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新修訂協議 陳茂波:助突顯香港服務貿易及專業服務優勢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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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政府和國家商務部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框架下,簽署《服務貿易協議》的第二份修訂協議,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說協議讓更多香港企業和專業人才能以更優惠待遇進入內地市場,促進兩地特別是粵港澳大灣區內的人流、物流、信息流的互動,亦為相關服務行業及專業服務提供者,創造更大的商機及業務增長點。

他又指,新協議可讓香港在服務貿易及專業服務方面的優勢和吸引力更為突顯,進一步提升香港在深化內地和全球各地經貿合作上的角色,強化香港作為「超級聯繫人」和「超級增值人」的功能。

陳茂波出席關於修訂《〈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二簽署儀式並致辭。(陳茂波網誌提供)

根據第二份修訂協議,內地在多個香港具優勢的服務領域,例如建築工程和檢測等,降低市場准入門檻,同時在大部分領域取消香港服務提供者須在港從事實質性經營三年的年期規定,讓本港初創企業和外資在港成立的公司能更早受惠。

有利規模較小金融機構進入內地開拓保險市場

陳茂波今(13日)在網誌上說,新修訂協議讓更多香港企業和專業人才能以更優惠的待遇進入內地市場,可以說是更便利、便捷、高效的服務貿易安排,既可促進兩地,特別是粵港澳大灣區內的人流、物流、信息流的互動,亦為相關的服務行業及專業服務提供者,創造更大的商機及業務增長點,以金融業為例,新安排取消香港金融機構在向內地保險公司投資入股時,最近一年總資產不少於20億美元的要求,有利規模較小的金融機構進入內地開拓保險市場。

上周陳茂波代表特區政府,與國家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副代表李詠箑(右四)簽署修訂《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二。(陳茂波網誌提供)

助鞏固香港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中心地位

修訂協議增設「港資港法」和「港資港仲裁」措施,包括支持在大灣區試點城市註冊的港資企業,可協議選擇使用香港法律為合同適用法;及支持在大灣區九市註冊的港資企業,選擇以香港為仲裁地以解決爭議。

陳茂波說新安排有助鞏固香港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不論是放寬實質性經營的年期規定,又或是引入「港資港法」和「港資港仲裁」措施,都有助外國企業開拓內地市場時優先選擇香港作為據點,有利招商引資,並為香港帶來更多就業職位。他又指,新協議可讓香港在服務貿易及專業服務方面的優勢和吸引力更為突顯,進一步提升香港在深化內地和全球各地經貿合作上的角色,強化香港作為「超級聯繫人」和「超級增值人」的功能。

首批申辦非中國藉回鄉證的領取日,有馬來西亞、新加坡商會委員會的成員,及奧地利商會委員會前成員一家三口領證。(盧翊銘攝)

已收到約4.8萬宗非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簽發卡式證件申請

國家出入境管理局年中起,向非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簽發卡式證件,即《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非中國籍)》。陳茂波表示,通行證截至本月初,香港中旅社已收到約4.8萬宗相關申請,出入境管理局已發出約1.6萬張卡式證件。陳茂波認為新協議將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為區域總部的競爭力,吸引更多海外人士優先選擇以香港為駐地,以便進入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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