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民安隊請行動及訓練助理員 中三學歷+2年經驗月薪達30K

撰文:爆檸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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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安隊作為輔助組織,在發生天災人禍時,執行各種應急服務,協助減輕本港正規部隊的負擔,過往較少出招聘廣告。近日民安隊招聘行動及訓練助理員,中三學歷+2年經驗月薪可達30K,而且是公務員約,真正的鐵飯碗,各位有興趣的朋友不妨留意下是否符合入職條件。

資料圖片

民眾安全服務處-行動及訓練助理員

月薪:$16,695起

截止日期: 28/11/2023 23:59:00

+2

入職條件:

(a) 達中三程度的中英文語言水平,能操流利粵語和簡單英語;

(b) 實際指導才能,並懂得示範行動工具和器材(包括影音輔助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

(c) 使用電訊設備的一般知識;

(d) 使用資訊科技和電腦網絡應用程式的一般知識及經驗;

(e) 最少兩年督導初級人員、青少年服務或在民防/緊急救援機構工作的經驗;以及

(f)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註:

初步入選的申請人會獲邀請參加工作相關表現測試,職能及體能測試,《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及面試。投考人需通過每項的考試後,方可進入隨後的遴選程序。

職責:

(a) 監督初級員工;

(b) 指導民眾安全服務隊隊員使用工具和器材;

(c) 帶領青少年活動和提供指導;

(d) 在資訊科技/網絡環境中為訓練課程作準備;

(e) 利用電腦和資訊科技應用程式預備講義和協助教學;

(f) 保養行動和露營裝備;

(g) 協助管理訓練中心或場地;

(h) 協助執行緊急行動及/或社區服務;以及

(i) 協助管理檢疫及社區隔離設施。

薪酬:

總薪級表第3點(每月港幣16,695元)至總薪級表第13點(每月港幣30,870元)。

聘用條款:

申請人如獲錄用,將按個別情況以試任條款或試用條款受聘。

申請方法:

互聯網✔️

郵寄✔️

申請人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遞交申請。申請人亦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申請表格[G.F. 340 (Rev. 7/2023)]。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填妥的申請表格[G.F. 340 (Rev. 7/2023)]須於2023年11月28日或之前(以郵戳為憑)送達九龍油麻地渡華路八號民眾安全服務隊總部助理部門主任秘書(人事),信封面須清楚註明「申請行動及訓練助理員職位」。