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樂長者客霸枱飲啤酒!相片瘋傳網民指缺德兼違法 法例是這樣

撰文:李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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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備食物到餐廳進食,還要拿啤酒去「啤一啤」?網上瘋傳照片,指9月6日8號風球「落波」後的傍晚,有長者帶啤酒入葵芳1間大家樂分店暢飲,照片見到約2至3名伯伯分坐在2張4人枱,枱面上放了罐裝啤酒,其中1人疑正舉杯飲用,上載照片者笑言是「進軍酒吧界」。

雖有網民認為視乎是店內的否繁忙時間,如店內多空枱,「咪俾佢哋坐吓囉」,但更多人指出問題是他們在店內喝酒,「就算佢哋有幫襯大家樂,都不應帶酒入來飲」,亦同情職員相當難做,「員工埋去勸一定畀人問候」。據香港法例,市民在未領有酒牌的地方飲酒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罰2,000元。《香港01》已就事件向大家樂查詢,正等候回覆。

網傳照片到數名長者坐在葵芳1間大家樂,枱上放了啤酒。(fb群組「全港店舖消息(開張/執笠)關注組 (店舖/ 餐廳/ 零售/ 商場/ 小店/ 大集團/ 實體經濟)」圖片)

枱面放啤酒 未見店內食物

樓主在facebook群組「全港店舖消息(開張/執笠)關注組 (店舖/ 餐廳/ 零售/ 商場/ 小店/ 大集團/ 實體經濟)」發文及發相,3張照片可見,約2至3名長者分坐在2張4人枱上,枱面各放了大罐裝啤酒,但未見店內食物,並拍到其中1人疑正舉杯飲用,當中有名長者疑發現被人拍攝,正望向鏡頭。

樓主笑言:進軍酒吧界

樓主指照片攝於9月6日下午6時許,地點是葵芳1間大家樂分店,笑言「大家樂係咪想開埋酒吧,要進軍酒吧界,有枱有凳有冷氣,真係好過去OK七仔啊,經理看到這個post頭痛鳥」,並提及已就事件發電郵給大家樂。

其中1名長者疑舉杯飲啤酒。(fb群組「全港店舖消息(開張/執笠)關注組 (店舖/ 餐廳/ 零售/ 商場/ 小店/ 大集團/ 實體經濟)」圖片)

網民:不應帶酒入來飲

有網民指「視乎乜嘢鐘數……如果冇乜客,咪俾佢哋坐吓囉。如果繁忙時間仲坐,就XX佢啦」、「關你蛋治」。許多人則點出重點是他們在店內喝酒,「當然不應該,就算佢哋有幫襯大家樂,都不應帶酒入來飲。不單不守規矩,亦容易發生衝突」、「唔使坐公園,全部 1、2個就霸1張4人枱,早餐時間坐到6點」。

長者疑發現被拍攝,望向鏡頭。(fb群組「全港店舖消息(開張/執笠)關注組 (店舖/ 餐廳/ 零售/ 商場/ 小店/ 大集團/ 實體經濟)」圖片)

網民同情職員:呢啲梗係當睇唔到

不少人提及在餐廳內飲酒的問題,「一call食環就仆X」、「係唔關食環事,不過無酒牌係唔可以喺場所內飲用酒精飲品,即使自己帶去嘅都唔可以」、「個客問題,室内食煙罰個客」,認為職員應該阻止。有網民就同情職員處境,「執枱阿姐執慢啲都比人X,仲唔該都無句,呢啲梗係當睇唔到啦」、「經理打份工都唔想做呢啲事,盞俾人問候老X。真係太過分,最多埋去勸喻一下,交到差俾公司就算」、「呢幾個常客」。

根據香港法例《應課稅品(酒類)規例》,在任何處所售賣酒類以供在該處所飲用,或是在任何公眾娛樂場所或公眾場合售賣酒類以供在該場所或場合飲用,都必須持有酒牌。無牌賣酒最高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而市民在未領有酒牌的地方飲酒亦屬達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2,000元。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