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止金牌配角】睇過《老笠》就知 林雪係Cult味最重嘅香港演員
杜sir杜琪峯愛將林雪,當年拍邵氏電影《力王》做臨記,要全身浸腐肉,口含血,扮怪獸臭足六個鐘,但就換來第一次銀幕上成功演出,跟住慢慢從場務拾級而上,成為港產片的金牌御用男配角,過程真的有血有汗。去年林雪參演的《老笠》都充滿血腥暴力,起碼佢條頸難逃「血光之災」,全程插住一把鉸剪,隔住個mon血淋淋,齋睇都覺得有啲痛。
《老笠》戲中,林雪是個mean爆的便利店老闆,粗口多到拍得住《低俗喜劇》,但冇再威逼人食牛歡喜,反而捉住廢青員工曾國祥隻手,手把手教他嘟貨收錢,「嘟喇,嘟喇,快啲嘟喇」,「你小兒麻痺呀?」,仲有「你唔記得講加五蚊換爆炸糖呀」,做事洗人唔洗本,一蚊都唔蝕人,所以當面對便衣警黑仔(姜皓文飾)路過借廁所,林雪二話不說話借,但就堅持要幫襯完先借,仲一定要買夠廿蚊,最後黑仔死死地氣買咗四包爆炸糖。
因為斤斤計較,林雪得罪另一客人老嘢(馮淬帆飾),老嘢別無他求,但絕不接受洗銅銀夾大聲,多年前打劫金鋪時發覺所偷的是假金,倒返轉頭殺哂成間金鋪嘅人,這是他盜亦有盜的原則。老嘢買咗個被咬一啖嘅三文治,想退貨時林雪拒絕不得止,仲指斥他一個老人家,夜媽媽捱麵包怪得邊個,這番話越過了雷池,觸及老嘢底線,他便手起刀落,一把鉸剪直插林雪的頸部,明言話要「老笠」便利店,自此開啟了一個瘋狂失常的夜晚。
《老笠》表面上講一宗便利店劫案所引起連串荒誕事情,但卻是一班看似無厘啦更、實質代表七百萬人內不同的人,在密閉空間內經歷一場黑色喜劇困獸鬥,猶如導演火火對回歸近廿年的香港現況總結,感覺大概就如老嘢所說,「我地個城市塞L住咗」,爆出來時就如拔了鉸剪後林雪的頸,血像開香檳似的一開不可收拾。不過當然林雪作為演員有他的看法,一年前在接受訪問時指,自己事先不知道要被插,知道的話,就不參演了,並放聲話考慮的不是金錢,因為「錢就一定無得加,一來就插把鉸剪,要在頸部痴塊假皮,我唔郁得,一郁就甩,日日好似瞓捩頸咁。」這種說法似是疑非,不理什麼導演隱喻,但其實背後說的感受真實,不似人家要揣摩、要抑鬱,又要扮精神病,所以話搵林雪演Cult片最適合不過,對導演來講都無手尾跟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