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產│亡母留12筆地 遺產全歸6兄姊 孻子無得分家產原因曝光

撰文:凱薩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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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族爭產,為何孻子一毛錢都分不到?台灣1名姓韓男子是家中老么,對上有6位兄姊,本應是家人最疼的孩子,惟母親離世後遺下12筆土地等豐厚遺產,但韓男竟不獲分毫,甚至連當地遺產法例保障的最低繼承比例(台灣稱為「特留分」)都沒有,難道是兄弟聯手爭產,讓老么一毛錢都分不到?

原來真相是母親在生時,韓男多次對母親出言不遜,甚至說出「趕快去死一死」等狠話,讓母親氣得情緒崩潰,多次在其他子女兒孫兒面前揚言「絕對不讓老么繼承遺產」。其後母親離世,家人因分配家產鬧上法庭,子孫都作證指韓男的確如此對母親,當地法院最終判決遵照逝者遺願,讓韓男甚麼都分不到。

孻仔多次對母親出言不遜,甚至說出「趕快去死一死」等狠話,讓母親氣得情緒崩潰,故多次在其他子女兒孫兒面前揚言「絕對不讓老么繼承遺產」。(《溏心風暴》截圖)

台灣傳媒報道,當地1名姓韓男子是家中老么,對上有6名哥哥與姊姊,他們的母親離世後遺下多達12筆土地,惟韓男最後卻不獲分配任何遺產。原來韓男於母親生前曾多次出言不遜頂撞,甚至極尖酸地表示「趕快去死一死」。如此不孝子令韓母情緒崩潰,更多次對子女及孫子表明,「絕對不讓老么繼承遺產」。

韓母離後離世,韓男的6名兄姊入稟法院,提出「確認繼承權不存在」的訴訟。在庭上,韓母的6名子女及多名孫子紛紛親身舉證,證實韓母生前「遺產不分老么的言論」,而韓男更多次沒有到庭應訊。

法官聽取各方證供後,提出按台灣民法1145條第5款規定,「對被繼承人有重大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不得繼承者,喪失繼承權」,應遵照逝者生前遺願,最終判決韓男不具備繼承遺產的資格,甚至連特留分的法律權利也失去。

台灣1名男子是家中孻仔,對上有6兄姊,惟於母親離世後竟不獲分配任何財產,甚至連當地最低繼承比例(特留分)都拿不到。示意圖。(GettyImages)

翻查類似案例,台灣新北市早前亦曾發生3兄弟爭產案,最後因其母生前的遺囑,指明刪去不肖長子繼承6,000萬台幣(約1,449萬港元)遺產的權利。即使長子不服,入稟特留分訴訟,惟最終亦被法院駁回。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