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13歲女童吸大麻後把她強姦 巴漢罪成後被揭有前科 囚7年半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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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青年在Instagram結識13歲女童後,多番邀女童到其家被拒,遂要脅會傷害女童家人,又稱見面只是聊天,女童最終應約,並被帶到巴漢家,巴漢請她喝酒及著她食大麻,她吸了一口便覺暈眩,期間遭被告強姦。巴漢早前經審訊被裁定強姦罪成,他今(20日)在高等法院接受判刑時,被揭他16歲初到港時已犯過4項非禮罪,法官斥他未有汲取教訓,又指女童至今仍恐懼男性,考慮被告案發時未無使用安全套等因素,判他入獄7年半。

被告Mahmood Mubeen (馬哈茂德),23歲。他被控於2021年8月25日,強姦女事主X。

被告Mahmood Mubeen (馬哈茂德)在高等法院被陪審團一致裁定強姦13歲女童罪成,判囚7年半。(黃浩謙攝)

被告16歲來港不久已犯4非禮罪

法官判刑時透露,被告於2015年來港,在16歲時干犯4項非禮罪。法官又引述事主的創傷報告,指事主過去半年沒有明顯的負面情緒,可如常生活,但仍恐懼男性,影響與男性的關係。

有計劃讓事主飲酒及大麻

法官續指,性侵兒童是非常嚴重的罪行。被告在案中邀請事主到家中,有計劃地讓她飲酒和吸食大麻。同時,被告沒有使用安全套,令事主有懷孕和染上性病的風險。法官續指, 被告來港不久便犯下非禮罪,被判感化,但未有汲取教訓,終判處他入獄7年半。

要脅事主拒見面會傷害其家人

案情指,被告多番邀約事主會面吸大麻,事主一直拒絕。直至案發日,被告威脅會傷害事主友人,又稱會面只是聊天,她才應約。被告帶事主到其住所後,著對方食大麻及飲酒,事主最初拒絕,其後吸食一口大麻後感到暈眩。被告開始親吻事主的臉和胸部,其後把她強姦。

案件編號:HCCC8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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