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警發射逾千枚催淚彈 馬仲儀:政府應作詳細環境評估
撰文:林京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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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從6月至今,據警方估計已發射逾1800枚催淚彈;普遍香港人對催淚彈也見怪不怪,仿佛催淚彈已成為一種新的日常。不過來自公共醫療協會主席的馬仲儀醫生,卻警告說無論是市民抑或政府,都不應該小覷催淚彈長期的、隱藏的危害性。
「催淚煙的化學物質,停留在環境的時間,遠比我們想像中久。」馬仲儀醫生言,外國曾有文獻指出在發射催淚煙的一年過後,仍然可以在環境和空氣中,檢測出相關化學物質。反觀香港在近三個月的政治風波,催淚彈偏佈人煙稠密的民居,甚至曾在港鐵站內發射,當中更涉及使用過期催淚彈的等等爭議。馬仲儀醫生呼籲,政府和警方應檢討使用群眾驅散武器的準則,並促政府應盡快作出環境評估,檢視催淚彈對人體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