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 La Land‧影評】回到初衷 老土但我喜歡
撰文:劉健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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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聲夢裡人》(La La Land)是近期最多人談論的電影。金球獎連奪七獎,影評人、媒體、fb瘋狂洗板,優先場全部爆滿,奧斯卡的小金人似乎已拿了一半在手。在2016年被3D特技、IMAX、超級英雄佔據的一年,《La La Land》的出現像告訴我們:回到初衷。
每隔數年便有一套受歡迎的歌舞片橫空出世,《情陷紅磨坊》、《芝加哥》、《孤星淚》,已被遺忘了的片種其實從未被徹底忘記,只是需要有一個像《La La Land》導演Damien Chazelle這樣的人,提提你世上還有「歌舞片」這個片種;沒有創新的特技和史詩式的劇情,也不用思考哲學難題人生大道理,就是純粹的「娛樂」:歡笑、還有感動。
當我們仍在扭盡六壬要拍一套驚天地泣鬼神的空前大作,想要拯救地球打低怪獸同時間愛到海枯石爛順便擺渡你到彼岸,《La La Land》的故事其實很老土;兩個事業失意的人碰巧遇上互相愛上,還一起追尋夢想,完。電影的拍攝也很老土,每個鏡頭也刻意得希望用來做電影海報(踢躂舞一幕便真的成了海報),電影的配樂也很老土,節奏和旋律簡單,就是「洗腦歌」的類型。《La La Land》是很老土,但我喜歡。
當然不是所有人都喜歡老土。外國便有影評人指男女主角角色空洞,唱歌也過份「非專業」,有傳媒更認為不應該由白人男主角來達成「拯救瀕危爵士樂」這目標,因為爵士樂是黑人傳統音樂,又掀起「為何總是白人拯救地球」的老土種族爭議。
不過在戲院中的兩小時,我被偶爾幽默的對白逗笑了、被簡單動人的樂曲弄哭了、被不快樂但完美的結局感動了,最佳電影不就應該如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