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男提早找清卡數卻被罰$400利息 揭信用卡魔鬼條款竟多人中過伏
不少人購物都會使用信用卡簽帳,賺取迎新禮物或簽帳回贈。以為按時把信用卡結欠付清,就不會被罰利息?有位網民就在討論區發文求助,指他付清卡數仍被罰$400多利息,原來背後有魔鬼細節,稍一不慎便會欠下卡數!
最近有網民在連登討論區以「信用卡無啦啦收我利息」為題發文求助。事主指他在1月19日簽帳,該筆簽帳列入2月份月結單,月結單最後還款日期為3月1日,他在2月21日已經把結欠還清,結果在3月3日發出的新一期帳單發現被罰$400多利息,由於無法直接聯繫上客服,所以在網上發文求助。
有網民猜測事主:「找漏毫子尾數?」事主指月結單結欠到小數後2個位,但他「一仙都無差」。也有網民猜測是「3月1日係下期截數日,而唔係繳費到期日」,不過事主強調「3月1日係payment due date 付款限期」。到底為什麼準時交費卻被罰利息呢?
在討論過程中,事主幾經轉折找到銀行客服解答,他轉述客服對話指:「話我用積扮扣咗嘅錢係扣喺下期嘅數,不過系統會當今期已扣數,所以會當你交唔足錢。」他繼續解釋:「當你碌咗$10000,佢畀你用積分扣$100,咁你交$9900,咁你就中咗計。因為系統當你只係交咗$9900,係欠$100。之後會罰你錢。而同時下期張單一開始會畀返$100你。等你完全唔知發生咩事。」
真相大白後,有不少網民都留言過去曾經中過伏:「我都中咗招,佢哋好x仆街㗎!話積分找數唔可以計落嗰一期嘅單,只可以計落下一期!所以技術上你變成冇還到卡數!」、「我上次Exactly就係咁!」、「我上年都試過」、「你一講佢地就明,因為我未講完佢就問我係咪用咗積分找數」。
根據事主信用卡所屬銀行「兌換積分」的條款有提及「憑分消費之賬單信用額將會抵銷合資格客戶認可卡下一期之月結單總結欠,而無法抵銷已發出之月結單最低付款額或總結欠。合資格客戶須依認可卡合約條款每月償還已發出之月結單最低付款額或總結欠的全數款項。」因此他仍需繳付「已發出信用卡的總結欠」,假如稍一不慎繳付信用卡「現時結欠」,就有機會誤墮積分回贈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