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故事影評:為何相愛卻難以廝守?136分鐘道盡一切結婚黑暗面
以下內容含《婚姻故事》劇透
導演Noah Baumbach於2005年曾以《The Squid and the Whale》一戰成名,透過小孩與少年的眼光去看待婚姻制度的崩裂,明明是兩個好人,明明深愛著彼此,卻終究選擇分離。
14年後的Noah Baumbach,自己也經歷了離婚,透過一段婚姻的離異去看待夫妻之間種種的無奈與不堪,Charlie(亞當載夫/Adam Driver飾演)熱愛藝術工作也充滿才情,Nicole(施嘉莉祖安遜/Scarlett Johansson飾演)外貌姣好且獨立自主,他們是普羅社會認定的郎才女貌,卻終究因為個性上的分歧而選擇離婚。
所有的問題,其實一開始就發生了,只是我們那時正在熱戀。
Charlie充滿才氣,對於所有事情都有自己的想法,豈知總有一天他迷人的獨到見解,到了婚姻之後也只能是控制狂主見。Nicole差一點就要成為大明星,但她想要逃脫宿命的掌控而委身自己投身文藝劇場界,卻又詫異起自己竟然甘於這樣的平凡,開始想要打造一番事業,便與丈夫開始頻頻爭吵。
他愛簡單生活,她愛熱鬧繁華,本來就是這樣,沒有誰對誰錯,只能怪兩人當時愛得火熱,以為所有的缺點都可以視而不見。但是歲月很長,只要冷靜下來,戀人所做的一切,都會是錯誤。
《婚姻故事》各個段落皆充滿機妙,並以洛杉磯、紐約等兩地的差異講述兩人在本質上的不同,Nicole能夠自由穿梭在各大聚會之間縱情歌舞,她永遠是焦點,Charlie看似內斂,而他的內斂總能轉化成細膩,默默陪伴著老婆,即便他總不吝惜為妻子的表演提出任何意見。
倘若一場婚姻是從我成為了我們,雖能盡量以柏拉圖愛情理論來形塑這世界上獨一無二的伴侶,但是個體終究是個體,委身求全,不可能是一輩子。
《婚姻故事》最為精采的應該是那段拍了整整兩天,總共拍了25次,幾乎一氣呵成的吵架戲,這對即將離婚的夫妻從一開始的和平討論,到後來不小心踩到對方痛腳,進而攻擊對方最為不堪的原生家庭,最後甚至痛斥「我希望你去死」,卻忍不住崩潰痛哭向對方道歉,情緒層層堆疊,節奏也抓得極好,這確實是需要兩個火花四射且演技精湛的演員才能做到,亞當載夫、施嘉莉祖安遜都貢獻了這個世代非常難得的偉大表演。
所有的爭執不都是這樣嗎?以為可以和平,其實誰都不想委屈,只好選擇分裂。
一如片中的兩位離婚律師Nora(羅娜丹/Laura Dern飾演)、Jay(Ray Liotta飾演)所說,當兩人選擇離婚的瞬間,當不成戀人,又要為了協調財產、撫養權,自然再也不可能是朋友了。
從此處來看,《婚姻故事》的命題突然變得非常龐大,不只是愛情故事,不只是離婚故事,更是直指人類傳承至今的婚姻制度,或是男性與女性的差異,各自所遇到的困境,Noah Baumbach甚至很聰明的不帶任何批判,男女各自有各自的缺陷,也會因為一時脆弱而不小心傷害對方,距離也是在這一瞬間被製造出來的。
我們以為Charlie在一時意亂情迷下出軌,很糟糕,但下一段又會因為他即便不小心割傷自己血流如注,仍要躲避目光怕小孩嚇到,用力壓著自己流血的手,原本看起來相當有趣,但實質上又相當悲哀。
我們以為Nicole很霸道,不斷攻擊Charlie,但又會在她與律師Nora的協調中,發現她持續為Charlie說好話,證明無論如何,她都是深愛著Charlie。對了,電影裡面Nora那一段以「聖母瑪莉亞」來比喻從古至今的女性困境,逗趣極了,應該是全片最好笑的段落:「這個世界總是要求女人完美無瑕,看看聖母瑪莉亞吧,她生下耶穌時還是個處女呢。而上帝到哪裡去了呢,根本就不見了,他連做愛都不必。」
《婚姻故事》直接承襲英瑪褒曼(Ernst Bergman)的《婚姻生活》(Scenes from a Marriage)以及Robert Benton的《克藍瑪對克藍瑪》(Kramer vs. Kramer),施嘉莉祖安遜的短髮造型也讓人想起英瑪褒曼的謬思女神Liv Ullmann,但全片卻充滿著Noah Baumbach的幽默神采,簡單寫意,卻又孤獨,在這廣大社會裡面的你我,以為愛一個人需要有一樣的興趣,一樣的生活,結果最後只能得到一樣的孤獨。
這無損於《婚姻故事》在這個世代的偉大,攝影Robbie Ryan自從《爭寵》(The Favourite)再度發揮精彩,於小空間內呈現出眾多人物的疏離感,即便怎麼愛,還是把對方越推越遠。
故事來到最後,Charlie與Nicole和平離婚,Charlie再度來到Nicole的洛杉磯老家,彼時她已有了新男友,天真樂觀,與Charlie完全不同,Charlie也許心想,其實她應該是愛這樣的男人吧,卻無意間陪兒子Henry念起開場的那封信,那是Nicole從未遞給他的告白信,上面寫著他有多好,寫說即便兩人必須要分手,仍會一輩子深愛著Charlie。
原來她還是愛我的啊,而我也永遠愛著她。只是命運還是得推著我們向前,在歲月的洪流上,我們只能像F. Scott Fitzgerald在《夜未央》(Tender Is the Night)、《大亨小傳》(The Great Gatsby)所寫的一樣,一直走,無法回頭,也沒有任何挽回的可能,若是偶爾能騰出手為對方綁鞋帶,便已足夠。
我們明明這麼想要離開彼此,相見時總是憤怒與暴躁,但真的要揮手告別,卻又有點懷念,怕沒有機會再見面,留給對方的,除了溫柔,此外什麼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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