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艷芳》胞兄梅啟明入稟控電影公司侵權 稱擁有「梅艷芳」商標
撰文:許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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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寒戰》導演梁樂民執導,王丹妮、劉俊謙、廖子妤、林家棟及古天樂等主演的《梅艷芳》,故事根據已故香港天后梅艷芳的的真實經歷改編而成,電影上映以來一直叫好叫座,票房更於上星期已衝破4000萬,向5000萬邁進,內地票房更高達1億人民幣。
不過梅艷芳的胞兄梅啟明,昨日(2/12)就入稟高等法院,循民事途徑控告電影製作公司安樂影片有限公司。梅啟明聲稱持有梅艷芳的商標,《梅艷芳》一片在未經他同意下使用了該商標,遂入稟安樂影片索償,並要求禁止再冒梅艷芳的商標,但當中未有列明索償金額。
據悉梅啟明是親自撰寫入稟狀,當中稱持有「梅艷芳」和「Anita Mui」的商標,而當中防禦商標涵蓋範疇,更包括內衣、耳機、全球定位系統(GPS)、皮革、文具、電器、研討會、演講或講座、休閒中心服務、電影及貴金屬產品如珠寶手飾等。入稟狀中更指電影公司安樂在製作《梅艷芳》過程中,相關內容和宣傳品等,均未經梅啟明同意而使用,誤導公眾該片跟他有關,造成損失,故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禁制安樂影片繼續侵犯該商標,和繼續冒梅艷芳商標之名行事,同時亦要求安樂影片,向梅啟明交出所有侵犯商標的物品,以及作損害賠償,但未有列明賠償金額。
經知識產權署網頁的搜尋所得,「梅艷芳」和「Anita Mui」的商標確實由「梅啟明(MUI KAI MING)」所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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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早前梅啟明已入場觀看該電影,並接受媒體訪問指最感動是見到梅姐生前片段,電影整體不俗,描述梅家略嫌太短,未有梅媽一角更是不能理解。至於女主角王丹妮演出,梅啟明僅評50分只屬合格,覺得她始終較年輕人生經歷不足,未有梅姐神髓。
案件編號:HCA11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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