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到去急症室!女子控告男友生殖器下彎致其性交後受傷 判決出爐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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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名陳姓女子控告男友隱瞞生殖器勃起時會下彎,導致2人性交時她下體受傷、疼痛至需要去急症室求醫,控告求償6萬6千元新台幣(折合約港幣1萬7千元)。

台中一名陳姓女子控告男友隱瞞生殖器勃起時會下彎,導致2人性交時她下體受傷、疼痛。(GettyImages)

台媒《聯合報》報道指,陳女控告,2022年透過媒人介紹認識男友,隔年1月開始交往,自己本無意和生殖器有問題對象交往,對方卻隱瞞其生殖器勃起時會向下彎一事,直到2人發生性行為時才發現。

陳女聲稱,因女生陰道結構微微向上,男友生殖器向下彎曲,會增加摩擦,宜採狗爬姿勢,但男友仍採正位即男上女下姿勢,導致她陰道出血、疼痛及尿失禁,完事後她也因下體疼痛需要去急症室求醫。

她表示,後來又陸續幾次和男友在家裏、酒店性交,同樣都因下體疼痛就醫,男友幫她付醫藥費,但她接受抗生素治療後嚴重暈眩嘔吐,又發生心悸導致工作中斷。連同精神撫慰金,她決定向男友求償6萬6千元新台幣(折合約港幣1萬7千元)。

男友抗辯稱,陳女下體傷勢和他性交姿勢無關,感染是病源入侵導致,可能是陳女本身衛生、免疫不良,無關乎外力撞擊,和他生殖器勃起時下彎無關連,且每次陳女就醫都不讓他陪同入診間、拒絕透露問診內容。

男友也指,每次性交期間及剛結束後,陳女都沒明顯出血或感到疼痛,事後也能正常行走,甚至還可以去爬山,或性交後2周才去急症室求醫。

男友反指女友交往動機不純

男友也認為,性器是個人私隱,不可能一認識就全盤以告,當時和陳女情投意合享受魚水之歡,難以接受陳女下體受傷,就反推他有傷害之意,且第一次性交後陳女就知道他生殖器形狀,之後又繼續性交4次,反指陳女要他送鑽戒做感情擔保,交往動機不純。

求償被駁回

台中地方法院民事庭審判後指,陳女雖提供診斷證明,但僅是她就醫事實,無從認定是男友造成的傷害,其中因果關係,陳女也沒提任何證據證明,認為她求償無據,判處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