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警有以長叉制服持刀者 議員指港可研配不同裝備 按情勢採用

撰文:馮子健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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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角日前發生槍擊案,一名家暴案男子中槍身亡。警務處處長蕭澤頤今日(19日)表示,持刀男子當時衝向警員,警員須在電光火石間作出制止,強調是作出專業果斷反應。外界關注警隊是否需要增加裝備應對不同場合,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認為,任何裝備都可研究,包括長叉抓捕器、繩網槍等,可考慮是否便利隨身攜帶;曾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認為,執法裝備五花八門,最重要是警員日常有足夠訓練,能夠在不同環境作出不同判斷,以保障市民安全。

內地警隊有採用長叉抓捕器,制服持刀疑犯。(互聯網)
內地警隊有採用長叉抓捕器,制服持刀疑犯。(互聯網)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議員陳克勤稱,警員到達現場才知悉最準確的實際情況,要依靠警員本身經驗及專業作出判斷,才可在千鈞一髮之際,瞬間利用手上的裝備保護自己及他人。

陳克勤:須考慮是否易隨身攜帶

對於是否可選擇非致命性武器制服相關人士。陳克勤稱,每次事件都要視乎警員身上的裝備,以及依靠警員當下的反應;如情況危急,警員或無時間呼叫增援,亦無時間由車上或增援的同僚手中索取其他裝備,就需優先趕往現場。

被問及日後可否考慮購買其他類型裝備,以減少同類事件發生。陳克勤稱任何裝備都可研究,譬如長叉抓捕器、繩網槍、電擊槍等,但都需考慮是否可易於隨身攜帶、警員所需的訓練時長、以及是否有持續的供應等。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克勤。(廖雁雄攝)

黎棟國:最重要是警員有足夠訓練反應及判斷

前保安局局長、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會、新民黨議員黎棟國表示,現時衝鋒車上配備多種裝備,有鐵甲威龍、防刺背心、防彈背心、胡椒噴霧、警棍等等,足夠警員處理不同場合案件,而外國在制服疑犯時,會採用繩網槍,發射繩網將疑犯包裏,亦會使用電槍控制犯人。

黎棟國指出,執法裝備五花八門,最重要是警員日常有足夠訓練,在模擬情景下作出適合的反應及判斷。他指,每宗案件的情勢不同,如果有人在天台揮刀企跳,沒有其他人牽涉在內,按現場環境可以安排談判專家游說「慢慢傾」;但如果案發在單位內,涉及其他市民,「根本無乜位走,受環境控制,就依靠警員日常的訓練及反應」。

前保安局局長黎棟國。(盧翊銘攝)

警務處處長蕭澤頤今日會見傳媒時表示,就警員使用槍械,警隊內部有嚴謹使用槍械及不同武力的守則,警員亦有定期訓練,包括不同情況下,是否需要使用槍械。他指出,案發當日死者手持鉸剪和菜刀,警員曾重複警告,希望對方冷靜放下武器,惟在電光火石之間,死者突然間衝向同事,最近距離1.5米,警員採取專業反應制止。

北角日前發生槍擊案,警務處處長蕭澤頤向死者家屬及傷者致傷深切慰問。(歐嘉樂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