制定措施監察轄下殘疾院舍運作,包括聘用職員的入職要求、CCTV的監察次數?
3. 疑似性侵事件揭發後,匡智會稱有翻查CCTV紀錄。匡智會一共保留多少年期的CCTV紀錄、翻查CCTV紀錄的年期涉及多少?事件有否涉及更多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