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將安定粉裝膠囊讓出軌丈夫服用 女子殺人投江15年後落網判無期

撰文:盛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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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雲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有男子出軌,後向妻子提出離婚,並要求妻子「淨身出戶」。妻子不同意離婚並指使侄女買兇殺人,用安定粉末替換的膠囊讓丈夫服用,趁其熟睡將其殺害投江。15年後妻子被拘捕歸案,近日二審裁定書曝光,顯示妻子被判處無期徒刑。

據內媒《瀟湘晨報》,2005年下半年,雲南怒江男子高某明(歿年38歲)有外遇後向其李姓妻子提出離婚,且要求李女「淨身出戶」——無條件放棄所有夫妻共有財產。李女不同意離婚,二人夫妻感情日趨惡化,李女便萌生了殺害高某明的想法。

雲南省怒江中級法院一審查明,2006年2月初,為殺害高某明,李女在雲南貢山縣城購買了安定藥片、尼龍繩、頭套等物品,用家中的窗簾縫製布袋,又指使自己的侄女僱兇。

同年2月20日晚上9時許,高某明誤服下由李女事先用安定粉末替換的膠囊後熟睡。李女便打電話讓侄女帶所僱幫兇到高某明家。李女及其侄女與幫兇將高某明殺害,並將高某明的屍體裝入布袋後推入怒江,李女支付給幫兇1萬元人民幣報酬,便各自逃離現場。

雲南怒江貢山。(視覺中國)
雲南怒江貢山。(視覺中國)

2006年3月,高某明的屍體漂出江面被他人發現後報警。經檢驗、鑑定,高某明被人殺害後拋入怒江中,死因為頸部銳器傷死亡。

2021年4月,雲南公安將李女及其侄女拘捕歸案。

一審法院以李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李女侄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近日,法院公開二審刑事裁定書,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二審刑事裁定書。(中國裁判文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