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35歲外賣員突病亡未認工傷 家屬稱生前連續工作4月僅休2天

撰文:盛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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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媒《縱覽新聞》報道,35歲的王先生是美團湖北某專送站點的副站長,9月28日下班回家路上突發疾病,10月2日搶救後不治。家屬稱其生前連續工作4月,只休息了2天。王先生公司一負責人表示,由於王先生死亡時間經發病搶救已超48小時,並不滿足工傷的認定條件。

王先生於10月2日搶救無效宣告死亡。(縱覽新聞/家屬提供)

連續工作4月僅休2天

王先生的未婚妻表示,王先生於2022年8月入職武漢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公司與美團合作,負責美團湖北十堰市外賣的配送。

9月28日晚上9時多,王先生在回家的路上突感身體不適,送院後被診斷為主動脈夾層A型,當晚住進了ICU病房進行救治。10月2日晚,王先生經搶救後不治。

據其未婚妻介紹,王先生原是一處美團專送站點的普通騎手。今年5月,王先生晉升為專送站點的副站長,負責站點騎手的日常管理工作,但也需要配送外賣。

未婚妻表示,王先生家境不好:「他是家裏的獨子,母親是文盲,父親又癱瘓在床,所以他幹活特別拼。」當上副站長之後反而更累,王先生去世前連續工作了4個月,僅僅休息過兩天,其中一天是見女方家長商量婚事,另一天則是搬家。

醫院出具的王先生的死亡記錄。(縱覽新聞/家屬提供)

未認工傷需具體分析

未婚妻稱,王先生去醫院檢查時未查出高血壓與心臟病史,患病原因與工作強度有很大的關係。公司一名負責人則表示,王先生的情況是否屬於工傷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認定。公司方面已經給予了王先生家屬1萬元(人民幣,下同)的補償,也願意與家屬進一步協商給予幾萬元的補償。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事件的爭議在於搶救超過48小時後死亡的能否認定工傷。此前,也有法院判例支持對搶救時間超出48小時死亡的認定為工傷,這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