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僧性侵智障女辯稱遭設局!驚揭曾性侵7女兼殺人棄屍 判刑出爐
台灣發生和尚性侵案件,揭發淫賤流色僧原來案底纍纍,且不知悔改。涉案的78歲和尚在屏東縣主持一間禪寺,於2022年12月下旬持玻璃樽闖入鄰居住所,向1名心智有障礙的女子伸出狼爪,性侵得逞。女子的母親回家後得知女兒受辱,憤而報警。和尚被捕後受審,他在庭上辯稱自己年事已高,已經沒有性慾,聲稱「那羞恥的事我不願意做」,又懷疑自己遭到該兩母女設局。
不過,檢方卻翻出被告大半生犯下多宗嚴重刑事案,多年來在監獄「三入三出」,早於53年前開始後性侵6名女子,另試圖性侵1名國中女生,由於不成功,繼而殺害女生並棄屍,當時曾被判無期徒刑,但終獲減刑出獄,今次又再度犯案,足見毫無悔意,要求法庭重判。
法官審視所有證據後,判被告重囚13年,被告不服展開上訴,終遭到駁回。換言之,色僧很大機會在獄中度過餘生,無法再傷害其他女子。
53年前性侵5女首度入獄
判決書指出,黃姓被告於1971年,即53年前曾用武力干犯多宗性侵案,包括持刀逼迫受害人,向4名國中女生及1名智障女子伸出狼爪,遭屏東地方法院判處9年有期徒刑,黃男上訴遭到駁回,服刑至1976年12月出獄。
性侵國中女生不果殺人棄屍 曾被判死刑
豈料黃男出獄不夠3個月,在高雄誘騙1名14歲國中女生到租住單位,性侵不果後將女生勒頸殺死,之後綑綁遺體丟棄在瓦窯蓄水池內。當年黄男被捕受審,一審和二審引來千人湧入旁聽,他被判處死刑,但最高法院隨後發回更審,改判無期徒刑,之後獲得減刑,直到1988年6月,黃男獲假釋出獄,事後曾嘗試爭取冤獄補償。
性侵未滿16歲醉酒女生 第三度鋃鐺入獄
到了1993年,黃男趁1名未滿16歲女生酒醉不醒,性侵對方滿足獸慾,其後被捕再度鋃鐺入獄,被判囚6年,2005年10月出獄。
出獄後改名出家 性侵鄰居智障女兒
黃男出獄後改名出家,與女親友在屏東縣主持一間禪寺,表面看似改過自新,當時他已經年屆七旬,但始終六根不淨,得知鄰居1對母女相依為命,女兒有心智障礙,於是色心再起。黃男聽聞對方母親案發前參加法會活動,需要外出多天,認為有機可乘,2022年12月23日晚上,黃男手持玻璃酒樽擅入住處作勢打人,強迫該名女子脫衣,甚至恫稱「要讓你(女受害人)死」,最終性侵得逞,事後將1,000新台幣(約255港元)交給女受害人。
重囚13年 料獄中度餘生
女受害人事後通知母親,母女到屏東縣警潮州分局報案,警員經調查後拘捕黃男,案件在屏東地院審理。已屆78歲的黃男辯稱自己年事已高,早已沒有性慾,聲稱「那羞恥的事我不願意做」,懷疑自己遭到該兩母女迷暈設局。但法官不接納其說法,2024年5月裁定「攜帶兇器侵入住宅對心智缺陷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罪名成立,判處黃男入獄13年。
黃男不服展開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合議庭認為黃男案底纍纍,對象通常是入世未深或自我保護能力較弱的女子,雖然全部案件已經服刑超過5年以上,但根據其行徑,明顯嚴重不尊重他人性自主權,沒有因服刑或政府減刑而改善行為,加上未有顧及出家人形象,需要特別預防,量刑不宜過輕,原本刑期屬於適當,於是駁回其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