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馳抵押豪宅「天比高」 曾與公司協議4年淨賺11.3億?
日前「星爺」周星馳被發現將自住的山頂超級豪宅「天比高」,抵押予美資背景摩根大通銀行貸款,外界猜測星爺是為了電影製作而作出資金調動。
今日(18日)就有週刊報道指,星爺抵押豪宅因為他在2017年出售自己公司的股份時,與內地買家簽下相關協議才有以上的舉動。
對作品極有信心
據報道指,星爺在2017年出售私人公司「PREMIUM DATA ASSOCIATES LIMITED」(簡稱:PDAL)的股份時,曾向內地買家「上海的新文化公司」簽過一份協議。
他承諾在2016年至2019年期間這4年期間,公司的淨利潤不得低於一定標準,分別是不得低於1.7億人民幣(約1.8億港幣)、2.21億人民幣(約2.42億港幣)、2.873億人民幣(約3.14億港幣)以及3.617億人民幣(約3.96億港幣),4個財政年度合共要淨賺10.4億人民幣(約11.3億港幣),若達不到星爺需自掏腰包作補償或回購股份。
賀歲檔常客
因此之前已有報道指,這數年間星爺需密密開戲,連續數年都進佔中港賀歲檔。2000年代的星爺隔3、4年才上一套戲,但在近兩年卻每年都有一套戲上映,似乎是急於兌現淨賺11.3億港幣的承諾,促使他更勤力開拍電影。
有指《美人魚2》本來是要在2019年的賀歲檔上映,有傳星爺覺得後期製作需時,趕不及完成,於是急急開拍《新喜劇之王》來代替《美人魚2》的賀歲檔。
《新喜劇之王》票房未如理想
2016年的電影《美人魚》口碑票房皆收,《美人魚》單在中國便已收33億人民幣(約36億港幣),更在全球獲得5.55億美元(約43億港幣),而2017年的《西遊伏妖篇》反應也不俗,全球票房達2.47億美元(約19億港幣)。
但被指是頂替《美人魚2》的《新喜劇之王》,雖然《新喜劇之王》大獲好評,但票房卻未如理想,在內地票房只有6.28億元(約6.88億港幣)、香港票房為2,196萬元。
《新喜劇之王》由多家公司合資,PDAL要收達到3.617億元人民幣(約3.96億港幣)的淨利潤,恐怕相當有困難。有指「上海的新文化公司」內部亦在人事方面有大變動,到底雙方會否繼續合作?相信未來亦會受大家關注。
另一邊廂,星爺與舊愛于文鳳也有金錢糾葛,據知于文鳳當年曾擔任星爺的財務顧問,為他理財13年,聲稱為星爺的身家漲到50億元港幣。10年前二人分手,于文鳳在2012及2017年向法院提告指星爺曾對她有口頭協議,需要向她支付獲利項目除稅後的利潤10%當作佣金。
「天比高」當年估價為港幣8億,于文鳳指出她應該能獲得佣金8千萬港幣,但她表示星爺只給了她1千萬港幣,所以她打算追討另外的7千萬港幣佣金。這單官司將在今年11月開庭,預計審訊15日。
而于文鳳與星爺分手後,有指她與廖創興銀行主席長子廖堯城(Andrew)交往中,有指Andrew的身家也達百億港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