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客荃灣釣獲野生鯆魚惹非議!應該放生定魚無分貴賤 ​?

撰文:何以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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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有網民於荃灣發現有釣客於岸邊釣獲鯆魚,引起了網民的熱議。有人認為鯆魚有靈性應放生,亦有人認為凡魚皆有生命、無貴賤之分,特別指責他人吃某一種魚並不合理,更呼籲責怪釣客的人改為茹素及退出群組。

釣客荃灣釣獲野生鯆魚惹非議!應該放生定魚無分貴賤 ​?

網民Tsui Chi Ping Eric上月在荃灣海傍發現有釣客釣獲擬似鯆魚,釣客更向他聲稱魚重達30斤。事主其後將上釣的鯆魚拍下,並將照片上傳至討論海鮮貨源及烹飪手法的Facebook群組——「香港街市魚類海鮮研究社」,繼而引起網民熱烈討論。

(圖片授權:FB@Tsui Chi Ping Eric)

一如以往,網民看到海鮮的相片後,先開始討論該種海鮮好不好吃。有人認為,鯆魚以豉汁蒸或蒜頭豆豉爆炒後十分美味,但亦有人認為鯆魚肉較硬、有股異味,並不好吃。
不過引發社會更激烈討論的,不是鯆魚怎樣烹調才好吃,而是在該不該吃鯆魚。

有不少網民在相片下留言請求事主籲釣客將鯆魚放生,認為鯆魚跟其他魚不一樣——特別有靈性,亦有人認為鯆魚在本港少見,應該放魚歸海,讓鯆魚「一家團聚」、繁衍下代。

不過相關說法隨即引來許多網民批評,有網民覺得凡魚皆有生命、不應分貴賤,說個別品種特別有靈性的說法兒戲、偽善。他們認為若真的想尊重生命,就應該不吃所有種類的魚,不應看到個別魚種被捕獲便「道德使者」上身,譴責他人。更有人呼籲「道德使者」盡快茹素及退出群,以免在群組內看到超市及街市裡的魚被劏掉後感到傷心。

此外,亦有網民指出鯆魚之中有不少種類並不罕見,只有部份品種屬瀕危物種,在蒲台島一帶更可看到不少鯆魚,附近漁民亦有捕捉鯆魚的習慣。反之,石斑魚有多個品種屬於瀕危甚至極危物種(大多因過度捕撈所致),卻常出現於海鮮食府的餐桌上。

石斑魚(圖片來源:香港海洋公園)

另有曾到馬來西亞的網民指出鯆魚是當地常見食物,在街頭、市集裡比比皆是,認同吃鯆魚不是甚麼「傷天害理」的事。

類似爭議其實不時於網上討論區上出現,例如有人曾不滿社會普遍僅關注貓狗被虐待,反而卻鮮有替於屠場內被傷害的雞、豬、牛或羊隻感到可憐,更要吃掉牠們。甚至有人表示愛護動物協會對蓄牧業虐待動物的行為視若無睹,談不上關愛動物。

記者翻查法例,管有、控制或進食不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規管的魚,在法律上並沒有問題。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除非得到許何證或在指定情況內,否則任何人不得管有或控制附錄II物種的動物或植物(不論死、活)。只要捕獲到的鯆魚品種並沒有被收錄在《條例》的指定附錄內,便可以管有或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